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8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刘学东、吴利民、谭元章、荣晓杰、陈志杰、郭红、彭建刚、谢里、刘志斌、王庆文、苗世昌共11人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所属大唐华银阳江发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