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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普医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4-070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15在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冠华先生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未出席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同推选董事蒋广成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38,880,3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57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5,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38,845,0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563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52人,代表股份5,316,7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1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5,316,7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19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解除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28,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75%;反对2,49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59%;弃权53,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7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095%;反对2,49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914%;弃权53,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1%。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20,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72%;反对2,5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21%;弃权46,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7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09%;反对2,5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566%;弃权46,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25%。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16,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66%;反对2,5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55%;弃权41,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杨涛先生、卫舸琪女士、张小蘅女士、徐光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4.01 选举杨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235,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26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72,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504%。

表决结果:杨涛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卫舸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20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4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42,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69%。

表决结果:卫舸琪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张小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206,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51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4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34%。

表决结果:张小蘅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徐光枝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5,158,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8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95,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24%。

表决结果:徐光枝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启祥、程俊鸽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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