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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4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报告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7-1-2

目录

目录 ...... 2

问题1 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 3

问题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 21

问题3.1 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 38

问题3.2 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 38

问题4 关于合法合规性 ...... 74

问题5 关于财务性投资 ...... 136

问题6 其他 ...... 136

7-1-3

问题1 关于本次发行方案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2)前期,安徽省国资委将7,000万元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预算批复给淮矿集团用于建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淮矿集团向公司拨付项目资金7,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具体实施。(3)该项目主要涉及PBAT产品,预计总投资金额约为2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已形成在建工程14.74亿元,工程进度完成63.33%。

请发行人说明:(1)淮矿集团拟认购股份的数量、金额或其区间,淮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本次发行和偿还国拨资金是否已取得相关批复文件。(3)“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最新的投资建设进度,预计投产时间,资金筹措安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预计影响。(4)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问题(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问题(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淮矿集团拟认购股份的数量、金额或其区间,淮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一)淮矿集团拟认购股份的数量、金额或其区间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29元/股计算,淮矿集团拟认购股份的数量为87,336,244股,最终发行数量、金额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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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淮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淮矿集团认购的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自华塑股份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淮矿集团不存在/不会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淮矿集团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华塑股份股票。

本次发行锁定期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2、《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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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上述规定,淮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存在触发短线交易的违规情形;淮矿集团通过本次发行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应不少于18个月且不少于36个月;且本次发行前淮矿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淮矿集团已就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出具以下说明或承诺:

(1)“自华塑股份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说明出具日,淮矿集团不存在减持其持有的华塑股份股票的情形;自说明出具日起至华塑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淮矿集团不会减持其持有的华塑股份股票”;

(2)“自华塑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认购的华塑股份本次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华塑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3)“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华塑股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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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淮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和偿还国拨资金是否已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一)本次发行的批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相关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安徽省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淮矿集团100.00%的股权,淮矿集团为国家出资企业。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国家出资企业负责管理以下事项:(三)国有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未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事项;国有参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第六十三条规定,“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取得批准。属于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其他情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根据关于《安徽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皖国资法规[2022]143号)相关规定,授权省属企业决定集团及所属企业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参与其他子企业的增资行为及相应的资产评估(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除外)。省属企业审批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事项。省属企业审批未导致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事项。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淮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7.12%的股份,按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淮矿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1,740,036,832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上升至48.41%。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系向国有控股股东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降低,应由淮矿集团进行审批。淮矿集团于2024年8月1日出具了《淮北矿业(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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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淮矿办便[2024]107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综上所述,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相关批复文件。

(二)偿还国拨资金的批复情况

1、取得国拨资金的批复情况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2023年度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皖国资资本函〔2023〕21号),安徽省国资委将7,000.00万元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预算批复给淮矿集团用于建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淮矿集团向公司拨付项目资金7,000.00万元用于项目具体实施。公司与淮矿集团签署了《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专项借款期限自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6年11月29日止,贷款年利率为3.45%。

2、偿还国拨资金系实现国资预算资金的权益转化,无需另行履行相关批复程序

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相关规定:“企业收到的财政性资金应当纳入企业预算管理,实现资金统一管控,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企业收到资本性财政性资金,列作国有实收资本或股本,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应当出具同意注(增)资的书面材料。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收到资本性财政性资金的,可暂作资本公积,但应在次年履行法定程序转增国有实收资本或股本;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应当及时转增。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财办企[2009]121号)相关规定:“一、集团公司取得属于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处理后,将财政资金再拨付子、孙公司使用的,应当作为对外投资处理;子、孙公司收到的财政资金,应当作为集团公司投入的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处理,不得作为内部往来款项挂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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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其他账务处理。二、资金拨付前后,集团公司应当依法通过子、孙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权益”的原则,落实应当享有的股东权益,以确保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第六条 省属企业在收到资本性预算资金时,应当列作实收资本或股本。国有独资企业,可暂列资本公积,三年内转为实收资本;国有控股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视同委托贷款处理,与省国资委签订资金占用协议,原则上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并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转为国有资本。”“第七条 省属企业将资本性预算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视同委托贷款处理,与母公司签订资金占用协议,原则上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并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偿还国拨资金系实现国有资本实现权益转化的必要程序,具有必要性,无需另行履行相关批复程序。

三、“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最新的投资建设进度,预计投产时间,资金筹措安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预计影响

(一)项目最新的投资建设进度及预计投产时间

“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于2022年底投入建设,该项目预计建设周期约为24个月,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阶段,预计于2024年底达到试车状态,公司届时将结合试车情况及下游市场需求逐步进行投产。

(二)项目资金筹措安排

“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最新总预算为23.28亿元,公司主要通过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形式筹措项目所需资金,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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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专项银团贷款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6家金融机构组成的项目银团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6.58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专项用于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贷款额度7.98亿元,剩余未使用额度8.60亿元。

2、国拨专项资金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2023年度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皖国资资本函〔2023〕21号),安徽省国资委将7,000.00万元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预算批复给淮矿集团用于建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淮矿集团向公司拨付项目资金7,000.00万元用于项目具体实施。公司与淮矿集团签署了《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本次专项借款期限自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6年11月29日止,贷款年利率为3.45%。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实现上述的国拨专项资金的实有资本注入。

3、公司自有资金及资本市场融资

除上述银团贷款及国拨专项资金共计17.28亿元外,剩余6.00亿元项目投入,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及资本市场融资进行筹措。

(三)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预计影响

PBAT属于热塑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兼具PBA和PBT的双重特性,既有较好的延展性和断裂伸长率,也有较好的耐热性和冲击性能;由于其独特的膜类制品特性,目前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市场中应用最好的材料之一,并且在全降解材料应用中,膜类/丝类制品都需要将其作为改性过程中的基础材料而大量使用。同时,随着我国石化和化工行业不断凸显高端化发展特征,可降解塑料等化工新材料日渐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导方向。PBAT作为可降解材料领域的热点产品,其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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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出具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PBAT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生产期预计实现年均不含税销售收入26.60亿元,年均税后利润2.58亿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44%,盈利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

受宏观市场环境影响,相关产品价格现阶段出现下行,可能对该项目实际投产时预期效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系未来发展方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主要目标分为三个重要节点,分别为到2020年、2022年和2025年,其中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因此,随着环保意识及国家对“禁塑令”的执行力度的不断提升,国内经济的进一步复苏及消费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生物降解塑料的下游市场需求将随之增加,产品价格亦有望回暖。

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未来发展预期,对该项目进行了业绩测算,相关测算过程如下:

1、项目业绩测算假设条件

①项目运营期限15年,第1年生产负荷80%,第2年生产负荷90%,第3年起生产负荷100%。

②人员费用:本项目定员379人(其中生产岗位定员337人、车间管技定员42人),生产岗位人均工资及福利费14.43万元/年,车间管技定员人均工资及福利费21.65万元/年。

③取费标准:固定资产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的2.50%计算;其它费用为各项费用中扣除工资及附加、折旧费、摊销费、维修费后的费用,为简化计算,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00%估列。

④主要会计估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综合折旧法,综合折旧年限按12年,残值率5%;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10年,其他资产摊销年限按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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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税收政策:增值税率13%,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10%,企业所得税率15%。

2、项目营业收入估算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PBAT,副产品包括THF、丁醇、BDO、BDO重组分,项目运营期限15年,第1年生产负荷80%,第2年生产负荷90%,第3年起生产负荷100%。以下项目营业收入测算数主要系结合行业历史数据、对未来市场形势的预判、行业的周期性、产能利用率等综合得出,100%达产后销售收入不含税金额为224,293.81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年销售量 (万吨/年)含税单价 (元/吨)含税销售收入 (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 (万元)
1PBAT12.0016,500198,000.00175,221.24
2THF1.3222,50029,700.0026,283.19
3丁醇0.149,0001,260.001,115.04
4BDO2.569,00023,040.0020,389.38
5BDO重组分0.483,0001,452.001,284.96
合计253,452.00224,293.81

假定各产品各年销售量等于当年产量,产量按项目设计产能×当年生产负荷计算。

产品销售价格系参考市场价格历史数据取数,具体而言:

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和应用领域主要为包装膜、垃圾袋、餐饮具以及医用、农用地膜等。随着国内禁塑政策的逐步制定及严格实施,可降解塑料因其良好的可降解性和加工性能,逐渐替代传统的塑料制品,减少环境污染,其不可替代性将愈发突出。禁塑政策的严格执行对于可降解塑料的市场增量贡献较大,有利于可降解塑料替代率快速上升。因此,生物降解塑料下游需求的释放及市场行情的走势主要受到相关禁塑政策执行力度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设定了关键时间节点,每个关键时间节点的到来一般会对市场需求的增长带来非常明显的促进效果。因相关政策设置了2022年、2025年等关键时间节点,因此以上测算中假设主要产品的单价按过去三年其市场价格均值并取整。

基于以上假设,测算期内,项目营业收入测算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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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
生产负荷80%生产负荷90%生产负荷100%
PBAT不含税单价(元/吨)14,601.77
销量(万吨)9.6010.8012.00
不含税收入(万元)140,176.99157,699.12175,221.24
其他产品不含税收入(万元)39,258.0544,165.3149,072.57
项目营业收入(万元)179,435.04201,864.42224,293.81

3、项目成本及费用估算

本项目成本及费用主要为外购原辅材料、燃料动力、折旧摊销费、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利息费用、其他费用等,100%达产当年总成本费用为205,347.17万元。

测算期内,项目营业成本及费用测算数据如下:

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
生产负荷80%生产负荷90%生产负荷100%
直接材料及燃料动力费用单位成本(元/吨)14,130.58
销量(万吨)9.6010.8012.00
直接材料成本(万元)135,653.55152,610.24169,566.93
折旧摊销费(万元)16,612.3516,612.3516,612.35
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万元)4,617.605,194.805,772.00
项目营业成本小计(万元)156,883.49174,417.39191,951.28
修理费(万元)3,895.094,381.984,868.86
利息费用(万元)4,134.353,720.913,307.48
其他费用(万元)4,565.154,892.355,219.55
项目营业成本及费用合计(万元)169,478.08187,412.62205,347.17

4、项目毛利率

根据上述估算,测算期内,项目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
生产负荷80%生产负荷90%生产负荷100%
营业收入(万元)179,435.04201,864.42224,293.81
营业成本(万元)156,883.49174,417.39191,951.28
营业毛利额(万元)22,551.5527,447.0432,342.53
营业毛利率12.57%13.6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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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根据上述测算,测算期内,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费用、利润总额以及净利润测算值如下:

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
生产负荷80%生产负荷90%生产负荷100%
营业收入(万元)179,435.04201,864.42224,293.81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万元)573.24644.89716.55
营业成本及费用(万元)169,478.08187,412.62205,347.17
利润总额(万元)9,383.7313,806.9118,230.09
净利润(万元)7,976.1711,735.8715,495.58

综上所述,根据以上测算,项目100%达产年营业收入22.43亿元、净利润

1.55亿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10.63%。

以上相关测算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目前仍处于投资建设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市场环境对PBAT产量进行合理安排,同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成本管控,降低运营费用,积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但项目实际投产阶段,如主要产品市场总体需求不足、公司客户开发不能如期实现,相关项目实际投产后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别风险提示”之“(三)下游市场波动风险”进行风险提示。

四、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融资规模为20,000.00万元,其中7,000.00万元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1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应对目前不利的市场环境,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及产业转型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流动性水平,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业绩持续下滑,同时为积极应对不利的市场环境,并顺应产业专用化、高端化和差异化的发展方向,公司开展了多个新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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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综合使得公司目前流动资金已较为紧张,短期偿债指标已较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剔除部分受限资金后可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仅为39,438.55万元,接近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最低现金保有量水平;流动比率(倍)、速动比率(倍)分别仅为0.38、0.27。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尚未出现明显回暖迹象,未来公司业绩何时能实现好转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短期内公司业绩、现金流将持续承压;同时,随着多个项目实施、投建,公司现阶段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已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主要为解决公司短期内的资金需求。基于以上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以下综合考虑现有资金余额、未来现金流入净额、最低现金保有量、各项资本性支出等,对公司短期内(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度)资金缺口进行测算。经测算,公司短期内(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度)资金缺口为50,980.00万元,大于本次融资额度20,000.00万元,本次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计算规则
截至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46,782.89
受限资金及具备专项用途的资金7,344.35
可自由支配资金39,438.55③=①-②
未来资金流入净额86,000.00
最低现金保有量39,334.66
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资本性支出137,083.88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176,418.54⑨=⑤+⑥+⑦
总体资金缺口50,980.00?=⑨-③-④

(一)现有资金余额(①、②、③)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46,782.89万元。其中3,967.94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376.40万元为矿区环境治理专款专用资金。剔除上述受限资金外,公司可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9,438.55万元,营运资金较为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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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现金流入净额(④)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38.3858,354.20100,042.64123,268.58
净利润-15,260.793,017.1942,228.2578,543.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194.87%1934.06%236.91%156.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14,477.5955,337.0157,814.3944,724.96

上表可知,受业绩下滑影响,近年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明显,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及差异出现明显波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38.3858,354.20100,042.64123,268.58
净利润-15,260.793,017.1942,228.2578,543.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14,477.5955,337.0157,814.3944,724.96
其中:
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32,028.5465,904.3864,047.1263,531.4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额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额合计-26,411.82-16,929.33-11,486.61-14,937.7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088.1610,764.851,759.59-16,426.71
财务费用(收益以“一”号填列)18.25421.621,102.547,917.67
其他-3,024.40-4,824.522,391.764,640.26
合计-14,477.5955,337.0157,814.3944,724.96

上表可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因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减少/增加、存货的减少、财务费用产生,其中:

1、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公司具备氯碱行业重资产的业务特征,长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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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较大,每年产生的折旧及摊销费用较大,但相对较为稳定。

2、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额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额合计:因报告期内多个大型项目陆续建设,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设备款增加,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额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额合计持续为负且规模较大。

3、存货的减少:请参见“问题3.2 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之“一、结合各存货项目的具体内容、周转情况、库龄结构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存库商品、在产品等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形,期后结转情况是否出现不利变化,各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成本费用等参数计算依据,相关跌价计提是否充分”相关回复内容。

4、财务费用:2021年度财务费用影响较大主要因当时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规模较大,相关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所致。

除以上项目外,报告期内其他因素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因近年来市场环境的变动导致历史数据参考性较差,考虑目前市场环境现状,以下测算主要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合理预测作出,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2024年1-6月和2024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738.38万元和-1,649.69万元。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088.69万元。基于2024年第四季度现金流量水平与第三季度保持相近水平的假设,预计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28,000.00万元。

