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职工全员大会,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员工投票表决,同意选举黄政堤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黄政堤先生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政堤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担任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罗普特(厦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担任总监;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黄政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560股股份。黄政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政堤先生于2023年10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2023年11月7日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除上述情况外,黄政堤先生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