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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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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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2债券代码:123197 债券简称:光力转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2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年6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126,671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新增股本58,463股,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股份归属新增股本584,621股;另2024年1月1日以来可转债转股新增股本1,136股;公司总股本由2023年12月31日的352,126,671股变更为352,770,891股。根据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对分配总额进行了调整,即以当时总股本352,770,8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03,700股后的351,467,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7,573,359.55元÷352,770,891股×10股=0.49815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8152元/股。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

-V

其中: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5.569327-0.0498152=5.519512(元/股)经过本次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5.569327元/股调整为

5.519512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结果。

五、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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