进一步展望,根据公司产品所处行业的周期性特征构建预测框架,假设2025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市场行情有所恢复,整体业绩水平恢复至与2023年度相接近的水平。基于该假设,公司预计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58,000.00万元。

综上所述,预计公司未来短期内(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度)现金流入净额为8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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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低现金保有量(⑤)

公司2024年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354,011.95万元,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39,334.66万元。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金需求量较大,因此采用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作为最低现金保有量较为谨慎,报告期末最低现金保有量为39,334.66万元。

(四)现金分红所需资金(⑥)

公司《章程》规定,“在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024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66.12万元,短期内公司业绩仍持续承压,现假设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各项资本性支出(⑦)

公司目前已经履行决策程序并在短期内实施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石灰石扩能项目”“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预计该等资本性支出项目尚需投资金额合计为137,083.88万元,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履行的决策程序预计总投资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投入资金尚需投入金额
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1232,790.92136,833.0595,957.87
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注238,117.8125,564.1012,553.71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330,759.0019,201.3011,557.70
石灰石扩能项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注214,000.006,264.007,736.00
湿电子化学品项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注410,228.00949.399,278.61
总计325,895.73188,811.85137,0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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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建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的议案》注2: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投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计划投资的项目包括“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石灰石扩能项目”等注3: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注4: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计划投资的项目包括“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等

1、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

该项目投资估算约23.28亿元,2022年12月开工,目前处于试生产准备阶段,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需投入金额9.60亿元。

2、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

该项目投资估算约3.81亿元,2023年5月开工,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阶段,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需投资金额1.26亿元。

3、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该项目投资估算约3.08亿元,2023年5月开工,2024年6月投料试车,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需投资金额1.16亿元。

4、石灰石扩能项目

该项目投资估算约1.40亿元,2023年11月加工区生产线投料试车,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需投资金额0.77亿元。

5、湿电子化学品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37亿元,现阶段先行实施一期子项目,包括2万吨/年电子级盐酸装置,6万吨/年电子级烧碱装置及相关的公辅配套工程,对应投资估算约1.02亿元,整体建设周期预计约为12个月,目前已开工建设,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需投资金额0.93亿元。

综上所述,本次融资规模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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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发行人与淮矿集团签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获取并查阅淮矿集团出具的关于本次认购股份锁定期限的说明以及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3、查阅发行人披露的预案文件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文件;

4、查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安徽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等相关规定;

5、获取并查阅了《省国资委关于2023年度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皖国资资本函〔2023〕21号)及《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淮矿办便[2024]107号)等相关文件。

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可研报告,了解该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以及公司对该项目预计投产时间及资金筹措的相关安排;

2、了解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市场情况以及该项目投产后对公司业绩的预计影响;

3、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附注、货币资金余额情况,了解公司资金流入及流出情况以及主要资本性支出情况,取得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缺口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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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淮矿集团拟认购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29元/股计算,淮矿集团拟认购股份的数量为87,336,244股,最终发行数量、金额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淮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发行已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偿还国拨资金具备必要性,无需另行履行相关批复程序;

3、“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阶段,预计于2024年底达到试车状态,发行人届时将结合试车情况及下游市场需求逐步进行投产;发行人对该项目进行了合理的资金筹措安排;该项目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根据前期可研测算,项目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现阶段受宏观市场环境影响,相关产品市场价格阶段性下滑,项目业绩承压较大,若未来环保意识及国家对“禁塑令”的执行力度不断提升,生物降解塑料的下游市场需求将随之增加,产品价格亦有望回暖;

4、本次融资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淮矿集团拟认购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29元/股计算,淮矿集团拟认购股份的数量为87,336,244股,最终发行数量、金额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淮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发行已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偿还国拨资金具备必要性,无需另行履行相关批复程序。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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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阶段,预计于2024年底达到试车状态,发行人届时将结合试车情况及下游市场需求逐步进行投产;发行人对该项目进行了合理的资金筹措安排;该项目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根据前期可研测算,项目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现阶段受宏观市场环境影响,相关产品市场价格阶段性下滑,项目业绩承压较大,若未来环保意识及国家对“禁塑令”的执行力度不断提升,生物降解塑料的下游市场需求将随之增加,产品价格亦有望回暖;

2、本次融资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问题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资料:(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截至2024年6月30日投入进度为73.54%。(2)发行人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为37.92%,主要系缩减“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建设规模,取消“年产3万吨CPVC项目”,新增“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3)“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变更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该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4)“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前期承诺效益为每年可以节约成本4,949.69万元(税前),2024年1-6月实现效益为1,952.58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及合理性、履行的程序,结合各项目最新投资建设进度,进一步说明公司留存部分前募资金的原因,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是否已有明确使用安排,并按计划投入。(2)结合“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实际效益情况,说明达成预计效益的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3)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及占比情况,是否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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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及合理性、履行的程序,结合各项目最新投资建设进度,进一步说明公司留存部分前募资金的原因,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是否已有明确使用安排,并按计划投入

(一)公司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及合理性、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和2023年1月对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变更,相关变更原因及合理性、履行的程序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前次募投项目第一次变更

2022年4月,公司对“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不改变拟投资总额;同时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对固碱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调整金额变更后
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34,336-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34,336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5,868-13,166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12,702

-

--13,166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13,166

年产3万吨CPVC项目

年产3万吨CPVC项目39,988-年产3万吨CPVC项目39,988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

合计

合计140,192-合计140,192

(1)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

1)具体变更内容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不改变“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及拟投资总额,本次调整主要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内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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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原因及合理性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幅收紧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限值,针对重点地区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次对该项目进行优化调整,主要涉及汽轮机发电机组、锅炉本体、热力系统、燃烧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水艺系统、节能降耗等部分内容改造,有利于该项目更符合当前和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优化调整后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要求范围内,体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2)“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情况1)具体变更内容

①“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原项目建设概况的主要内容为:建设年产20万吨固碱生产装置及年产10万吨五水偏硅酸钠生产装置。本次调整拟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原方案中年产20万吨固碱生产装置产能调减为年产10万吨,同时对年产10万吨五水偏硅酸钠生产装置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原方案总投资为25,868.00万元,调整后总投资为12,702.00万元,调减的募集资金13,166.00万元用于投资新增的“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如下。

②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系新增项目,拟建设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9.99984MW,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均为公司自用,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生产所必需的动力能源。

2)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①“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

生产固碱需使用蒸汽及电力能源,使公司耗能增加。在双碳背景下,缩减固

7-1-24

碱产能有利于减少耗能。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年产10万吨固碱足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要。因此,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终止建设,有利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使募集资金利用达到最优。

②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可为华塑厂区平均提供3,413.73万kWh,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12,289.44t,具备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光伏发电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硫氧化物排放量约1,024.12t,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4,034.92t,减少了有害物质排放量,减轻环境污染,同时不需要消耗水资源,也没有污水排放。光伏电站是将太阳能转化成电能的过程,在整个工艺流程中,不产生大气、液体、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污染物,也不会产生大的噪声污染。从节约煤炭资源和环境保护角度来分析,本项目具有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

(3)审议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不改变该募投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及拟投资总额,同时对“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市场实际,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

时任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2023年1月,前次募投项目第二次变更

2023年1月,公司将“年产3万吨CPVC项目”变更为“年产6万吨三氯

7-1-25

氢硅项目”。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调整金额变更后
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34,336-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34,336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12,702-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12,702

29.99984MW光伏发电项

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13,166-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13,166

年产3万吨CPVC项目

年产3万吨CPVC项目39,988-39,988年产3万吨CPVC项目-

-

--39,988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39,988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

合计

合计140,192-合计140,192

(1)具体变更内容

“年产3万吨CPVC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988万元,截至募投项目变更日,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于该项目。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建有2×150吨/天氯化氢合成炉、6×1万吨/年三氯氢硅沸腾流化床合成炉、1,500吨/年氢气变压吸附装置。

(2)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为解决副产品氯气问题,同时延伸氯产业链,提高氯产品附加值,提出了“年产3万吨CPVC项目”。截至募投项目变更日,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CPVC产能处于饱和状态,国内CPVC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CPVC材料的需求量,供大于求;另一方面CPVC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CPVC做出反倾销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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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CPVC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发展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将募集资金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三氯氢硅是生产多晶硅不可或缺的核心原料,可用于生产光伏产品。随着国家不断推进清洁能源建设,光伏产品及其核心原材料的需求量将不断增长;三氯氢硅同时是生产硅烷偶联剂的主要材料。硅烷偶联剂作为绿色环保材料,可使两种性能差异很大的材料界面偶联起来,以提高复合材料的性能和粘结强度,从而获得性能优异、可靠的新型复合材料。它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途广泛的特点,主要应用于表面处理剂、无机填充塑料、增粘剂、密封剂、特种橡胶粘合促进剂等产品的生产,细分产品种类多,包含许多中间体和产品,是有机硅行业发展较快的一个分支。因此,“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既提升氯气附加值又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该项目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3)审议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CPVC项目”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与新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投资总额30,759万元之间的差额暂时留存于“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时任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了《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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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历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均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战略作出的调整,具备合理性。公司历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相关流程合法合规。

(二)结合各项目最新投资建设进度,进一步说明公司留存部分前募资金的原因,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是否已有明确使用安排,并按计划投入

1、各项目最新投资建设进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规划安排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最新建设进度是否符合前期规划安排
1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两台机组改造项目分别于2022年12月和2023年10月转固
2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024年6月开始投料试车
3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022年12月转固
4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2月转固

根据上述,公司“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及“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均已转固并投入使用,“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已于2024年6月开始投料试车,相关项目建设进度均符合前期规划安排。

2、公司留存部分前募资金的原因,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是否已有明确使用安排,并按计划投入

(1)公司留存部分前募资金的原因,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部分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产生9,229万元留存资金。

7-1-28

公司留存部分前募资金主要系变更后的项目预计投资总额小于原项目预计投资总额所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该部分留存资金。未来公司将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在履行相关法定审批程序后使用该部分留存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2)留存部分前募资金是否已有明确使用安排,并按计划投入

1)“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结项前继续留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存在持续性投入,故该部分留存前募资金仍留存于“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2)“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结项后,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规划投向相关建设项目

公司目前正处于由传统产业向战新产业转型,由基础化工向精细化工产品转型的重要阶段。公司三氯氢硅产品可延伸硅基材料产业链,产出电子级三氯氢硅、四氯化硅以及硅烷气等,同时公司在湿电子化学品等领域积极布局,投资建设相关项目,立足行业补链强链,在传统氯碱行业中探索新质生产力,不断开拓战新产业,在高端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方面谋求突破。

具体而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计划投资“湿电子化学品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37亿元,2024年计划投资2,700万元。目前一期子项目,即2万吨/年电子级盐酸装置,6万吨/年电子级烧碱装置及相关的公辅配套工程已开工建设。

“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系利用公司现有的预留地及已有公用工程、运输优势及自身的原料优势,新建高纯烧碱、盐酸和电子级硅烷、氯硅烷、硅酸酯系列等产品生产装置,可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实现氯产业链和三氯氢硅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实现产业结构由基础氯碱化工向新材料和精细化工方向的转型升级,符合企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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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拟新建6万吨/年高纯烧碱、2万吨/年高纯盐酸、0.1万吨/年电子级三氯氢硅、0.05万吨/年电子级四氯化硅、

0.05万吨/年电子级二氯二氢硅、0.25万吨/年电子级硅烷、1.7万吨/年聚硅酸乙酯、0.3万吨/年正硅酸乙酯和0.05万吨/年电子级正硅酸乙酯装置,配套冷氢化、公辅和环保装置。

后续,若“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结项后该部分留存前募资金尚未使用,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妥善使用留存前募资金,在履行相关法定审批程序后,积极投入到以上新兴领域中的一个或多个投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留存部分前募资金存在明确使用安排,未来将按计划投入。

二、结合“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实际效益情况,说明达成预计效益的具体依据及计算过程

2×300MW热电机组为公司现有厂区的配套热电站,包括1#、2#共2台机组,为公司主体工程提供电力(供电)、蒸汽(供热)等主要动力以及灰渣等副产品。改造前1#、2#机组均已投产运行十余年,存在部分设备老化、冷却塔换热效率明显下降、供电耗煤上升、供热时无法满负荷运行发电等问题。通过实施“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可有效提升机组效率、降低供电耗煤、提高实际发电量。

基于以上节能提效综合改造内容,“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效益主要来源于:

①节约成本-节能提效后节约用煤产生的效益;

②增加收入-改造前在机组同时供热时无法满负荷运行发电,改造后在同时供热时可满负荷运行发电,多发电量可相应节省公司外购电量减少购电费用支出,节支部分可作为项目财务效益收入。

本改造项目不直接增加人员,无额外工资支出,主要新增成本为固定资产折旧及修理费用。

以下分1#、2#机组对项目效益进行测算,但因该项目系针对2台机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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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新增成本无法区分两台机组,故以下对新增折旧摊销及修理费用平均分于2台机组。

1、1#机组

(1)1#机组节约用煤产生效益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上煤量(万吨)(A)48.15119.21
热值(MJ/KG)(B)19.3519.29
标准耗煤量(万吨)(C=A×B/29.271注1)31.7178.59
供热标煤量(万吨)(D)0.845.84
发电标煤量(万吨)(E=C-D)30.8672.75
发电量(1000Gwh)(F)1,007.592,469.85
发电标准煤耗(kg/Kwh)(G=E/F×10)0.310.29
改造前发电标准煤耗(kg/Kwh)(H)0.300.30
改造后发电标准煤耗变化(kg/Kwh)(I=G-H)0.01-0.01
标准煤耗节约量(万吨)(J=-I×F/10)-0.601.43
煤炭平均价(元/吨)(M)742.32784.00
节约用煤净效益(万元)(N=J×M)-448.771,123.16

注1:标准煤是指热值为7,000千卡/千克(公斤)的煤炭。它是标准能源的一种表示方法。我国采用的能源标准是标准煤,以此作为各种能源换算成标准煤时的标准量。国家标准(GB2589-81)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29,271千焦(即7,000千卡)。2024年1-6月,公司1号热电机组实际发电标准煤耗大于改造前发电标准煤耗,主要原因系公司应地方环保要求,阶段性采取保良措施,公司自主选择降低了1号热电机组负荷,导致该期间煤炭使用效率稍有降低。

(2)1#机组多发电量产生效益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改造后实际发电量(Gwh)(A)1,007.592,470.00
改造前全年发电量(Gwh)(B)2,253.002,253.00
设备实际使用时间(小时)(C)3,358.628,233.00
改造前设备全年使用时间(小时)(D)8,193.008,193.00
以设备实际使用时间测算改造前设备本期发电量(Gwh)(E=B/D×C)923.592,264.00
多发电量(Gwh)(F=A-E)84.00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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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多发电量单位售价(万元/Gwh)(G=当期平均下网电单价)51.7946.52
多发电量单位成本(万元/Gwh)(H=当期平均上网电单价)34.0234.02
多发电量净效益(万元)(I=F×(G-H))1,492.812,575.92

