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注销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号),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7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7,1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6,243.17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5日出具了XYZH/2021CDAA90051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账户号 | 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 | 备注 |
1 | 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 | 63270388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 本次已注销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级及产业化项目 | 63423193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 本次已注销 | |
51050101160100000155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本次已注销 | ||
2 | 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5484384009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 本次已注销 |
1520573627008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 本次已注销 | ||
51050101160100000146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本次已注销 | ||
3 | 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651000001012010085980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 已注销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2890586681040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江支行 | 本次已注销 |
12891054411030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江支行 | 本次已注销 | ||
5 | / | 43117010010025886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本次已注销 |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转出,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并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账户的销户手续,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