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晓民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丁芸洁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第三季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