(3)1#机组效益测算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1#机组节约用煤产生效益(A)-448.771,123.16
1#机组多发电量产生效益(B)1,492.812,575.92
1#机组合计效益(C=A+B)1,044.043,699.08
1#机组改造增加折旧(D)508.981,017.95
1#机组改造增加检修费(E)141.86178.69
1#机组净效益(F=C-D-E)393.212,502.45

2、2#机组

(1)2#机组节约用煤产生效益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上煤量(万吨)(A)53.5120.18
热值(MJ/KG)(B)19.3519.37
标准耗煤量(万吨)(C=A×B/29.271注1)35.2813.35
供热标煤量(万吨)(D)5.021.89
发电标煤量(万吨)(E=C-D)30.2711.46
发电量(1000Gwh)(F)1,094.64412.65
发电标准煤耗(kg/Kwh)(G=E/F×10)0.280.28
改造前发电标准煤耗(kg/Kwh)(H)0.300.30
改造后发电标准煤耗变化(kg/Kwh)(I=G-H)-0.03-0.03
标准煤耗节约量(万吨)(J=-I×F/10)2.986.18注2
煤炭平均价(元/吨)(M)742.32784.00
节约用煤净效益(万元)(N=J×M)2,210.204,843.24

注1:标准煤是指热值为7,000千卡/千克(公斤)的煤炭。它是标准能源的一种表示方法。我国采用的能源标准是标准煤,以此作为各种能源换算成标准煤时的标准量。国家标准(GB2589-81)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29,271千焦(即7,000千卡);注2:由于“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系针对2台机组整体设计,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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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效益亦是针对整体,故为了数据口径可比,上表中该项目的实现效益中数据已将2023年10月转固的2#机组效益根据其11月及12月的运行时间进行年化处理。

(2)2#机组多发电量产生效益

由于2#机组仅发电不供热,改造前后无新增发电量,故不涉及多发电量产生效益。

(3)2#机组效益测算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2#机组节约用煤产生效益(A)2,210.204,843.24
2#机组改造增加折旧(B)508.981,017.95
2#机组改造增加检修费(C)141.86178.69
2#机组净效益(D=A-B-C)1,559.363,646.60

3、1#、2#机组合计净效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1#机组净效益(A)393.212,502.45
2#机组净效益(B)1,559.363,646.60
募投项目净效益(C=A+B)1,952.586,149.05

该项目承诺效益为每年可以节约成本4,949.69万元(税前),2023年度项目效益达到预期;2024年1-6月项目效益阶段性未达预期,主要因公司响应地方环保要求,阶段性采取保良措施而降低了1#热电机组负荷,导致该期间该机组煤炭使用效率有所降低,加之受2024年4月进行设备装置大规模检修影响,综合致使该项目实现的效益出现阶段性下滑。

整体来看,“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2023年至2024年6月年化效益为5,027.11万元(年化效益=(2023年度实现效益+2024年1-6月实现效益×2)÷2),年化效益达到预期。

容诚会计师于2024年7月19日出具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1998号),认为华塑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允反映了华塑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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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效益测算的参数系基于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选取,相关计算合理、谨慎。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及占比情况,是否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33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5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80.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0,192.00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相关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变更后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34,336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34,336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5,868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 项目12,702
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13,166

年产3万吨CPVC项目

年产3万吨CPVC项目39,988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39,988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

合计

合计140,192合计140,192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之规定:“(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根据以上意见,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各项目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列示如下:

1、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

7-1-34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1建筑工程费4,81353
2安装工程费13,29916,168
3设备购置费12,92314,915
4工程建设其他费注1,6661,512
5预备费1,6351,632
6铺底流动资金-56
合计34,33634,336
其中:非资本性金额1,6351,688

注:调整前工程建设其他费主要为项目建设管理费(1,021万元)、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595万元);调整后工程建设其他费主要为项目建设管理费(976万元)、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535万元),均不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2、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1建筑工程费5,2153,153
2安装工程费2,5853,333
3设备购置费15,8705,856
4工程建设其他费注1,460180
5无形资产298-
6预备费70-
7铺底流动资金370180
合计25,86812,702
其中:非资本性金额440180

注:调整前工程建设其他费为工程建设管理费(5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458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87万元),均不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3、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1固定资产投资-12,866
2流动资金-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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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3,166
其中:非资本性金额-300

4、年产3万吨CPVC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1建筑工程费5,846-
2安装工程费7,215-
3设备购置费16,926-
4工程建设其他费注4,476-
5生产人员准备费302-
6预备费1,875-
7铺底流动资金3,348-
合计39,988-
其中:非资本性金额5,525-

注:工程建设其他费主要为工程建设管理费(1,061万元)、专利费(1,000万元)、设计费(969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401万元)、联合试运转费(134万元)、临时设施费(123万元),均不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5、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否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1设备购置费-15,938
2安装工程费-4,632
3建筑工程费-2,588
4其他费用注-3,733
5生产人员准备费-248
6预备费-2,302
7铺底流动资金-1,318
小计-30,759
留存资金-9,229
合计-39,988
其中:非资本性金额-3,868

注:其他费用主要为建设单位管理费(1,195万元)、技术许可使用费(980万元)、可研及设计费(900万元)、临时设施费(190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31万元)等,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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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如前文所述,2023年1月,公司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CPVC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部分(9,229万元)暂时留存新项目。根据公司使用计划,该部分留存资金在新项目结项前继续留存于新项目,待新项目结项后,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规划,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其投向湿电子化学品等新兴领域投资建设具体项目,公司目前没有将该部分留存资金用于永久补流、还贷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计划,因此认定该部分留存资金不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对以上项目变更前后具体投资结构进行汇总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1、变更前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其中:非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类别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34,3361,635基本预备费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5,868440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
年产3万吨CPVC项目39,9885,525生产人员准备费、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40,000偿还债务
合计140,19247,600-
非资本性支出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33.95%

2、变更后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其中:非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类别
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34,3361,688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
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12,702180铺底流动资金
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13,166300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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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其中:非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类别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39,9883,868生产人员准备费、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40,000偿还债务
合计140,19246,036-
非资本性支出占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32.84%

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47,600万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33.95%;变更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46,036万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32.84%,未有增加。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历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查阅了发行人历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公告;

2、了解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及留存部分前募资金的原因,了解发行人对该部分留存资金的安排及使用计划;

3、查阅了“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可研报告,了解该项目实际效益实现情况,获取了发行人对其实际效益的测算过程;

4、查阅了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1998号)。

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了解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后,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及占比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具备合理性且均依法履行了相关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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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序;发行人留存部分前募资金的原因主要系变更后的项目预计投资总额小于原项目预计投资总额所致,符合相关规则要求,存在明确使用安排,并将按计划投入;

2、发行人“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2023年度效益达到预期,2024年1-6月效益阶段性未达预期,年化效益达到预期,效益测算的参数系基于市场情况及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选取,相关依据及计算过程合理、谨慎。

经核查,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前,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47,600万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33.95%;变更后,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46,036万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32.84%,未有增加。

问题3.1 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73,922.36万元、673,636.64万元、556,322.72万元和233,769.20万元;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1,206.56万元、38,896.38万元、1,630.78万元和-15,826.08万元,最近一期亏损。(2)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83%、16.99%、11.54%及8.75%,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PVC、烧碱出现售价波动。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报告期内的产品结构、产品的平均单价、销量及单位成本、费用变动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2)结合PVC、烧碱、灰岩等主要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产能供给情况、下游需求状况等,以及公司产能利用情况、产销状况、客户需求及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等,说明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7-1-39

一、结合报告期内的产品结构、产品的平均单价、销量及单位成本、费用变动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一)结合报告期内的产品结构、产品的平均单价、销量及单位成本、费用变动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当期金额233,769.20556,322.72673,636.64673,922.36
变动金额-20,674.19-117,313.92-285.72-
同比变动-8.13%-17.42%-0.04%-
毛利率当期比率8.75%11.54%16.99%25.84%
同比变动下降2.12个 百分点下降5.45个 百分点下降8.85个 百分点-
净利润当期金额-15,260.793,017.1942,228.2578,569.62
变动金额-10,384.39-39,211.06-36,341.37-
同比变动-212.95%-92.86%-46.25%-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下滑主要系公司主营产品PVC市场价格波动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232,388.7599.41%555,335.2799.82%673,079.7899.92%673,191.8199.89%
其他业务收入1,380.450.59%987.450.18%556.860.08%730.540.11%
合计233,769.20100.00%556,322.72100.00%673,636.64100.00%673,922.3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73,191.81万元、673,079.78万元、

7-1-40

555,335.27万元和232,388.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89%、99.92%、

99.82%和99.4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PVC131,988.6656.80%318,926.5557.43%389,441.2857.86%460,302.7568.38%
烧碱52,640.6122.65%115,165.3220.74%148,975.9322.13%86,795.1412.89%
灰岩23,092.819.94%55,647.6010.02%52,996.997.87%50,253.037.46%
其他产品24,666.6710.61%65,595.8011.81%81,665.5712.13%75,840.8911.27%
合计232,388.75100.00%555,335.27100.00%673,079.78100.00%673,191.8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按产品归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变动金额占比变动金额占比变动金额占比
PVC-6,078.4829.32%-70,514.7359.89%-70,861.4763247.88%
烧碱-2,275.8410.98%-33,810.6128.72%62,180.79-55499.88%
灰岩-3,758.3218.13%2,650.61-2.25%2,743.96-2449.14%
其他产品-8,621.0641.58%-16,069.7813.65%5,824.68-5198.86%
合计-20,733.70100.00%-117,744.51100.00%-112.04100.00%

由以上两表可见,报告期内,PVC、烧碱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1.27%、79.99%、78.17%和79.45%,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产品主要包括水泥、石灰以及焦末、废石灰渣等副产品。

公司2022年度收入下滑,主要因PVC市场价格走低导致其销售收入下降,同期烧碱市场价格走高,抵消了部分PVC价格下降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2023年度收入进一步下滑,主要因PVC、烧碱市场价格均有所下滑,其中PVC因收入占比较高,仍为导致公司收入下滑的核心因素,其他产品中受房地产市场影响,水泥、石灰收入也有所下降。公司2024年1-6月收入下滑,系受宏观经济承压影响,公司各项产品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7-1-41

(3)主要产品相关经营数据分析

①PVC

报告期内,公司PVC产品相关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产量(万吨)28.8260.0258.7057.73
销量(万吨)26.4660.8058.1157.47
产销率91.81%101.30%98.99%99.55%
销售收入(万元)131,988.66318,926.55389,441.28460,302.75
平均单价(元/吨)4,987.955,245.416,701.228,008.76

上表可知,公司PVC产品产销量基本稳定,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其中2024年1-6月PVC销量、产销率水平略低于报告期内完整年度,主要因PVC市场价格在2024年5月末达到近期相对高点后,6月价格有所回落,公司在6月预判期后价格将会有所恢复,故合理控制6月PVC产品的销售及库存。整体而言,PVC产品销路通畅,不存在滞销的情况,其市场价格持续走低,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下滑。PVC作为基础化工原材料中的一项,下游消费领域集中在管材、型材、薄膜、电线电缆、地板革等,广泛应用于建筑装潢、包装材料、电子设备、日常用品等多个领域。PVC与建筑行业的关系较为紧密,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发生波动对PVC的需求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时其价格行情波动也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大宗商品期货走势、PVC市场化自身供需关系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受地产周期下行、全球及我国宏观经济承压较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PVC价格出现明显波动。具体而言,2021年主要受“双碳”政策、出口数量大增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价格涨至历史新高;但进入2022年之后,随着之前阶段性影响因素的消退,市场行情开始从高位不断下滑,并自2022年下半年起保持在震荡中有所下滑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PVC产品售价变动情况与市场行情基本保持一致。

2008-2023年我国PVC市场价格走势(单位:元/吨)

7-1-42

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2024版我国聚氯乙烯深度研究报告》

2021年至今聚氯乙烯(PVC)期货结算价走势

数据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Choice金融终端

②烧碱

报告期内,公司烧碱产品相关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产量(万吨)23.8649.0045.5543.07
销量(万吨)22.5947.7645.8240.97

7-1-43

产销率94.68%97.47%100.59%95.12%
销售收入(万元)52,640.61115,165.32148,975.9386,795.14
平均单价(元/吨)2,330.072,411.203,251.322,118.73

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烧碱产品产销量基本稳定,略有提升,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其市场价格先增后降,使得烧碱产品销售收入出现波动,但整体而言,并未出现明显下滑趋势。

2006-2023年我国32%液碱均价走势(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2024版我国烧碱深度研究报告》

2021年,受供需关系紧张、原料电和原盐价格上涨带来的价格传导等因素影响,烧碱价格在下半年出现明显上涨,于当年10月末达到近年新高,之后市场持续走低;2022年,受生产成本处于高位,外贸出口量价均升,部分下游需求相对较好等多重利好因素支撑,当年烧碱市场呈现持续震荡小幅上涨走势;2023年以来,受原料价格下降和下游氧化铝市场压低烧碱采购价格的影响,当年烧碱价格有所小幅回落。报告期内,公司烧碱产品售价变动情况与市场行情基本保持一致。

③灰岩

报告期内,公司灰岩产品相关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产量(万吨)818.381,603.931,331.621,207.59

7-1-44

销量(万吨)注773.771,691.491,248.261,125.05
产销率94.55%105.46%93.74%93.17%
销售收入(万元)23,092.8155,647.6052,996.9950,253.03
平均单价(元/吨)32.0635.1246.9949.15

注:为与产量可比,上表所列销量包含内部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平均单价均为合并口径上表可知,2021年度、2022年度灰岩销售单价、销量、销售收入均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度,因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矿区进行边坡治理、环保修复工程中取得的灰岩一并对外销售,提高了整体销售数量,但因该类物料单价较低,摊薄了整体均价,综合使得灰岩产品销售收入稍有增长。

2、毛利额/率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营业毛利额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额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9,802.4396.85%64,092.0499.80%114,366.6399.93%173,919.1399.92%
其他业务毛利643.383.15%130.920.20%75.570.07%139.230.08%
合计20,445.81100.00%64,222.97100.00%114,442.20100.00%174,058.3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的毛利,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173,919.13万元、114,366.63万元、64,092.04万元和19,802.43万元,占比分别为99.92%、99.93%、99.80%和96.85%。

