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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电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大唐华银阳江发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按照国家政策和部分发电前期项目推进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经测试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在广东省阳江市开展大唐华银阳江“上大压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阳江项目”)前期工作,拟建设两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18号《关于公司与

阳江市人民政府签署<大唐华银阳江燃煤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12年,该项目列入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2012年10月12日,广东省发改委以粤发改能电〔2012〕934号文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作为沿海优质百万煤电厂址,属于发展战略储备资源,公司一直积极跟踪项目推进情况。近期,广东省发改委出具关于阳江项目复函,指出“十四五以来,国家要求新建煤电项目不选新址,主要采取现有厂址扩建方式。目前大唐华银阳江项目暂不具备纳规建设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大唐华银阳江项目“十四五”纳入规划建设情况,故在2024年计提该项前期费用减值准备4,452.63万元,并根据后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4,452.63万元,预计将减少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2.6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2024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计提减值准备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大唐华银阳江发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监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大唐华银阳江发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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