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最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额度不超过32,000.00万元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审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该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