(2)主营业务毛利额产品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按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PVC-19,716.72-99.57%-38,686.73-60.36%-22,746.44-19.89%80,097.5146.05%
烧碱26,338.28133.01%57,851.4390.26%90,022.1978.71%41,496.4723.86%

7-1-45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灰岩13,696.8069.17%35,879.5255.98%33,741.5729.50%31,689.0718.22%
其他产品-515.94-2.61%9,047.8214.12%13,349.3211.67%20,636.0811.87%
合计19,802.43100.00%64,092.04100.00%114,366.63100.00%173,919.1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PVC产品毛利额分别为80,097.51万元、-22,746.44万元、-38,686.73万元和-19,716.72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6.05%、-19.89%、-60.36%和-99.57%。报告期内,PVC产品对公司毛利额的贡献由正转负,是导致公司毛利额下滑的主要因素。

(3)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产品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及按产品构成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
PVC-14.94%56.80%-12.13%57.43%-5.84%57.86%17.40%68.38%
烧碱50.03%22.65%50.23%20.74%60.43%22.13%47.81%12.89%
灰岩59.31%9.94%64.48%10.02%63.67%7.87%63.06%7.46%
其他产品-2.09%10.61%13.79%11.81%16.35%12.13%27.21%11.27%
主营业务 毛利率8.52%100.00%11.54%100.00%16.99%100.00%25.84%100.00%

因各产品毛利率不同,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受到各产品自身毛利率变动、各产品收入占比变动的综合影响,以下采用因素替代分析法,分各产品对产品毛利率的变动、产品收入占比的变动两个因素,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进行逐项替代分析,具体如下:

项目2023年度较2022年度变动2022年度较2021年度变动
毛利率 影响注1收入占比 影响注2合计注3毛利率 影响注1收入占比 影响注2合计注3
PVC-3.64%0.05%-3.59%-15.89%0.61%-15.28%
烧碱-2.26%-0.70%-2.96%1.63%5.58%7.21%
灰岩0.06%1.39%1.45%0.05%0.26%0.31%
其他产品-0.31%-0.04%-0.35%-1.22%0.14%-1.08%
主营业务毛利率-6.14%0.70%-5.45%-15.44%6.60%-8.84%

注1:毛利率影响=(本期毛利率-上年同期毛利率)×上年同期收入占比;

7-1-46

注2:收入占比影响=(本期收入占比-上年同期收入占比)×本期毛利率;注3:合计=毛利率影响+收入占比影响=本期毛利率×本期收入占比-上年同期毛利率×上年同期收入占比

上表可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8.84个百分点,主要因PVC市场价格下滑导致其毛利率下降了15.89个百分点所致,同时毛利率水平较高的烧碱收入占比提升了5.58个百分点,对PVC毛利率下降导致的负面影响形成了一定的缓冲作用;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2023年度较2022年度下降

5.45个百分点,主要因PVC市场价格进一步下滑导致其毛利率下降了3.64个百分点,叠加烧碱市场价格回调导致其毛利率下降了2.26个百分点综合所致。

(4)主要产品相关经营数据分析

①PVC

报告期内,公司PVC产品相关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量(万吨)26.4660.8058.1157.47
销售收入(万元)131,988.66318,926.55389,441.28460,302.75
平均单价(元/吨)4,987.955,245.416,701.228,008.76
平均单位成本(元/吨)5,733.065,881.697,092.626,615.15
平均单位毛利(元/吨)-745.11-636.28-391.401,393.61
毛利率-14.94%-12.13%-5.84%17.40%

公司为生产PVC产品而外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混煤等动力原料,此类物料主要用于为生产活动供热供能,广泛应用于化工、冶炼、造气等领域,故其市场行情与公司终端产成品PVC的直接关联性不强。PVC售价的变化基本不会对前述物料价格造成直接影响。

2022年度,因市场价格走低,使得公司PVC平均单价下降;而主要原材料混煤、兰炭、焦粒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均有所上升,综合导致PVC毛利率水平明显下降并由正转负;2023年以来,PVC、混煤、兰炭、焦粒市场价格均有所走低,使得PVC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但单价降幅大于单位成本,使得PVC毛利率水平进一步下降。

以下采用连环替代法,分单价、单位成本、销量变化,量化分析PVC产品

7-1-47

对公司经营业绩(营业毛利)的具体影响:

单位:万元

年度单价变动 对毛利影响单位成本变动 对毛利影响销量变动 对毛利影响合计
2022年度-75,981.15-27,745.78-250.50-103,977.43
2023年度-88,513.2573,624.54-1,711.59-16,600.30
2024年1-6月-9,074.4611,442.82-417.261,951.10

注:单价变动对毛利影响=(P

-C

)×N

-(P

-C

)×N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影响=(P

-C

)×N

-(P

-C

)×N

,销量变动对毛利影响=(P

-C

)×N

-(P

-C

)×N

,P代表单价,C代表单位成本,N代表销量,1代表当期,0代表上年同期。

上表可知,在PVC产品单价、单位成本、销量三个影响因素中,单价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最为明显。

②烧碱

报告期内,公司烧碱产品相关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量(万吨)22.5947.7645.8240.97
销售收入(万元)52,640.61115,165.32148,975.9386,795.14
平均单价(元/吨)2,330.072,411.203,251.322,118.73
平均单位成本(元/吨)1,164.241,199.971,286.631,105.77
平均单位毛利(元/吨)1,165.831,211.231,964.691,012.96
毛利率50.03%50.23%60.43%47.81%

上表可知,报告期内,烧碱单位成本基本保持稳定,产品市场价格先增后降,使得产品毛利率呈现相同的变化趋势。

③灰岩

报告期内,公司灰岩产品相关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量(万吨)注720.341,584.441,127.851,022.36
销售收入(万元)23,092.8155,647.6052,996.9950,253.03
平均单价(元/吨)32.0635.1246.9949.15
平均单位成本(元/吨)13.0412.4817.0718.16
平均单位毛利(元/吨)19.0122.6429.9231.00

7-1-48

毛利率59.31%64.48%63.67%63.06%

注:上表所列销量不包含内部销售数量

上表可知,2021年度、2022年度灰岩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均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因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矿区进行边坡治理、环保修复工程中取得的灰岩一并对外销售,提高了销量,摊薄了整体均价及单位成本,综合使得产品毛利率未发生大幅变动。

3、期间费用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金额占收入 比例
销售费用501.990.21%948.990.17%1,053.030.16%1,257.670.19%
管理费用15,192.296.50%24,050.244.32%27,291.494.05%28,808.924.27%
研发费用12,370.305.29%23,454.814.22%22,993.893.41%23,015.393.42%
财务费用24.210.01%435.210.08%1,118.750.17%8,151.471.21%
合计28,088.8012.02%48,889.258.79%52,457.167.79%61,233.459.09%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61,233.45万元、52,457.16万元、48,889.25万元和28,088.80万元,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9%、7.79%、

8.79%和12.02%。近年来,因市场环境不利影响,公司坚持降本增效且取得一定效果。2021-2023年度,公司期间费用总额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因同期营业收入有所下滑,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费用变动对净利润波动未产生明显影响。2024年1-6月,公司期间费用额/率有所上升,主要因公司于2024年4月根据公司内部生产管理制度及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设备装置大规模检修,相关费用支出3,800余万元,导致管理费用-修理费有所增加。

4、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8,569.62万元、42,228.25万元、3,017.19万元和-15,260.79万元,逐年下滑且最近一期出现亏损。

7-1-49

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为42,228.25万元,较上年下降36,341.37万元,降幅为46.25%,主要因公司2022年度毛利率同比下降8.85个百分点,导致毛利额减少59,642.13万元(按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计算)。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3,017.19万元,较上年下降39,211.06万元,降幅为92.86%,主要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7,313.92万元,叠加毛利率同比下降5.45个百分点,综合导致毛利额减少50,219.23万元。

2024年1-6月,公司净利润为-15,260.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384.39万元,降幅为212.95%,主要因:①公司2024年1-6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674.19万元,叠加毛利率同比下降2.12个百分点,综合导致毛利额减少7,222.75万元;

②进行大修导致公司当期管理费用-修理费增长3,786.70万元。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下滑,主要系公司主营产品PVC市场价格持续走低所致,符合市场现状,具备合理性。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以下选取北元集团、君正集团、中泰化学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IPO阶段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泰化学、君正集团、鸿达兴业、亿利洁能,存在一定差异,系因鸿达兴业、亿利洁能退市,将其进行了剔除,北元集团于公司IPO审核期间完成上市,将其增加为可比公司。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华塑股份北元集团君正集团中泰化学
成立时间2009年3月2003年5月2003年2月2001年12月
上市时间2021年11月2020年10月2011年2月2006年12月
所处省市安徽-滁州陕西-榆林内蒙古-乌海新疆-乌鲁木齐
2023年度营收规模(亿元)55.63109.67191.24371.18
PVC销量(万吨)60.80138.0085.40187.62
烧碱销量(万吨)47.7689.3856.6597.06

上表可知,相较于以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成立时间相对较晚,整体营收及主要产品产能规模相对较小;此外,以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地处煤炭

7-1-50

等资源更为丰富、廉价的西北地区。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PVC售价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PVC售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北元集团5,057.405,316.686,770.878,116.70
君正集团5,265.605,494.537,019.718,318.98
中泰化学未披露5,392.036,755.427,761.94
平均值5,161.505,401.086,848.678,065.87
华塑股份4,987.955,245.416,701.228,008.76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因公司品牌知名度略低,使得公司PVC售价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PVC售价逐步走低,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相同,与公开市场行情基本保持一致。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
营业收入
北元集团496,607.36-6.04%1,096,653.71-12.89%1,258,956.92-4.29%1,315,376.83
君正集团1,165,838.4418.96%1,912,441.06-10.88%2,145,966.0511.22%1,929,495.45
中泰化学1,522,148.15-25.54%3,711,804.89-28.15%5,166,207.02-14.96%6,075,362.33
平均值1,061,531.32-4.21%2,240,299.89-17.31%2,857,043.33-2.68%3,106,744.87
华塑股份233,769.20-8.13%556,322.72-17.42%673,636.64-0.04%673,922.36
毛利率
北元集团13.54%0.42%12.56%-5.41%17.97%-5.56%23.53%
君正集团21.30%-2.78%23.59%-1.56%25.15%-9.71%34.86%
中泰化学注19.46%4.35%16.19%3.91%12.28%-1.63%13.91%
平均值18.10%0.66%17.45%-1.02%18.47%-5.63%24.10%
华塑股份8.75%-2.12%11.54%-5.45%16.99%-8.84%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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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
净利润
北元集团13,570.32-47.24%37,256.99-74.25%144,680.35-21.81%185,048.45
君正集团156,110.59-1.40%281,386.15-33.84%425,331.70-7.22%458,451.18
中泰化学-32,724.5474.66%-318,551.03-374.84%115,904.25-62.37%307,979.52
平均值45,652.128.67%30.71-160.98%228,638.77-30.47%317,159.71
华塑股份-15,260.79-212.95%3,017.19-92.86%42,228.25-46.25%78,569.62

注:中泰化学主营业务包含氯碱化工、纺织工业、现代贸易、物流运输和其他业务,此处选取氯碱化工分部的毛利率进行比较;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上表可知,行业内公司近年来业绩均出现明显下滑,公司经营业绩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受到宏观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受到成本端竞争劣势、整体规模、自身品牌知名度等多因素综合影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下滑,主要系PVC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所致,符合市场现状,具备合理性;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受到相同因素影响,公司与其经营业绩走势整体保持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已于定期报告及本次申请文件中就业绩下滑原因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与信息披露。

二、结合PVC、烧碱、灰岩等主要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产能供给情况、下游需求状况等,以及公司产能利用情况、产销状况、客户需求及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等,说明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一)主要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产能供给情况、下游需求状况

1、PVC相关市场发展趋势、产能供给情况、下游需求状况

(1)PVC市场概况

聚氯乙烯(简称PVC),是由氯乙烯单体(简称VCM)聚合而成的热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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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树脂高聚物。从生产工艺来看,根据氯乙烯单体的获得方法来区分,可分为电石法、乙烯法。由中国富煤贫油的能源现状决定,国内以电石法为主,乙烯法为辅。根据卓创资讯发布的《2024-2025中国PVC市场年度报告》,预计至2024年年底,我国PVC电石法产能占73.86%,乙烯法产能占26.14%。经过近年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PVC行业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产能集中度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成熟,市场稳定,从产品生命周期角度看,目前PVC行业处于成熟期。从行业周期看,2020-2024年PVC供需基本面从紧平衡转向供应过剩,2020-2021年市场处于紧平衡状态,2022-2024年市场表现为供应过剩局面。

(2)PVC市场价格表现

根据中国氯碱网《2024版我国聚氯乙烯深度研究报告》,近年来国内PVC市场平均最高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

年度电石法PVC最高价乙烯法PVC最高价
2017年7,565.007,916.00
2018年7,198.007,516.00
2019年7,078.007,283.00
2020年8,741.009,000.00
2021年14,610.0015,150.00
2022年9,179.009,591.00
2023年6,442.006,655.00

2021年主要受“双碳”政策、出口数量大增等多方因素影响,PVC价格涨至历史新高,但当年国内PVC行情上涨属于暂时性的市场行为,进入2022年之后,随着之前阶段性影响因素的消退,PVC市场行情开始从高位不断下滑,尤其在进入2023年以来市场持续低迷,市场价格整体于震荡中有所下降。

2024年PVC市场仍呈现跌势,仅于5月在房地产政策利好提振之下,期现两市价格大幅攀升,但由于后续缺乏实质性上涨动力,至6月PVC价格便再次走跌,除此之外,本年PVC行情皆处于低位持续震荡为主。据百川盈孚统计,2024年PVC现货价格在4,960-5,970间震荡运行,期货价格已刷新近年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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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4年中国聚氯乙烯市场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BAIINFO/百川盈孚大数据

(3)PVC产能供给情况

据百川盈孚统计,截止2024年10月,我国PVC生产企业共77家,PVC总产能2,871.0万吨,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古、山东、陕西等地。2022年、2023年、2024年增长率分别为5.32%、2.17%、1.41%(预测数),产能增长率有所放缓。

2019年-2024年中国PVC产能对比

据百川盈孚统计,因市场行情略显低迷,2024年PVC装置负荷维持在7-8成附近,1-3月PVC开工相对较高,4月及7月PVC装置检修涉及产能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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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开工负荷七五成左右,8-9月企业开工相对稳定,预计10-12月因市场行情略显低迷,PVC开工负荷或将有所下降,截至目前,2024年1-9月平均开工率80.07%,同比2023年增长0.93%。

