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钨业”或“发行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9,579,32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27,249,980.80元,扣除发行费用11,048,613.82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6,201,366.98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11月26日出具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48号)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4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1 | 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 | 105,030.31 | 100,000.00 | 100,000.00 |
2 | 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 | 123,554.87 | 105,000.00 | 105,000.00 |
3 | 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 | 86,258.40 | 75,000.00 | 75,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72,725.00 | 72,725.00 | 71,620.14 |
合计 | 387,568.58 | 352,725.00 | 351,620.14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厦门钨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 欢 吴小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