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8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44,674,49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44,674,49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2.219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2.2191 |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为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剩余股份数量。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光泉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赵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44,627,854 | 99.9677 | 22,701 | 0.0156 | 23,944 | 0.0165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腾越、尚红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