2023年-2024年中国聚氯乙烯开工率走势图

根据隆众咨询相关资料,承接近年来PVC产能扩张态势,PVC年产量稳步增加,预计2024年国内PVC实际产量达2,322万吨(整体开工率约为80%)。

因2021年之前行业盈利较高,企业扩产积极性较高;同时随着近几年国内大乙烯项目扩产,乙烯法PVC配套增加,国内多个PVC新建项目开工建设。根据卓创资讯发布的《2024-2025中国PVC市场年度报告》,预计2025年我国仍有290万吨PVC新增产能将计划投产。同时,现阶段PVC生产企业盈利不佳,部分中小产能开工积极性或偏低,加之部分产能因为缺少成本优势而被淘汰,所以预计2025年PVC产量增幅将明显小于产能增幅。按目前已知投产计划及行业运行情况来看,预计2026年开始产能增速或将放缓,后续2027-2028年预计可能出现负增长。但整体而言,以供应端来看,短期内PVC整体产能供给大于市场需求的状态仍将延续,未来有望得到改善。

(4)PVC下游需求情况

PVC作为一个比较基础的化工产品,同时也是五大通用塑料之一,其下游产品众多,当前我国PVC两大消费市场仍是硬制品和软制品。硬制品主要是各种管材管件、型材、门窗、地板、片材等;软制品主要为各种用途的膜、电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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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人造革、地板革、壁纸、发泡材料、鞋底料等。根据卓创资讯发布的《2024-2025中国聚乙烯市场年度报告》,2024年PVC下游按行业分主要有建筑行业(包括管材/管件、型材/门窗、地板/墙板等板材)和其他消费类,其中建筑行业消费占比虽有所下降,但仍高于50%;按制品划分,主要分为管材、型材等硬制品和薄膜、电线电缆等软制品。

2020-2024年中国PVC下游行业消费占比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2024-2025中国聚乙烯市场年度报告》

根据隆众咨询相关资料,初步预估2024年国内PVC表观消费量达2,107万吨。同时,借助全球发展中国家对于建材、基础管道等需求保持旺盛,及国内PVC出口的价格优势,初步估算PVC全年出口继续保持在232万吨左右。综上所述,在行业整体开工率维持在80%情况下,2024年PVC实际产量供给与现有需求量基本持平。但因目前市场仍有潜在增量产能,加之需求预期不甚理想,导致现阶段PVC市场价格整体走势较为低迷。

(5)PVC现有库存情况

①生产企业库存情况

根据卓创资讯发布的《2024-2025中国聚乙烯市场年度报告》,2024年PVC生产企业厂区库存及可售库存整体处在中等水平,年内多数时间样本企业厂区库存环比2023年有所减少。

2022-2024年PVC样本生产企业厂区库存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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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卓创资讯《2024-2025中国聚乙烯市场年度报告》

2022-2024年PVC样本生产企业可售库存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2024-2025中国聚乙烯市场年度报告》

②社会库存情况

PVC社会库存的变化一般可反映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动态。社会库存的减少通常意味着需求的增强,市场消费者对PVC的应用及后续产品的投资信心有所回暖。

根据卓创资讯发布的《2024-2025中国聚乙烯市场年度报告》,2023年开始PVC社会库存变化趋势的季节性规律开始弱化,主要是因为2022年起PVC内需表现偏弱,而供应保持增长,导致PVC供大于求程度不断加深,所以社会库存开始呈现逐年累库的趋势。2024年春节过后PVC仓库库存在原本较高的基础上再度增加,二三季度下游刚需长期偏弱,对于库存的消耗有限,但上游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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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至消费市场,整体仓库库存持续累库至三季度初。后续三季度中下旬仓库库存才开始出现去库趋势,但目前库存水平仍高于往年同期水平。

2020-2024年华东华南PVC样本仓库库存对比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2024-2025中国聚乙烯市场年度报告》注:2024年(新)系卓创资讯于2024年增加新的一套库存样本以适应目前的主流库存情况,华东库存原样本包括10家主要仓库,华东库存扩充后新样本包括20家主要仓库;华南仓库样本未变,维持在9家主要仓库;华东仓库新样本与老样本并行发布

(6)PVC市场预期展望

根据百川盈孚预测,预计2025年PVC市场行情或将维持颓势,影响PVC价格走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PVC需求缺乏明确上行动力

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引发大宗商品普跌,国内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多倾向于大力推行“租售并举”商品房与保障房层面,而非新建房,这对于PVC行业而言影响微弱,同时下游新开工基建尚未见明显放量。

预计短期内或可见房地产相关政策提振,但宏观政策对于PVC影响时效较长,短期内或可刺激PVC期现价格有所攀升,但PVC市场行情根本性转好仍需静待实质性动力,加之全球PVC行业皆处于供大于求状态,国内货源优势已不甚明显,出口层面需求也显现出下滑趋势,因此预计短期内PVC下游内外需或持续低迷。

②PVC供应端仍有释放空间

PVC仍有新增投产计划,但介于PVC整体市场行情持续低迷,生产企业利润被持续压缩,若此番境况无法缓解,则不排除会有部分生产企业以降负甚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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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来缓解自身资金压力。整体来看,PVC行业供应端仍有一定释放空间。

同时,目前PVC整体行业库存量已高于正常水平,在此背景下,若PVC下游需求如无法快速放量,则PVC市场实际供需失衡矛盾短期内或较难得到明显改善,但考虑生产企业报价临近触底,因此预计PVC行情进一步大跌的可能性也不大,市场均价或维持在目前水平持续震荡。

2、烧碱相关市场发展趋势、产能供给情况、下游需求状况

(1)烧碱市场概况

液碱即液态状的氢氧化钠,亦称烧碱、苛性钠,其化学式NaOH,为一种具有强腐蚀性的强碱,具有潮解性,易吸取空气中的水蒸气(潮解)和二氧化碳(变质),纯品是无色透明的晶体,是常见的化工品之一。现有氯碱厂由于生产工艺的不同,液碱的浓度通常为30-32%或45-50%。

液碱的主要生产工艺有两种,隔膜工艺和离子膜工艺。离子膜法相比于隔膜法具有明显的节能环保优势,近些年来,隔膜工艺的市场产能占比正在逐步萎缩,而离子膜工艺由于成品质量高、能耗低等特点逐步成为市场主流。根据百川盈孚发布的《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截止2023年12月,中国烧碱离子工艺占总产能99%以上,隔膜工艺仅占0.20%。

氯碱工业通过电解饱和食盐水联产制得烧碱、氯气和氢气(2NaCl+2H2O=通电=2NaOH+Cl2↑+H2↑),其中耗氯最大的单一产品为PVC。由于“氯端”和“碱端”的消费领域有所区别,因此两者同时生产时,其下游需求及市场走势并不能完全一致。现阶段烧碱市场利润水平优于“氯端”,整体处于“以碱补氯”周期。

烧碱现阶段仍处于产能扩张周期,但整体需求增速有所放缓。

(2)烧碱市场价格表现

根据中国氯碱网发布的《2024版我国烧碱深度研究报告》,2021年,受能耗“双控”影响,局部地区烧碱企业生产负荷下调,区域性产量下降,且原料电和原盐价格上涨,烧碱生产成本明显增加,烧碱企业上调价格向下游转嫁增加的成本,使得下半年我国烧碱市场出现一轮较明显上涨,价格于当年10月末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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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新高,之后市场持续走低。2022年,受生产成本处于高位,外贸出口量价均升,部分下游需求相对较好等多重利好因素支撑,当年我国液碱市场呈现持续震荡小幅上涨走势,11月受需求下降影响,成交价格略有回落,当年我国液碱市场整体保持在相对高位水平运行。2023年,一季度市场延续前一年末下滑走势,且降幅较大,其他时间烧碱市场持续震荡波动走势,除生产成本保持高位的利好支撑外,关联产品液氯市场相对平淡,氯碱企业对烧碱存在一定保价意向也为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之一。

2006-2023年我国32%液碱均价走势(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2024版我国烧碱深度研究报告》根据百川盈孚发布的《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统计,2024年各区域烧碱月均价较2023年同期多有下滑,下调幅度多维持在10%-30%之间。2024年烧碱投产脚步依旧,液碱整体货源供应充足,非铝下游因行情偏弱,市场成交一般,价格较去年均有走跌。其中7-8月价格各区域价格对比去年同期有所上涨,主因该时间段企业检修较多,液氯行情低迷,有厂家负荷下调,供应支撑下价格相对坚挺。

2023-2024年中国32%离子膜全国液碱市场月均价格(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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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百川盈孚《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

(3)烧碱产能供给情况

烧碱作为氯碱工业的核心产品,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基础性化工原材料的角色。根据百川盈孚发布的《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统计,截止到2024年10月,我国烧碱产能为5,006.6万吨,相比2023年行业总产能4,879.6万吨,增长率为2.6%。烧碱产能稳步扩张,但市场整体利润情况一般,未来部分无产业链优势企业不乏有面临淘汰风险。

2010-2024年中国液碱产能变动(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1-8月中国烧碱产量为2,820.015万吨,2023年1-8月中国烧碱产量2,687万吨,相比增加133.015万吨,增幅4.95%。2024年烧碱产能依旧稳步增长,下游氧化铝盈利状态较好,对液碱需求稳定,氯碱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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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整体负荷维持高位。根据百川盈孚发布的《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统计,2024年平均月开工率为84.93%,同比2023年平均开工率83.67%,稍有增长。2024年虽非铝下游表现一般,但氧化铝行业情绪积极对液碱市场有所支撑,且市场整体存有一定利润空间,企业开工积极性较好。

2023-2024年中国液碱开工率走势图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

根据百川盈孚发布的《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2025年预计有491万吨烧碱产能待投产,整体来看烧碱产能依旧处于增长态势。

(4)烧碱下游需求情况

烧碱下游需求广泛,涵盖氧化铝、造纸、纺织、洗涤剂、医药、水处理和食品加工等多个领域。根据百川盈孚发布的《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统计,2024年中国液碱下游消费结构有所调整,根据2024年的数据统计,在烧碱下游的重点行业中,氧化铝消费比例27.51%,同比2023年的29.62%,下跌2.11%;印染、化纤行业消费比例12.30%,同比2023年的12.98%,下跌0.68%;轻工行业(除造纸)消费比例6.39%,同比2023年6.32%,上涨0.07%;化工行业消费比例12.80%,同比2023 年的12.24%,上涨 0.56%;其他行业约占14.88%,同比2023 年13.47%,上涨1.41%;水处理行业消费比例8.29%,较 2023年7.80%,上涨0.49%;造纸行业消费比例8.12%,同比2023年的8.13%,下跌0.01%;锂电行业消费比例4.99%,同比2023年4.89%,上涨0.1%;医药行业消费比例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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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2023年的4.56%,上涨0.16%。

2024年中国烧碱终端需求占比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根据百川盈孚发布的《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统计,2024年中国烧碱表观消费总量2,970.44万吨,较2023年同期中国烧碱表观消费总量2,833.29万吨相比上升4.84%。2024年产量及进口量较去年均有所增加,同时出口存在减量,因此我国表观消费量上升。

2023-2024年中国烧碱表观消费分析(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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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烧碱市场预期展望

百川盈孚发布的《2024年中国液碱市场报告》对2025年中国液碱市场后市展望如下:

供应端:2025年来看烧碱产能增长,预计液碱产量较2024年表现增量,预计产量增加120-150万吨左右。

需求端:2025年下游氧化铝行业有约1,180万吨新增产能待投产,但受原材料矿石紧张因素影响,且氧化铝行业产能相对过剩,整体开工率有所限制,整体上对液碱需求依旧表现增量趋势。传统下游印染、化纤行业因国家对环保要求较高,预计对液碱需求表现偏弱。新能源行业因为国家政策支撑,预计企业投产积极性较好,对液碱需求亦有增长可能。未来新能源在烧碱下游需求占比或可达到6%。其他下游行业石油、军工等需求较为平稳。

综合来看,预计2025年液碱市场供需两端均有增长预期,虽整体经济环境有回暖预期,但恢复情况缓慢,下游及中间商采购积极性一般,预计液碱市场偏弱整理较多。

3、灰岩相关市场发展趋势、产能供给情况、下游需求状况

灰岩作为重要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在建材、化工、农业等多个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得益于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近年来灰岩市场呈现出稳健发展趋势。产能供给方面,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灰岩生产国之一,拥有丰富的灰岩资源。随着国家对环保和资源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灰岩行业的产能供给逐渐趋于稳定。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灰岩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也在不断提升;下游需求方面,全球及我国经济持续承压,国内房地产行业景气度较低,加之新开工基建尚未见明显放量,需求端未见有明确增量预期。

针对华塑股份,公司灰岩主要出自下属子公司无为华塑所拥有的无为县杨家岭矿区电石、水泥用石灰岩矿,其可开采电石灰岩及伴生矿水泥灰岩。其中,电石灰岩主要用于华塑股份母公司生产PVC中间产品电石,少量对外出售。水泥灰岩主要优先供应给无为磊达用于水泥熟料加工项目,供应价格按照成本加成为基础的长期定价机制执行。同时,另有部分剥离物主要销售给临近的建材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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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批发商。

公司实际对外销售的灰岩产品主要为水泥灰岩及灰岩剥离物,因此与水泥等建材行业高度相关,最终主要应用领域为房地产及基建投资。据中研普华产业院研究分析,2024年全国水泥需求约为18亿吨,但产能发挥率不到53%,显示出产能过剩的矛盾依然尖锐。近年来,水泥市场需求总体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主要受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因素影响。其他建材行业整体上与水泥行业状态相类似,整体景气度较差。

(二)公司产能利用情况、产销状况、客户需求及变化

1、公司产能利用情况、产销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情况、产销状况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PVC产能32.0064.0064.0064.00
产量28.8260.0258.7057.73
产能利用率90.06%93.78%91.72%90.20%
销量26.4660.8058.1157.47
产销率91.81%101.30%98.99%99.55%
烧碱产能24.0048.0048.0048.00
产量23.8649.0045.5543.07
产能利用率99.42%102.08%94.90%89.73%
销量22.5947.7645.8240.97
产销率94.68%97.47%100.59%95.12%
灰岩产能600.001,200.001,200.001,200.00
产量818.381,603.931,331.621,207.59
产能利用率136.40%133.66%110.97%100.63%
销量773.771,691.491,248.261,125.05
产销率94.55%105.46%93.74%93.17%

注:2024年1-6月产能以全年产能的1/2进行测算。

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PVC、烧碱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水平较高且基本保持稳定,灰岩产能利用率较高,主要原因系因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矿区进行边坡治理、环保修复工程中取得的石灰岩,一并计入公司石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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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导致总产量高于产能。

