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未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32,087,998,671.96元。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10,017,022.42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2、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