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