2、公司客户需求及变化

(1)PVC

报告期内,公司向PVC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①2024年1-6月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PVC销售收入比例
1浙江易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971.353.77%
2浙江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619.073.50%
3南通亿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327.433.28%
4浙江晶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251.753.22%
5无锡市优氯新材料有限公司3,828.232.90%
合计21,997.8416.67%

②2023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PVC销售收入比例
1浙江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388.975.14%
2常州如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1,989.633.76%
3浙江嘉海化工有限公司10,555.303.31%
4浙江玄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218.253.20%
5浙江易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62.823.16%
合计59,214.9818.57%

③2022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PVC销售收入比例
1常州市贝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16,019.544.11%
2浙江民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878.413.82%
3山东优尔化工有限公司12,527.223.22%
4华亚芜湖塑胶有限公司12,485.323.21%
5南通亿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183.862.87%
合计67,094.36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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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2021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PVC销售收入比例
1江苏中鑫家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8,883.514.10%
2杭州海得龙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16,487.313.58%
3华亚芜湖塑胶有限公司16,253.343.53%
4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536.253.38%
5常州市贝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15,416.073.35%
合计82,576.4817.94%

报告期内,对于PVC产品,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PVC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94%、17.23%、18.57%和16.67%,PVC主要客户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客户需求未发生重大变化。由于PVC具备大宗商品的流通属性,客户随行就市进行采购,主要客户中包括一些贸易商,因此主要客户出现了一定的变动。

(2)烧碱

报告期内,公司向烧碱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①2024年1-6月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烧碱销售收入比例
1赛得利纤维有限公司12,846.3724.40%
2安徽金顺化工有限公司5,201.259.88%
3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4,364.248.29%
4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477.616.61%
5池州市流坡化学品贸易有限公司2,412.024.58%
合计28,301.4853.76%

②2023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烧碱销售收入比例
1赛得利纤维有限公司29,394.2225.52%
2安徽金顺化工有限公司10,076.408.75%
3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8,097.2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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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烧碱销售收入比例
4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159.126.22%
5上海双佳贸易有限公司6,692.035.81%
合计61,419.0153.33%

③2022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烧碱销售收入比例
1赛得利纤维有限公司43,488.5229.19%
2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13,174.178.84%
3安徽金顺化工有限公司10,314.626.92%
4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472.975.69%
5九江市海源贸易有限公司8,109.535.44%
合计83,559.8056.09%

④2021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烧碱销售收入比例
1赛得利纤维有限公司19,964.2623.00%
2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9,286.2910.70%
3安徽金顺化工有限公司6,168.277.11%
4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933.035.68%
5上海双佳贸易有限公司4,231.814.88%
合计44,583.6751.37%

报告期内,对于烧碱产品,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烧碱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37%、56.09%、53.33%和53.76%,烧碱主要客户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客户需求未发生重大变化。

(3)灰岩

报告期内,公司向灰岩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①2024年1-6月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灰岩销售收入比例
1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6,854.0629.68%

7-1-68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灰岩销售收入比例
2芜湖禹蓝贸易有限公司2,327.1710.08%
3安徽迎禄建材经营有限公司1,537.806.66%
4芜湖宏远钙业有限公司1,121.774.86%
5合肥巢芜贸易有限公司1,075.574.66%
合计12,916.3755.93%

②2023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灰岩销售收入比例
1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15,438.9927.74%
2安徽迎禄建材经营有限公司6,382.6811.47%
3安徽尚荣能源技术有限公司3,448.226.20%
4安徽中昊建材有限公司3,277.445.89%
5芜湖展永商贸有限公司3,126.395.62%
合计31,673.7256.92%

③2022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灰岩销售收入比例
1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15,871.0029.95%
2合肥市日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5,105.769.63%
3安徽中昊建材有限公司4,636.788.75%
4安徽迎禄建材经营有限公司3,581.656.76%
5合肥市烟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465.506.54%
合计32,660.6961.63%

④2021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灰岩销售收入比例
1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14,475.6428.81%
2无为县震文商贸有限公司6,449.6212.83%
3合肥市日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5,700.2611.34%
4安徽中昊建材有限公司5,363.7510.67%
5合肥西良建材有限公司2,959.3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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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金额(万元)占灰岩销售收入比例
合计34,948.6369.55%

报告期内,对于灰岩产品,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灰岩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55%、61.63%、56.92%和55.93%,灰岩主要客户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客户需求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

1、PVC相关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PVC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泰化学8.36%17.86%37.51%
北元集团-4.02%0.50%16.60%
君正集团6.01%13.28%40.64%
平均值3.45%10.55%31.58%
发行人-12.13%-5.84%17.4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2024年1-6月分产品收入成本数据,下同。

2021至2023年度,公司PVC产品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均呈现明显下滑趋势。

公司PVC产品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包括:品牌效应方面,公司品牌价值略低,PVC产品的销售价格略低于可比公司;生产规模方面,公司PVC生产规模小于以上可比公司,规模效应相对较弱;成本方面,公司地处华东地区,而上述可比公司地处或邻近煤炭等资源更为丰富的西北地区,公司煤炭、兰炭、焦粒采购价格高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时,受以上因素影响,当PVC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负面波动时,相较于上述可比公司,公司受到的不利影响更为明显。

2、烧碱相关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烧碱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7-1-70

可比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泰化学54.45%60.58%28.39%
北元集团60.32%63.57%55.21%
君正集团61.50%65.98%56.78%
平均值58.76%63.38%46.79%
发行人50.23%60.43%47.8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021至2023年度,公司烧碱产品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均呈现先升后降趋势。同PVC原因一致,公司烧碱毛利率也整体略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3、灰岩相关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灰岩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四川金顶36.70%43.54%61.17%
三友化工53.26%56.47%60.63%
平均值44.98%50.01%60.90%
发行人64.48%63.67%63.06%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石灰石业务为四川金顶主营业务,并非三友化工及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公司灰岩主要客户为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为磊达”)及周边区域建材生产商或批发商。公司曾持有无为磊达6.25%的股权,2019年10月,无为磊达进行减资,减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无为磊达股权。公司对无为磊达灰岩销售收入约占公司灰岩销售收入总额的30%,公司向无为磊达提供水泥灰岩系基于自身开采电石灰岩矿需要处置伴生矿的现实需要,系政府资源配置和配套招商特定背景下达成的长期交易,采用以成本加成为基础的长期定价机制,因此相关交易价格并非完全按现行市价执行。此前(IPO阶段)水泥市场价格处于上升区间时,水泥灰岩价格同步走高,该种定价模式使得公司当时向无为磊达的水泥灰岩销售价格也曾低于市场价格,因此长期来看,该种模式符合长期原料供应的市场规律和市场化原则。同时,该合作模式既有利于公司开采矿山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水泥灰岩得到及时清理,保障正常生产,也有利于无为磊达获得稳定的水泥熟料生

7-1-71

产所需的原料供给。报告期内,公司对无为磊达销售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的比例仅约为2%-3%,考虑相关价格偏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也相对较小。

综上所述,因该特殊背景,公司灰岩毛利率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偏差。

(四)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按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PVC-19,716.72-99.57%-38,686.73-60.36%-22,746.44-19.89%80,097.5146.05%
烧碱26,338.28133.01%57,851.4390.26%90,022.1978.71%41,496.4723.86%
灰岩13,696.8069.17%35,879.5255.98%33,741.5729.50%31,689.0718.22%
其他产品-515.94-2.61%9,047.8214.12%13,349.3211.67%20,636.0811.87%
合计19,802.43100.00%64,092.04100.00%114,366.63100.00%173,919.13100.00%

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PVC受外部市场行情变化致使售价持续走低的影响,其毛利额持续下滑并由正转负,使得公司整体毛利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同时该因素亦是导致公司报告期内业绩下滑的主要不利因素;烧碱价格大幅上升后回落,带动毛利额发生同趋势变动,但始终对公司整体毛利额发挥着支撑作用;灰岩售价和成本均下降,售价下降幅度小于成本下降幅度,毛利额有所上升,灰岩自身并非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是因为PVC价格变化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结构的改变,才使得其占比提升。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氯碱行业作为基础化工原材料行业,和国民经济各产业发展密切相关。PVC消费集中在房地产等相关领域,在国家各项政策推动下,PVC消费支撑有增强预期,但短期内实际消费扩大较为困难。近年来,在北美和欧洲的通胀压力下,PVC下游产品出口增速减缓,对国内PVC市场的支撑力度有所减弱。主流行业研究报告观点认为氯碱行业短期内将维持目前的弱势行情,但进一步大幅下滑的可能性较小。原材料方面,预计兰炭和焦粒的采购价格会与PVC产成品一样保持下行趋势;混煤的价格变化基本不受PVC价格的直接影响。

因此,综合考虑售价和成本预计变动趋势,PVC价格这一主要导致公司业

7-1-72

绩下滑的不利因素短期内将会持续,预计公司PVC产品毛利率短期内较难出现明显改善,公司业绩短期内将持续承压。

为应对现阶段不利的市场环境,公司从严从紧落实经营管控,抓实抓好重大工艺技术攻坚,具体而言:

1、公司实施了一系列强化经营管控举措与降本增效方案,并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1)管理方面-结合烧碱、PVC销售毛利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氯碱平衡”,增加烧碱产量,确保综合效益最大化:2024年1-6月,公司烧碱、PVC产量比

0.83,较设计产量比0.75提高0.08,增加烧碱产量2.20万吨。

(2)技术方面-聚焦企业价值创造和技术进步,持续对标先进企业,提升技术管控水平:2024年1-6月,公司各类消耗指标降低明显,其中吨PVC耗实物电石同比下降0.03吨。

(3)供应方面-开展市场调研,加快开发新供应商,降低主要供应商依赖性及采购成本:2024年1-6月,公司新增煤炭供应商2家,炭材供应商1家,电石供应商3家。

(4)生产方面-强化生产管控,开展预防性检维修,提升检修质量和工艺操作水平,杜绝主要装置非计划停车:2024年1-6月,公司主产品产量均超序时计划。其中,烧碱比计划增加0.91万吨;PVC比计划增加0.36万吨;水泥比计划增加1.91万吨。

2、公司现已完成多项技改项目的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计划于近期予以启动实施,相关项目实施后不仅可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还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1)立式烘干窑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进行2台立式烘干窑技术改造,改造后实现台产≥25t/h,炭材破损率≤1%,兰炭比例≥80%;同时将石灰窑尾气引入立窑干燥系统,可降低综合能耗7.2kgce/t,石灰窑尾气利用率达60%,预计可降低生产成本1,388万元/年。该项目不仅可以提高立窑的效率和性能,还能为企业节约能源和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2)盐水深度处理回用及固碳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新建一套50m?/h盐水深度处理回用及固碳综合利用设施,通过该系统将硫酸钠浓度降至20g/L,氯化

7-1-73

钠浓度降至180g/L,可输送至化盐池回用,副产石膏可运至水泥分公司使用,预计可整体新增效益365万元/年,且有利于优化制盐装置生产能力。该项目不仅可创造经济效益,资源得到充分综合利用,同时可实现CO2减排1,075吨,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3)2×300MW机组脱硝精准喷氨系统优化改造项目:该项目进行2台机组脱硝系统喷氨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实施后,喷氨量可减少约5%,催化剂寿命提高约5%,空预器吹扫周期由每年2次减少为1次,除尘器滤袋清洗及引风机电耗均能降低,以上预计合计降低运行成本168万元/年/台。该项目不仅可以提高脱硝的效率和性能,还能节约生产运行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从长远角度来看,随着近期国内地产政策连续释出利好信号,PVC期货、现货价格已有所企稳。同时煤炭价格持续下行,利于降低行业成本。未来下游需求有望释放,国内经济的温和复苏和房地产行业的回暖可为氯碱行业提供基本面支持,同时行业内部分企业进行产业整合,部分产能出清和成本控制措施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业内公司经营业绩后期有望出现一定改善。加之,公司立足行业补链强链,在传统氯碱行业中探索新质生产力,不断开拓战新产业,在高端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方面加速布局,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了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波动原因;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及净利润变化情况及原因;

3、查询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分析报告以及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公司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及可比公司同类产品价格波动趋势是否一致;

4、取得发行人的收入成本明细表,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类型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定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波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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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阅相关行业报告及行业政策,对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变动因素以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对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等内容进行详细了解。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下滑主要系主营产品PVC受外部市场因素影响,其销售价格出现下滑所致,发行人业绩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具备合理性,相关信息披露充分;

2、预计发行人PVC产品毛利率短期内较难出现明显改善,相关外部市场因素将持续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问题3.2 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35,957.20万元、27,529.62万元、20,964.06万元、37,902.05万元,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在产品;2022年至2024年1-6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667.99万元、2,468.70万元、2,618.87万元,主要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5,628.20万元、5,506.45万元、97,178.33万元和206,484.31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6%、0.72%、12.06%和

23.22%。(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24,100.69万元、77,041.25万元、85,586.94万元和27,982.36万元,其中部分为存放财务公司存款;2023年末新增长期借款25,849.99万元,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增加至68,968.03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各存货项目的具体内容、周转情况、库龄结构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存库商品、在产品等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形,期后结转情况是否出现不利变化,各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成本费用等参数计算依据,相关跌价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公司业绩下滑情况,说明公司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审慎。(3)列示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开始建设时间及建设周期、目前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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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转固时点,说明在建工程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建设周期较长、未及时转固的情形,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在建工程相关方与发行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结合在建工程转固进度说明未来新增收入利润及折旧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4)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大幅波动的原因,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债务规模与利息费用的匹配性,结合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说明新增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5)公司在集团下属金融机构的存贷款金额、存贷款利率情况,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金额及利率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将发行人资金自动划入集团下属金融机构的情况,存款资金是否存在无法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各存货项目的具体内容、周转情况、库龄结构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存库商品、在产品等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形,期后结转情况是否出现不利变化,各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成本费用等参数计算依据,相关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一)存货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
账面 余额跌价 准备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余额跌价 准备账面 价值占比
原材料14,323.361,005.2513,318.1135.14%13,719.741,200.8012,518.9459.72%
库存商品17,295.21701.4316,593.7843.78%3,397.14479.382,917.7613.92%
在产品8,160.08912.197,247.8919.12%5,969.58788.525,181.0624.71%
发出商品620.59-620.591.64%301.89-301.891.44%
合同履约成本121.69-121.690.32%44.41-44.410.21%
合计40,520.922,618.8737,902.05100.00%23,432.762,468.7020,964.06100.00%
项目2022.12.31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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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 余额跌价 准备账面 价值占比账面 余额跌价 准备账面 价值占比
原材料17,243.042,353.3614,889.6754.09%22,556.94-22,556.9462.73%
库存商品12,571.813,341.609,230.2133.53%7,851.41-7,851.4121.84%
在产品3,684.16973.032,711.139.85%2,897.98-2,897.988.06%
发出商品625.41-625.412.27%2,169.89-2,169.896.03%
合同履约成本73.20-73.200.27%480.98-480.981.34%
合计34,197.616,667.9927,529.62100.00%35,957.20-35,957.2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基本稳定,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以及库存商品构成。其中,存货2022年末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下降23.44%,主要系2022年末PVC产品受市场行情下行的影响,销售单价下跌导致其盈利水平下降,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期末PVC相关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使得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下降;存货2023年末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分别较2022年末下降

