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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南湖: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天南湖”)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12,7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4,899,880.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76,144.6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6,623,735.5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19号)。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1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486,000,000.00279,492,536.4757.51
2研发测试基地建设项目238,000,000.00209,851,951.4188.17
3补充流动资金186,000,000.00186,210,365.03100.11
合 计910,000,000.00675,554,852.91-

注:(1)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结合当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变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
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2024年2025年6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是建设防空预警雷达产业园区,包括新建防空预警雷达工业用房、雷达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设施及基础配套条件等。通过项目建设,增强公司防空预警雷达生产保障能力,提升雷达整体智能化生产水平,提高关键工序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实现多批次、大规模的生产能力,满足公司未来防空预警雷达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有序推动募投项目建设,目前“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开展试运行,但由于目前部分工程仍在进行项目结算审计,部分款项尚未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外拨付,为更加完整准确体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结算审计的实际进度,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相关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航天南湖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航天南湖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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