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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4-06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马”)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有机发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天马继续存续,天马有机发光依法注销,天马有机发光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上海天马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7803068D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杜劲学

6、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888、889号

7、成立日期:2006年04月07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电子器件

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6,631,739,344.567,194,707,954.79
总负债(元)3,388,936,609.403,681,430,374.24
净资产(元)3,242,802,735.163,513,277,580.55
项目2023年1-12月 (经审计)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6,398,021,267.195,920,042,131.23
利润总额(元)167,334,285.15243,078,822.12
净利润(元)207,272,672.03270,250,979.33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67752362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吴员涛

6、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空北路3809号

7、成立日期:2013年04月25日

8、经营范围:有机发光显示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有机发光技术、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962,446,045.82926,244,904.74
总负债(元)558,240,450.79519,346,935.83
净资产(元)404,205,595.03406,897,968.91
项目2023年1-12月 (经审计)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24,803,233.3521,011,349.29
利润总额(元)5,725,399.892,692,373.88
净利润(元)5,725,399.892,692,373.88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方式:由上海天马吸收合并天马有机发光。上海天马作为合并方,依法承继被合并方天马有机发光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天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两家公司的原注册资本之和,天马有机发光将依法注销。

(二)合并基准日:由合并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商议确定合并基准日。

(三)合并手续办理:合并双方签署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程序。依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税务、工商等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四)其他程序安排: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上海天马、天马有机发光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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