31.48%、23.85%,主要系公司在2023年末期间对产品市场合理预判,加快对PVC等产品的销售导致库存商品减少所致;存货2024年6月末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分别较2023年末增长72.92%、80.80%,主要系当时PVC产品价格出现回暖征兆,公司2024年6月后期减少对PVC产成品的销售,导致6月末PVC库存商品余额增加;同时,公司6月末减少PVC生产,导致PVC中间产品消耗减少,使得期末时点的PVC在产品相对增加,综合导致2024年6月末存货有所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各项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1、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混煤、兰炭、焦粒、石灰石、密闭电极糊、备品备件等,其他主要系日常生产所需的其他投料。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混煤4,042.1828.22%2,270.4416.55%3,716.9921.56%5,851.4225.94%
兰炭1,519.7710.61%2,785.5320.30%2,367.7613.73%3,592.9715.93%
焦粒2,628.8918.35%2,413.1117.59%2,159.1712.52%1,849.368.20%

7-1-77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石灰石680.014.75%465.303.39%592.473.44%515.372.28%
密闭电极糊426.562.98%363.752.65%615.213.57%622.222.76%
备品备件注3,257.4122.74%3,990.4729.09%5,332.0230.92%6,231.1727.62%
其他1,768.5412.35%1,431.1410.43%2,459.4214.26%3,894.4317.26%
合计14,323.36100.00%13,719.74100.00%17,243.04100.00%22,556.94100.00%

注:备品备件系日常机器设备维修所需的部件统称,根据会计准则于“存货-原材料”核算

2、库存商品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包括PVC、烧碱等产成品,其他主要系自产电石、工业盐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PVC16,702.2696.57%2,887.0784.99%10,176.8580.95%5,827.0274.22%
烧碱417.962.42%421.6612.41%756.756.02%403.145.13%
其他174.991.01%88.412.60%1,638.2113.03%1,621.2520.65%
合计17,295.21100.00%3,397.14100.00%12,571.81100.00%7,851.41100.00%

3、在产品

公司在产品主要系PVC生产线上尚未完工的半成品等,其他主要系自产电石、水泥等产品的中间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PVC半成品6,710.2782.23%4,792.7080.29%3,076.1283.50%2,897.98100.00%
其他1,449.8117.77%1,176.8819.71%608.0416.50%--
合计8,160.08100.00%5,969.58100.00%3,684.16100.00%2,897.98100.00%

(二)存货的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78

项目2024年1-6月/ 2024.6.302023年度/ 2023.12.312022年度/ 2022.12.312021年度/ 2021.12.31
存货37,902.0520,964.0627,529.6235,957.20
营业成本213,323.39492,099.75559,194.43499,864.00
存货周转率(次/年)14.5020.3017.6218.02

注:2024年1-6月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波动,但整体存货周转速度较快。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泰化学8.629.8314.3122.22
北元集团15.6315.3615.5419.42
君正集团15.4415.2417.8818.00
平均值13.2313.4815.9119.88
发行人14.5020.3017.6218.0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注:2024年1-6月的存货周转率已进行年化处理。

上表可知,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当,公司存货周转能力良好。

(三)存货的库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存货项目的库龄结构如下:

1、202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存货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1年以内余额占比
原材料14,323.3511,062.293,261.0677.23%
在产品8,160.088,160.08-100.00%
库存商品17,295.2117,295.21-100.00%
发出商品620.59620.59-100.00%
合同履约成本121.69121.69-100.00%
合计40,520.9237,259.863,261.0691.95%

2、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7-1-79

存货项目存货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1年以内余额占比
原材料13,719.7410,236.763,482.9874.61%
在产品5,969.585,969.58-100.00%
库存商品3,397.143,397.14-100.00%
发出商品301.89301.89-100.00%
合同履约成本44.4144.41-100.00%
合计23,432.7619,949.783,482.9885.14%

3、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存货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1年以内余额占比
原材料17,243.0312,583.024,660.0172.97%
在产品3,684.163,684.16-100.00%
库存商品12,571.8112,571.81-100.00%
发出商品625.41625.41-100.00%
合同履约成本73.2073.20-100.00%
合计34,197.6129,537.604,660.0186.37%

4、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存货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1年以内余额占比
原材料22,556.9417,434.775,122.1777.29%
在产品2,897.982,897.98-100.00%
库存商品7,851.417,851.41-100.00%
发出商品2,169.892,169.89-100.00%
合同履约成本480.98480.98-100.00%
合计35,957.2030,835.035,122.1785.75%

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基本上在1年以内,1年以内库龄余额占比分别为85.75%、86.37%、85.14%和91.95%。

公司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主要为日常机器设备维修所用的备品备件,报告期各期末,1年以上库龄的备品备件余额分别为4,920.93万元、4,439.72万元、3,422.86万元、3,207.08万元,占库龄1年以上存货的比例分别为96.07%、95.27%、

98.27%、98.34%。该部分备品备件库龄较长,以3年以上为主,目前处于正常

7-1-80

被领用、逐步被消耗的状态,余额逐步降低。

(四)公司报告期内存库商品、在产品等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库存商品

公司的库存商品主要包括PVC、烧碱等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7,851.41万元、12,571.81万元、3,397.14万元、17,295.21万元。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60.12%,主要系PVC产品2022年下半年售价整体呈现大幅下降的趋势,于11月达到价格最低谷后,在12月有一定的回暖趋势,故公司在12月基于对PVC价格的后续市场走势进行合理预判期后价格将继续走高,合理控制12月末PVC产品的销售及库存,使得PVC产成品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有所增长;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增长409.11%,主要系PVC产品价格在2024年5月末达到近期相对高点后,6月价格有所回落,公司在6月预判期后价格将会有所恢复,故合理控制6月PVC产品的销售及库存,使得PVC产成品2024年6月末余额较2023年末有所增长。

2、在产品

公司的在产品主要系PVC等生产线上尚未完工的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余额分别为2,897.98万元、3,684.16万元、5,969.58万元、8,160.08万元。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27.13%、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62.03%、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增长36.69%,主要系期末产成品产量减少,导致PVC中间产品消耗减少,使得期末时点的留存在产线上的在产品相对增加。

(五)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1、202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账面余额a存货期后结转金额b结转比率c=b/a
原材料14,323.3511,114.6577.60%
在产品8,160.088,160.08100.00%
库存商品17,295.2117,295.21100.00%

7-1-81

存货项目账面余额a存货期后结转金额b结转比率c=b/a
发出商品620.59620.59100.00%
合同履约成本121.69121.69100.00%
合计40,520.9237,312.2292.08%

注:期后结转金额系截至2024年10月31日

2、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账面余额a存货期后结转金额b结转比率c=b/a
原材料13,719.7410,553.8176.92%
在产品5,969.585,969.58100.00%
库存商品3,397.143,397.14100.00%
发出商品301.89301.89100.00%
合同履约成本44.4144.41100.00%
合计23,432.7620,266.8386.49%

注:期后结转金额系截至2024年10月31日

3、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账面余额a存货期后结转金额b结转比率c=b/a
原材料17,243.0313,505.1078.32%
在产品3,684.163,684.16100.00%
库存商品12,571.8112,571.81100.00%
发出商品625.41625.41100.00%
合同履约成本73.2073.20100.00%
合计34,197.6130,459.6889.07%

注:期后结转金额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

4、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账面余额a存货期后结转金额b结转比率c=b/a
原材料22,556.9417,717.0178.54%
在产品2,897.982,897.98100.00%
库存商品7,851.417,851.41100.00%
发出商品2,169.892,169.89100.00%
合同履约成本480.98480.98100.00%

7-1-82

存货项目账面余额a存货期后结转金额b结转比率c=b/a
合计35,957.2031,117.2786.54%

注:期后结转金额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表可知,公司各期末存货期后结转比率分别为86.54%、89.07%、86.49%、

92.08%,未结转部分主要系公司日常机器设备维修所用的备品备件,属于通用类物件,其通用性较高、保质期较长,且持续被领用,无需计提跌价准备。整体而言,公司存货期后结转比率较为稳定,期后结转情况良好,未出现不利变化。

(六)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PVC产量28.8260.0258.7057.73
销量26.4660.8058.1157.47
产销率91.81%101.30%98.99%99.55%
烧碱产量23.8649.0045.5543.07
销量22.5947.7645.8240.97
产销率94.68%97.47%100.59%95.12%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1)公司存货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PVC、烧碱相关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在产品,相关产品产销率水平较高且基本保持稳定;(2)公司存货周转状况良好;(3)公司的各类存货库龄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86.54%、

89.07%、86.49%、92.08%,占比较高;(4)公司存货的期后结转率均较高,不存在存货积压的情形。

(七)各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成本费用等参数计算依据,相关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存货余额40,520.9223,432.7634,197.6135,957.20
跌价准备2,618.872,468.706,667.99-
账面价值37,902.0520,964.0627,529.6235,957.20

7-1-83

项目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计提比例6.46%10.54%19.50%-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依据为:

(1)存货的估计售价依据:参考在手订单或最近一个月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可变现价值的确认依据;

(2)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在产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计算可变现净值取估计售价减销售时预计发生的费用和税金,计算公式: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1-销售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占收入的比例)。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出现下滑,主要系公司主营产品PVC市场价格持续走低从而导致公司相关产品盈利水平下降所致。报告期内,PVC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7.40%、-5.84%、-12.13%、-14.94%,2022年PVC产品毛利率由正转负,故自2022年开始对PVC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PVC产品相关各存货项目的跌价准备计提过程如下:

(1)库存商品

单位:万元

时点账面余额(①)估计总售价(②)相关税费(③)可变现净值(④=②-③)存货跌价准备金额(⑤=①-④)

7-1-84

2024.6.3016,702.2616,164.23163.3916,000.84701.43
2023.12.312,887.072,433.1925.512,407.68479.38
2022.12.3110,176.856,905.8170.576,835.243,341.60

报告期各期末,PVC库存商品跌价测试中的估计总售价等于结存商品数量乘以估计销售单价,估计销售单价参考在手订单或最近一个月的平均销售价格;相关税费系考虑相关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得出的金额;可变现净值=估计总售价-相关税费;库存商品跌价准备金额系根据期末账面余额与可变现净值比较得出,账面余额低于可变现净值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高于可变现净值,则按高出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在产品

PVC在产品主要系为生产PVC的中间产品,具体包括氯乙烯及电石等。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跌价准备计提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账面余额(①)估计总售价(②)完工预计成本、费用(③)可变现净值(④=②-③)存货跌价准备金额(⑤=①-④)
2024.6.306,971.507,506.881,447.586,059.31912.19
2023.12.314,792.704,783.89779.714,004.18788.52
2022.12.313,076.122,647.09564.982,082.10994.02

报告期各期末,PVC在产品跌价测试中的估计售价为按比例转换成相应PVC产成品的销售金额;完工预计成本、费用分别为在产品生产出相应PVC产成品需要进一步发生的成本金额、相应产成品销售所需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金额;可变现净值=估计总售价-完工预计成本、费用;在产品跌价准备金额系根据期末账面余额与可变现净值比较得出,账面余额低于可变现净值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高于可变现净值,则按高出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原材料

PVC原材料主要包括混煤、兰炭、焦粒、石灰石、密闭电极糊等,其中混煤主要系用于生产PVC所需的电和蒸汽的主要材料;兰炭、焦粒、石灰石、密闭电极糊等主要为生产电石的主要材料,电石为电石法生产PVC的主要原料之

7-1-85

一。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过程如下:

1)混煤由于混煤主要为PVC产品生产提供相应电能和热能,故对于期末混煤的跌价准备测试方法系:①根据最近一个月的供电、供热数据将期末混煤账面余额拆分为供电、供热的混煤账面余额;②根据最近一个月供电、供热混煤单耗数据将前一步骤的供电、供热的混煤账面余额换算成对应的可供电量、供热量;③根据最近一个月的单位PVC耗电量、耗热量将前一步骤的可供电量、供热量换算成相应PVC产量;④将前一步骤的PVC产量,结合单位PVC产成品的跌价准备金额、对应耗电、耗热成本占比分别计算出供电部分混煤的跌价金额及供热部分混煤的跌价准备金额,最终合计得出期末混煤的跌价准备金额,具体过程如下:

根据上述步骤,报告期各期末混煤具体的跌价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时点项目经换算的原料账面余额(a)注1换算成可供电量/供热量(b)注2换算成PVC产量(c)注3成本占比(d)注4PVC产品耗电/耗热比例(e)注5单位PVC产成品跌价金额(f)跌价金额(g=c×d×e×f)
2024.6.30供电3,504.0511,400.4022,795.4626.26%65.65%0.0766301.00
供热369.8829,478.9743,566.871.45%34.35%0.076616.62
合计3,873.93/////317.62
2023.12.31供电1,765.555,252.979,428.6431.60%69.26%0.0972200.48
供热170.8814,380.0321,242.591.36%30.74%0.09728.61
合计1,936.43/////209.09
2022.12.31供电2,438.805,503.1812,051.3124.97%66.65%0.2474496.28
供热395.3424,827.4822,479.372.17%35.73%0.247443.13
合计2,834.14/////539.41

注1:经换算的原料账面余额系根据最近一个月的供电数据、供热数据折算成相应供电余额(a1)、供热(即生产蒸汽,下同)余额(a2);注2:换算成可供电量/供热量系根据最近一个月供电、供热的数据换算期末混煤对应的可供电量(b1)、供热量(b2);注3:换算成PVC产量系根据最近一个月的单位PVC耗电量、耗热量将可供电量b1、供热量b2换算成相应PVC产量(c1、c2);注4:成本占比系根据a1/(期末PVC结存单位成本×c1)得到成本占比d1,a2/(期末PVC结存单价×c2)得到成本占比d2;

