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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何惠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惠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何惠红女士原定任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7年11月12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惠红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惠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分别通过吉安市明德伟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通过吉安市信德伟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50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何惠红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在《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等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惠红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财务总监聘任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54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洪俊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耿久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耿久艳女士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54附件:

耿久艳女士简历耿久艳,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7年10月至2011年9月,担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2011年10月至2015年3月,担任泰龙拉链(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担任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8月至2022年6月,担任深圳市卓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19年5月,担任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担任深圳市满坤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担任深圳市满坤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耿久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通过吉安市信德伟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耿久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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