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集电港7号楼3层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主持人:万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价格经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亦无重大变化。本次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