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全中先生、白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另外一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张全中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至1991年7月,就读于华东工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1991年8月至2004年11月,任平顶山市矿山机械厂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4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公司生产部总经理;2006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生产厂长,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分管行政后勤管理中心。
张全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白丽娟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就读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2020年6月至今任职公司财务部会计。
白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