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新材”或“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楚江新材使用部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7.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62.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0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募投项目早日投产见效,公司使用“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新设子公司,负责专门承建、营运“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即:将“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原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变更为新设立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海”)。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对自身组织架构及业务条线进行重新部署,因此在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将“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相关预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投入募集资金额 | 备注 |
1 | 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 | 72,485.00 | 60,000.00 | 实施主体:楚江高精铜带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 | 72,485.00 | 60,000.00 |
2 | 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 | 27,231.00 | 27,000.00 |
3 | 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 | 127,192.00 | 48,000.00 |
4 | 年产2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 | 17,200.00 | 8,000.00 |
5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40,000.00 | 38,562.40 |
合计 | 284,108.00 | 181,562.40 |
2 | 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 | 27,231.00 | 27,000.00 | 实施主体:清远高精铜带 |
3 | 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 | 127,192.00 | 48,000.00 | 实施主体:安徽鑫海 |
4 | 年产2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 | 17,200.00 | 8,000.00 | 实施主体:楚江合金 |
5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40,000.00 | 38,562.40 | |
合计 | 284,108.00 | 181,562.40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6,140.4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3,410.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以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83,000.00 |
减:累计支付的发行费用 | 1,371.57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66,140.46 |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7,922.68 |
募集资金余额 | 23,410.65 |
其中: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 | 0.00 |
购买理财产品 | 0.00 |
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 | 23,410.65 |
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 | 楚江高精铜带 | 72,485.00 | 48,807.83 |
2 | 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 | 清远高精铜带 | 27,231.00 | 20,562.44 |
3 | 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 | 安徽鑫海 | 127,192.00 | 49,624.25 |
4 | 年产2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 | 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 | 17,200.00 | 8,580.42 |
5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楚江新材 | 40,000.00 | 38,565.52 |
合计 | 284,108.00 | 166,140.46 |
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24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9)。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12个月)LPR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465万元资金成本。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楚江新材及子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
2、楚江新材及子公司本次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当期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楚江新材及子公司本次实施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逸凡 吴 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