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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0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而身故,根据《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第十四章“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第(六)款第2项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337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25.2338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487,945.9906 元人民币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9,33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564,821,828元减至人民币564,802,49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2月14日。

2、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山南街1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锐科激光证券管理部联系电话:027-65524626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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