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79,5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捷自动化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天捷自动化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4,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总额度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及2024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及有关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7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0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1,500万元。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天捷自动化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捷自动化”)与江苏银行无锡分行之间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04月30日期间内及在人民币5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天捷自动化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K8ARC5H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黄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59,398,768.27 | 28,156,900.61 |
总负债 | 44,069,754.34 | 12,714,347.00 |
归母净资产 | 15,329,013.93 | 15,442,553.61 |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7,729,375.58 | -321,770.60 |
利润总额 | -113,539.68 | -1,654,980.26 |
归母净利润 | -113,539.68 | -1,902,752.48 |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奇博瑞智能装备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天捷自动化100%
股权。经查询,天捷自动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债务人:无锡天捷自动化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79,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07%,实际担保余额为97,035.36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5.9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