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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文投: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2月26日以网络方式发送给公司各董事。本次会议应有9名董事参会,实有9名董事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武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文投南京”)破产债权审核、破产财产变价等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具备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条件,北文投南京管理人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破产财产分配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本案实际情况,破产财产分配的具体范围包括:1.暂估需要预留的破产费用6,928,196.62元,后续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结余部分纳入破产债权追加分配范围);2.职工债权1,538,377.20元;3.普通债权895,925,695.47元。

(二)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本方案制定时预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具体包括:1.银行存款62,230.56元;

2.金牛湖项目土地补偿款209,579,726.03元;3.固定资产。管理人接管的破产人名下的固定资产,截至本方案制定时未能实际处置变现,实际处置变现后纳入追加分配范围。

(三)破产财产分配规则

北文投南京破产财产分配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具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其中,破产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破产清算工作实际开展情况随时优先支付;职工债权就可供分配的货币资金优先受偿;普通债权就可供分配的货币资金在清偿完毕职工债权后的剩余部分受偿,首先向每家普通债权人金额在25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250万元)分配,其次按比例向每家普通债权人金额在25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配。本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且获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具体的分配清单、分配数额以北文投南京管理人制定的各批次分配清单为准。鉴于《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系北文投南京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本案实际情况,基于《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实际执行情况而制定,方案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耀莱腾龙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尽快回收分配财产。因此,会议同意《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同意授权公司及北京耀莱腾龙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北文投南京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相关表决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不断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切实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交易行为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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