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01,378,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58,465,531.2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2,913,368.7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6-0000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 80,484.90 | 32,900.00 | 25,707.72 |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 19,600.00 | 19,600.00 | 8,625.00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贷款 | 22,500.00 | 22,500.00 | 22,500.00 |
合计 | 122,584.90 | 75,000.00 | 56,832.72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统筹规划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6月30日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高度重视并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开展,公司核心技术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上了新台阶,产品谱系更加完善。 随着军方对新质作战能力的要求,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具体方案,在技术上进行多轮迭代,因项目涉及创新工艺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工艺与设备的匹配差异,需要对产线配置持续进行调整、优化和改进,因此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部分募投项目会因新产品研制时间有所延后,周期有所延长。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建设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进一步
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