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0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情况,交易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 | 指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复星高科 | 指 |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复星高科及其附属公司 | 指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控制的公司 |
海钢集团 | 指 |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指 |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绿峰资源除外) |
绿峰资源 | 指 | 海南绿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系海钢集团控股子公司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或出售产品、商品,向关联方采购服务或购买产品、商品,以及长期资产托管和租赁等。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及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和金额,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议案内所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额(注1)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或出售产品、商品 | 复星高科 | 提供咨询大宗商品投资、运营等相关咨询服务 | 120 | 19.71 | 实际需要变化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销售贸易矿 | 10,000 | 2,640 | 实际需要变化 | |
绿峰资源 | 提供供电、道路养护、劳务派驻等服务及销售废石 | 8,760 | 1,370.53 | 实际需要变化 |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提供劳务派遣、供电及电源安装、客运、边坡治理、道路养护、设备拆卸回装等服务 | 80 | 51.6 | 不适用 | |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提供人员派驻服务 | 45 | 0 | 实际需要变化 | |
向关联方采购 服务、商品、原材料 | 复星高科及其附属公司 | 采购培训、机票票务、保险、体检、会务、咨询、数据、会员、员工团建等服务,及采购酒水、饮 | 1,650 | 840.47 | 实际需要变化 |
料、百货商品等 | |||||
南钢股份及其附属公司 | 采购贸易矿、钢材 | 5,050 | 0 | 实际需要变化 | |
绿峰资源 | 采购矿石 | 25,000 | 23,422.96 | 不适用 |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采购矿石原料 | 4,900 | 2,535.61 | 实际需要变化 | |
托管资产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委托关联方管理灯光球场顶棚等资产 | 850 | 0 | 实际需要变化 |
租出资产 | 复星高科及其附属公司 | 出租办公室 | 110 | 30.58 | 实际需要变化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出租土地或办公楼 | 10 | 9.40 | 不适用 | |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出租办公室 | 11 | 0 | 实际需要变化 | |
租入资产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租用土地或办公楼 | 40 | 11.99 | 实际需要变化 |
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以该年度内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金额为统计口径。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发生额 | 2025年预计金额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或出售产品、商品 | 复星高科及其附属企业 | 提供咨询大宗商品投资、运营等相关咨询服务 | 19.71 | 36 |
绿峰资源 | 提供供电、道路养护及销售低品位矿 | 1,370.53 | 3,545 |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提供劳务派遣、供电及电源安装、客运、边坡治理、道路养护、设备拆卸回装等服务 | 51.6 | 87.5 | |
向关联方采购 服务、产品、商品、原材料 | 复星高科及其附属公司 | 采购培训、机票票务、保险、体检、会务、咨询、数据、会员、员工团建等服务,及采购酒水、饮料、百货商品等 | 840.47 | 1,500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含绿峰资源) | 采购贫矿、废石、矿石原料 | 25,958.57 | 42,450 | |
托管资产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委托关联方管理灯光球场顶棚等资产 | 0 | 750 |
租出资产 | 复星高科及其附属公司 | 出租办公室 | 30.58 | 100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出租土地或办公楼 | 9.40 | 15 | |
租入资产 | 海钢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租用土地或办公楼 | 11.99 | 20 |
注: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交易),亦可将相关额度分配给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新增关联交易主体使用。年度预计以年度内新签合同金额为统计口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复星高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3084G
成立时间:2005年3月8日
注册资本: 48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曹杨路500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其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郭广昌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12月30日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海钢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440018
成立时间:1986年11月10日
注册资本: 10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法定代表人:周湘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海钢集团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项的规定,海钢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海钢集团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与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绿峰资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1MA5T3DER4K成立时间:2018年3月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环城西一路海钢八达城5#商铺法定代表人:曾宏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与销售;固体废弃物回收加工、贸易和综合利用;环保建材开发利用;矿山环境治理、绿化复垦;商务服务业;河道疏浚。(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绿峰资源系海钢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项的规定,海钢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海钢集团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等与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业务往来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所需,具体详见本议案“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在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对于确实无法采用前述方法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关联方可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的不时需求,关联方对于该等产品及服务的供应/提供可为公司提供更多替代选择。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此外,租入、租出资产系主要用作公司或关联企业日常经营之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二)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