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21证券简称:易实精密公告编号:2024-091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实精密”)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7号)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70.00万股(含超额配售),发行价每股人民币5.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378.60万元(含超额配售),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596,292.4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189,707.56元,并分别于2023年5月30日、2023年7月7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3]B039号和苏公W[2023]B0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累计投入进度(%)(3)=(2)/(1)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新能源汽车高压接线柱及高压屏蔽罩生产线扩建项目 | 100,547,907.56 | 58,678,101.42 | 58.36 | 2024年12月31日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1,641,800.00 | 4,091,598.06 | 35.15 | 2024年12月31日 |
合计 | 112,189,707.56 | 62,769,699.48 | 55.95 | -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新能源汽车高压接线柱及高压屏蔽罩生产线扩建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上市以来,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建设工程所需时间和设备采购周期等方面作出的预估,已在前期经过了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厂房建设进度的延迟、进口设备交付周期较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需要重新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金元证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