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富创精密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分别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均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同类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1、本次增加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原预计额度 | 本次拟增加预计额度 | 本次增加后2024年度预计额度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 | 增加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劳务 | 芯航同方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4,000.00 | 2,000.00 | 6,000.00 | 4.44 | 4,129.96 | 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发展需要,导致对应需求增加 |
A公司 | 0.00 | 2,897.63 | 2,897.63 | 2.14 | 1,697.63 | 根据公司相关发展需要,向该关联人进行商品采购 | |
小计 | 4,000.00 | 4,897.63 | 8,897.63 | 6.58 | 5,827.59 |
注1:本次预计金额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2023年度同类业务经审计发生额的比较。注2:A公司的“本次拟增加预计额度”为公司与A公司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及2024年12月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之和。
2、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2月起与A公司发生交易。鉴于公司实控人郑广文先生为A公司股东提供资金支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追认A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A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并将2023年、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A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追认为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向A公司购买产品、商品金额为3,559.65万元(不含税),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向A公司购买产品、商品金额为1,697.63万元(不
含税)。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对上述本公告日前与A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结合本次增加额度预计一并予以追加补充确认。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芯航同方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航同方”)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基本信息 | |
企业名称 | 芯航同方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华巍 |
注册资本 | 7,142.8571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住所 | 镇江市京口区金鼎路23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上海华畅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芯航同方42%股权 公司持有芯航同方30%股权 |
主要财务数据 | 公开资料未披露芯航同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郑广文先生担任芯航同方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芯航同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A公司
鉴于上述追认的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进行了豁免披露。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该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价格系按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述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均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同类关联交易。上述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富创精密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欢 张明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