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隆科技”)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达到环保、节能减耗目标,保隆科技根据园区需求分期规划建设光伏电站项目。2024年11月底保隆科技宁国园区第一期3.3兆瓦光伏项目顺利验收,光伏矩阵一次并网成功。公司首次引进光伏发电设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折旧年限,公司将光伏发电设备归类为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20年。目前本公司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10年,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为5-20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19.000%-9.500% |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20 | 5% | 19.000%-4.750%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内容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从固定资产持有目的、管理方式出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将本公司“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5-10年调整为5-20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024年11月光伏设备转固金额为741.64万元,按20年折旧、5%残值率计算年折旧额为35.23万元,2024年从12月份开始计提折旧,当月折旧额为2.94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未来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