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2月30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120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二、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121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三、关于拟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容详见2024-122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四、关于拟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123号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第二、三项融资事宜。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