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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5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剑女士、夏耿耿先生、赵耀先生、王晓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袁亚男女士、吴中家先生、张蜀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吴中家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中家先生、张蜀英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吴中家先生、张蜀英女士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逐项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章锐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锐先生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7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8%,章锐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其任期届满离任后仍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离任董事持股及减持等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志勇先生、沈聿农先生在换届完成后离任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志勇先生、沈聿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剑女士,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9月至1985年10月,任南通市规划设计院测量队技术员;1985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助理馆员、馆员、副馆长;2005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44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28%,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7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5.98%的股份。除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夏耿耿先生为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夏耿耿先生,1965年6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1985年8月至1995年2月,任南通市供电公司设计院技术员;1995年2月至2000年5月,任南通电联技贸中心总经理;2000年5月至2004年3月,任南通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11年11月,任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耿耿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公司董事长张剑女士为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赵耀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11年10月,历任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工程部职员、经理;2011年11月至2016年3月,历任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技术部技术支持、物资部部门经理;2018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4月至今,任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耀先生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4,1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王晓丹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12月至2001年9月,任南通人众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南通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2006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江苏泽宇通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9年6月,历任江苏泽宇电联通讯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丹先生通过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1,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4%,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袁亚男女士,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1985年7月至1989年7月在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任教,1992年3月至1994年12月在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计划部工作。1994年12月至2003年10月在国家开发银行电力信贷局、财务分析局、信用管理局分别担任职员、副处长、处长职位。2003年10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资产管理部、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等部门分别担任处长、主任师、副主任职位。2016年7月至2020年2月在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纪委书记、工委主任。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亚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吴中家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MBA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8年2月至2000年3月任东莞立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0年4月至2004年4月,任震雄工业园(深圳)有限公司高级成本主管;2004年4月至2007年5月任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任中山金源高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4月至2013年2月任广东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评审总监;2013年3月至今任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中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张蜀英女士,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2019年2月,在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工作,先后担任设计人、主设人、副科长、科长、设计总工程师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蜀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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