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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8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1月16日下午14:00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选举刘泽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韦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韩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银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晓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王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刘松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宏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彭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张全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白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2、本次会议共审议5项议案,其中1-3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按附件二格式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还需按附件一格式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1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联系电话:010-62978271传真:010-62975911邮政编码:100085联系人:白恺路邮箱:zqb@chinahezong.com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

附件一: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选举票数
1.01选举刘泽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韦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韩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银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晓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王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选举票数
2.01选举刘松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宏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彭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
3.01选举张全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白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传真登记后请将原件寄回本公司。

2、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复印件。

3、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5、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附件二: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联系人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7,投票简称:合纵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1、2、3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零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4、5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

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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