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39-00017号)。目前,公司2023年度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做出如下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