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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5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对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下属企业和受托管理的科研院所发生日常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与合营公司青岛兴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航光电”)发生日常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3、在航空工业下属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

《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韩丰、张砾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5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1月1日—11月30日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航空工业下属单位材料采购市场原则16,10010,206.29
兴航光电材料采购市场原则40,00031,715.95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航空工业下属单位销售商品市场原则340,000301,688.25
兴航光电销售商品市场原则140220.99
接受关联人员提供的劳务航空工业下属单位试验费、培训费、工程款及劳务费等市场原则1,7001,454.60
兴航光电技术服务、劳务费市场原则45.28
向关联人员提供的劳务航空工业下属单位技术服务、劳务费市场原则3,8002,046.26
兴航光电技术服务、劳务费市场原则350
金融服务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市场原则200,000(每日存款最高额)2024年1-11月公司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每日最高额度未超出授权额度,截至2024年11月30日存款余额101,380.67万元。
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市场原则300,000(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未超出综合授信额度,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贷款余额为36,805.05万元,票据承兑金额为3,713.84万元,应收账款保理金额为1,720.09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月1日—11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设备航空工业下属单位材料采购10,206.2915,0001.14%-31.96%
兴航光电材料采购31,715.9558,0003.55%-45.32%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航空工业下属单位销售商品301,688.25433,00021.40%-30.33%
兴航光电销售商品220.993000.02%-26.34%
接受关联人员提供的劳务航空工业下属单位试验费、培训费、工程款及劳务费等1,454.601,900-23.44%
兴航光电45.28
向关联人员提供的劳务航空工业下属单位技术服务、劳务费2,046.266,700-69.46%
金融服务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 款2024年1-11月公司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每日最高额度未超出授权额度,截至2024年11月30日存款余额101,380.67万元。200,000.00 (每日存款最高额)
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未超出综合授信额度,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贷款余额为36,805.05万元,票据承兑金额为3,713.84万元,应收账款保理金额为1,720.09万元。300,000 (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以上数据为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发生情况(未经审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未实施完成,预计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向关联人销售、接受劳务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受客户需求及项目进展情况影响,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向航空工业下属单位提供劳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偏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4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向航空工业下属单位提供劳务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偏差主要为客户需求及项目进展情况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①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2024年1月1日—11月30日该类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占2024年1月1日—9月30日同类业务比例。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金额以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数据为准。③《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代码:2023-066号)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④公司2024年度向兴航光电提供劳务系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法定代表人:周新民注册资本:640亿元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0935732K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

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方财务状况

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资产总计133,056,273万元、净资产44,315,407万元;2023年1-12月,航空工业实现营业总收入58,968,032万元、净利润2,105,20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航空工业资产总计136,091,181万元、净资产45,934,456万元;2024年1-6月,航空工业实现营业总收入28,304,379万元、净利润1,617,377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航空工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5、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青岛兴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关联方名称:青岛兴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法定代表人:陈戈注册资本:7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91370212599007929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航光电持股比例50%,青岛海信光互连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有线与无线、光、电和光电宽带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许可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财务状况

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兴航光电资产总计86,233万元、净资产74,236万元;2023年1-12月,兴航光电实现营业总收入58,059万元、净利润26,37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兴航光电资产总计76,423万元、净资产66,400万元;2024年1-9月,兴航光电实现营业总收入26,602万元、净利润7,987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兴航光电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持股50%,青岛海信光互连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兴航光电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5、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概况

关联方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十号艾维克大厦18层法定代表人:周春华注册资本:395,138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0934756T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持股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8.15%;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6%。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所属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方财务状况

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工业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3,441,877万元,净资产为1,257,58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总收入为355,941万元,净利润为94,394

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航空工业财务资产总额为16,409,468万元,净资产为1,294,288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291,366万元,净利润为69,366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所属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5、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公司与航空工业所属企业发生的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分次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交易价格根据防务产品定价机制和市场原则确定,并以货币方式结算,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与航空工业所属企业发生的劳务均按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价格。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与兴航光电发生的采购与销售业务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所属单位市场协同开发实施办法》约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的确定公允合理,并以货币方式结算。公司与青岛兴航发生的劳务均按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价格。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业务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

务协议》约定条款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航空工业所属一级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受托管理科研院所、参股公司、二级及以下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众多,加之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基础元器件,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公司销售等业务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航空工业所属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开展该类交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遵照防务产品定价机制和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二)公司与兴航光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司与兴航光电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三)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业务,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较低成本的资金支持,节约资金使用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关联交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意见如下: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认为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为依据,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交易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向航空工业下属单位提供劳务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偏差主要为客户需求及项目进展情况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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