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电话、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黎晓淮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