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608,171.00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15,124,828.78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490,036.2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94,167,456.5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4,167,456.58元。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股东的利益诉求,公司决定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并拟定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90,903股后的股本119,809,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5,942,729.10元。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