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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7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来特”)、宁波瑞霖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霖机械”)在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492.70万元(未经审计),拟于2025年度与福来特继续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剑刚、李中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 预计金额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注1)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注2)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福来特采购表面处理等外协加工劳务及水电费等不超过530491.132.34%-7.33%2024年2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小计不超过530491.13--7.33%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瑞霖机械 (注3)销售电路板等零部件不超过1001.580.00%-98.42%
小计不超过1001.58--98.42%
合计不超过630492.70--21.79%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因公司预计关联交易时,全面充分地考虑了各类关联交易发生的可能性,但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因此使得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注1】此处采用2024年1-11月合并口径下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注2】因公司尚未披露2024年度财务报表,此处同类业务总发生额采用2023年1-11月的财务数据。【注3】2023年3月,公司参股的绍兴上虞锋龙园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宁波市德霖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全部股权,故宁波市德霖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瑞霖机械自2024年4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关联方范畴。

【注4】均采用不含税金额口径,下同。【注5】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历史业务发生情况及未来经营需求安排,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福来特采购表面处理等外协加工劳务及水电费等市场价格不超过620491.13
小计不超过620491.13

【注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福来特”)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中;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塑胶表面处理;电镀加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环保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福来特51.00%股权,且公司董事李中担任福来特执行董事兼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福来特系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1月30日,总资产为15,926.15万元,净资产8,610.11万元;2024年1-11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85.35万元,净利润826.70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及子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具有较强履约能力。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相关网站,未发现前述关联人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的日常业务所需。关联方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前述公司将继续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采购总额比重较小,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授权审批。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方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0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核查情况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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