注5:PVC产品耗电/耗热比例系根据最近一个月辅助生产成本—供电、辅助生产成本—供热分配至PVC产品的比例,得到e1、e2。

7-1-86

2)兰炭、焦粒、石灰石、密闭电极糊等由于兰炭、焦粒、石灰石、密闭电极糊为电石法生产PVC的直接材料,故对于该类直接材料跌价准备测试方法,系首先结合PVC产品生产步骤将期末该类直接材料库存数量换算成相应量级的PVC成品产量,然后根据对应原材料成本占比及单位PVC产成品的跌价准备金额,计算出相应原材料对应的跌价准备金额,具体过程如下:

根据上述步骤,报告期各期末兰炭、焦粒、石灰石、密闭电极糊等具体的跌价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时点项目原料账面余额(a)换算成PVC产量(b)注1成本占比(c)注2单位PVC减值金额(d)减值金额(e=b×c×d)
2024.6.30兰炭1,519.7717,824.4914.57%0.0766198.86
焦粒2,628.8934,249.5913.11%0.0766343.98
石灰石680.0123,897.534.86%0.076688.98
密闭电极糊426.5628,263.722.58%0.076655.81
合计5,255.23///687.63
2023.12.31兰炭2,785.5323,045.8220.40%0.0972458.29
焦粒2,413.1154,358.087.51%0.0972397.02
石灰石465.3021,820.333.60%0.097276.55
密闭电极糊363.7521,320.372.88%0.097259.85
合计6,027.69///991.71
2022.12.31兰炭2,367.7619,457.8215.54%0.2474748.96
焦粒2,159.1743,885.716.29%0.2474682.98
石灰石592.4717,918.184.22%0.2474187.41
密闭电极糊615.2130,923.162.54%0.2474194.60
合计5,734.61///1,813.95

注1:换算成PVC产量系根据最近一个月PVC消耗兰炭、焦粒、石灰石、密闭电极糊等原料数据将期末原料数量相应折算成PVC产量b;

注2:成本占比系根据各原材料期末库存余额a/(相应折算成PVC的产量b×PVC产成品期末库存单位成本)计算出成本占比c。

3、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7-1-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公司存货余额跌价准备余额跌价计提比例
2024.6.30中泰化学280,616.119,698.903.46%
北元集团65,623.794,363.156.65%
君正集团140,547.96671.350.48%
平均值162,262.624,911.133.03%
华塑股份40,520.922,618.876.46%
2023.12.31中泰化学358,976.4827,122.627.56%
北元集团55,177.526,564.6911.90%
君正集团99,546.761,764.981.77%
平均值171,233.5911,817.436.90%
华塑股份23,432.762,468.7010.54%
2022.12.31中泰化学364,676.6213,464.813.69%
北元集团83,940.377,650.279.11%
君正集团94,780.29799.950.84%
平均值181,132.437,305.014.03%
华塑股份34,197.616,667.9919.50%
2021.12.31中泰化学276,557.881,865.490.67%
北元集团58,149.291,516.482.61%
君正集团85,807.73149.380.17%
平均值140,171.631,177.120.84%
华塑股份35,957.20--

上表可知,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公司由于PVC产品的盈利水平下滑,对相关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PVC毛利率较同行业平均水平低所致。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PVC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泰化学8.36%17.86%37.51%
北元集团-4.02%0.50%16.60%
君正集团6.01%13.28%40.64%

7-1-88

可比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平均值3.45%10.55%31.58%
华塑股份-12.13%-5.84%17.4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021年末,公司相关产品盈利水平良好,相关存货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综上所述,结合存货的期末状态、库龄情况、周转情况、公司跌价计提方法及对比同行业跌价准备情况综合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二、结合公司业绩下滑情况,说明公司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审慎如前文所述,公司业绩出现下滑,主要系公司主营产品PVC市场价格持续走低从而导致公司相关产品盈利水平下降所致。报告期内,PVC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7.40%、-5.84%、-12.13%、-14.94%,自2022年起,PVC产品相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主要包括PVC相关存货、固定资产等,具体如下:

(一)PVC相关存货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对PVC相关存货按既定方法计提了相应的跌价准备,各存货项目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6.30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4,323.361,005.2513,318.11
在产品8,160.08912.197,247.89
库存商品17,295.21701.4316,593.78
发出商品121.69-121.69
合同履约成本620.59-620.59
合计40,520.922,618.8737,902.05
项目2023.12.31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3,719.741,200.8012,518.94
在产品5,969.58788.525,181.06
库存商品3,397.14479.382,917.76
发出商品301.89-301.89

7-1-89

合同履约成本44.41-44.41
合计23,432.762,468.7020,964.06
项目2022.12.31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7,243.042,353.3614,889.67
在产品3,684.16973.032,711.13
库存商品12,571.813,341.609,230.21
发出商品625.41-625.41
合同履约成本73.20-73.20
合计34,197.616,667.9927,529.62
项目2021.12.31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2,556.94-22,556.94
在产品2,897.98-2,897.98
库存商品7,851.41-7,851.41
发出商品2,169.89-2,169.89
合同履约成本480.98-480.98
合计35,957.20-35,957.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对PVC相关存货按既定方法计提了相应的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0万元、6,667.99万元、2,468.70万元、2,618.87万元,均系对PVC相关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二)PVC相关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自2022年起,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PVC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跌,PVC产品毛利率由正转负。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PVC产品毛利率分别为-5.84%、-12.13%。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迹象判断时,认为PVC相关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因此,公司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2022年末、2023年末的相关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报告,最终评估相关资产组未发生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所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7-1-90

2022年末: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PVC资产组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该公司持有的机器设备类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3]第2023号)。评估采用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的方法,评估金额为49,850.00万元,相较相关资产组账面金额42,147.62万元增值率为18.27%,最终评估相关资产组未发生减值。

2023年末:公司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PVC资产组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机器设备减值测试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020039号)。评估采用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两种方法进行,两种方法评估金额分别为38,190.00万元、38,078.55万元,相较相关资产组账面金额36,520.33万元增值率分别为4.57%、4.27%,两种评估方法均未发生减值,最终评估相关资产组未发生减值。

以上评估过程及相关参数选取或计算过程如下:

1、2022年末固定资产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的评估情况

2022年末,公司PVC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的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期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一、营业收入409,147.05426,559.46439,356.24448,143.37457,106.23457,106.23457,106.23
二、营业支出436,733.62432,401.90432,902.19433,159.57434,129.19434,515.78435,092.70
三、利润总额-27,586.57-5,842.446,454.0514,983.8022,977.0522,590.4522,013.53
加:折旧与摊销5,673.955,486.644,920.544,152.764,054.163,507.693,108.00
减:营运资本变动-9,765.0717.22100.05111.2265.9888.5180.34
四、经营现金流量-12,147.55-373.0211,274.5319,025.3426,965.2326,009.6325,041.20
五、资产组经营现金流量-12,147.55-373.0211,274.5319,025.3426,965.2326,009.6325,041.20
六、税前折现率10.43%10.43%10.43%10.43%10.43%10.43%10.43%
折现期0.501.502.503.504.505.506.50
折现系数0.95160.86170.78030.70660.63990.57950.5247

7-1-91

折现值-11,559.66-321.448,797.9413,443.9717,254.8915,071.4613,139.81
七、资产组净贡献价值55,826.97
加:营运资金回收价值2,534.13
加:固定资产期末回收价值5,861.71
减:营运资金期初投入14,376.78
八、资产组价值49,850.00

以上数据及指标主要取值或计算过程如下:

(1)预测期取值

预测期主要系根据资产组的主要生产设备剩余使用年限确定,截至2022年末,预计主要生产设备剩余使用年限为7年。

(2)营业收入预测

营业收入预测数主要系结合基期经营数据、对未来市场形势的预判、行业的周期性、产能利用率等综合得出,收入预测数据如下:

项目历史年度预测期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产能(万吨)64.0064.0064.0064.0064.0064.0064.0064.0064.0064.00
销量(万吨)57.5257.4758.1159.2860.0060.0060.0060.0060.0060.00
单价(元/吨)5,706.798,008.766,701.226,902.267,109.327,322.607,469.067,618.447,618.447,618.44
收入(亿元)32.8246.0338.9440.9142.6643.9444.8145.7145.7145.71

预测期的价格取值合理性:①以上测算价格波动周期约为6年(2022年为价格低谷,后期逐步恢复至2027年趋于平稳),结合历史上PVC行业的周期情况,PVC行业周期约为6年左右,该测算周期与PVC产品历史周期基本相符;

②预测期的最高价为7,618.44元/吨,低于行业周期高点2021年度平均售价8,008.76元/吨;③预计2023年国内经济将逐渐回暖,但美联储加息预期仍持续,全球主要经济体下行压力依然存在,国际局势不确定性依然较大,预计PVC价格会随房地产行业缓慢回升,故预测其单价将先小幅增长后趋于平稳。

预测期的销量均在产能值以下,未超负荷预测销售。

因此,收入预测整体具有合理性。

7-1-92

(3)营业支出-成本预测

PVC产品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由于2022年原材料的价格已升至高点,预计在经济形势好转的2023年,原材料价格将会逐年下降,至2025年后保持平稳;燃料动力与2022年保持相当;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根据未来用工成本、折旧摊销、其他费用采购价等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历史年度预测期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单位直接材料(元/吨)3,501.635,285.065,680.825,645.935,476.565,476.565,476.565,476.565,476.565,476.56
单位燃料动力(元/吨)540.94808.98862.50852.80852.80852.80852.80852.80852.80852.80
单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元/吨)461.94521.11549.30546.91544.77541.01534.19538.81536.28536.53
单位成本(元/吨)4,504.516,615.157,092.627,045.646,874.126,870.376,863.546,868.176,865.646,865.89
销量(万吨)57.5257.4758.1159.2860.0060.0060.0060.0060.0060.00
成本(亿元)25.9138.0241.2241.7641.2441.2241.1841.2141.1941.20

由上表可知,预测期单位成本基本处于2021年与2022年的平均值之间。

因此,成本预测整体具有合理性。

(4)预测毛利率合理性分析

根据预测的PVC单价、单位成本,计算出预测期PVC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历史年度预测期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单价 (元/吨)5,706.798,008.766,701.226,902.267,109.327,322.607,469.067,618.447,618.447,618.44
单位成本 (元/吨)4,504.516,615.157,092.627,045.646,874.126,870.376,863.546,868.176,865.646,865.89
毛利率21.07%17.40%-5.84%-2.08%3.31%6.18%8.11%9.85%9.88%9.88%

由上表可知:①以上测算毛利率波动周期为6年(2022年为最低点,后期随着价格的恢复,至2027年恢复平稳),结合历史上PVC行业的周期情况,PVC行业周期约为6年左右,该周期与PVC产品历史周期基本相符;②预测期的毛利率最高值为9.88%,低于行业周期高点2020年度平均毛利率21.07%。

因此,毛利率预测整体具有合理性。

7-1-93

(5)营业支出-费用预测

主要根据未来用工成本、折旧摊销、基期费用与收入的比例得出预测数。综合根据上述(2)至(5),最终得出预测利润总额数。

(6)折现率(WACC)取值分析说明

①无风险收益率Rf取值

无风险收益率是指投资者投资无风险资产的期望报酬率。无风险利率通常可以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本项目采用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5至10年期的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取值为3.31%。

②市场风险溢价ERP取值

股权风险收益率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借鉴美国相关部门估算ERP的思路,对中国股票市场相关数据进行了研究,按如下方式计算中国股市的股权风险收益率ERP。

年收益率的计算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计算方法:

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

设:每年收益率为Ri,则:

Ri=(Pi-Pi-1)/Pi(i=1,2,3,??,N)

式中:Ri为第i年收益率,Pi为第i年年末交易收盘价(复权)

设第1年到第n年的收益平均值为An,则:

式中:An为第1年到第n年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n=1,2,3,??,9,N是计算每年ERP时的有效年限。

几何平均值计算方法:

设第1年到第i年的几何平均值为Ci,则:

7-1-94

(i=2,3,??,N)式中:Pi为第i年年末交易收盘价(后复权)无风险收益率Rf的估算:为了估算每年的ERP,需要估算计算期每年的无风险收益率Rf,本次测算我们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本次选择2011年至2020年每年年末距国债到期日剩余年限超过10年的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收益率Rf。

估算结论:

将每年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收益算术平均值或几何平均值计算出来后,需要将300个股票收益率计算平均值作为本年算术或几何平均值的计算ERP结论,每年ERP的估算分别采用如下方式:

算术平均值法:

ERPi=Ai-Rfi(i=1,2,??,N)

几何平均值法:

ERPi=Ci-Rfi(i=1,2,??,N)

通过估算2012-2021年每年的市场风险超额收益率ERPi,结果如下:

市场超额收益率ERP估算表

序号年份Rm估算值无风险收益率Rf(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10年)超过10年ERP=Rm-Rf无风险收益率Rf(距到期剩余年限超过5年但小于10年)5-10年ERP=Rm-Rf
120116.11%4.16%1.95%3.54%2.57%
220127.88%4.29%3.59%3.72%4.16%
3201318.85%4.31%14.54%3.74%15.11%
4201412.50%4.21%8.29%3.38%9.12%
520150.85%4.02%-3.17%3.14%-2.29%
6201614.40%4.23%10.17%3.68%10.72%
720173.46%4.12%-0.66%3.55%-0.09%
820189.05%4.10%4.95%3.41%5.64%

1/)1(

??

?i

ii

PPC

7-1-95

9201916.89%4.08%12.81%3.30%13.59%
10202017.83%3.41%14.42%2.85%14.98%
11平均值10.78%4.09%6.69%3.43%7.35%
12最大值18.85%4.31%14.54%3.74%15.11%
13最小值0.85%3.41%-3.17%2.85%-2.29%
14剔除最大、最小值后的平均值11.02%4.15%6.94%3.47%7.59%

由于几何平均值可以更好表述收益率的增长情况,因此采用几何平均值计算得到ERP更切合实际,由于本次委估资产组的持续经营期为5-10年,因此选择ERP=7.59%作为评估基准日国内市场股权超额收益率未来期望值比较合理。

③系统风险系数?取值

通过“同花顺iFinD”终端查询与公司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近100周不含财务杠杆β系数后,通过公式β

=βu×[1+(1?T)×D÷E](公式中,T为税率,β

为含财务杠杆的β系数,β

u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β系数,由于委估资产组中债务资本为0,所以D÷E为0),计算委估资产组不包含财务杠杆的β系数。

经测算,委估资产组无财务杠杆β系数0.707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无财务杠杆Beta
1601216.SH君正集团0.8348
2002002.SZ鸿达兴业0.5941
3600075.SH新疆天业0.6941
算术平均值0.7077

④资产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ε取值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ε的确定需要将被并购方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企业规模;历史经营情况;企业的财务风险;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管理人员能力及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经过上述综合考虑,2022年12月时点的特定风险溢价ε为1%。

⑤税后折现率计算

7-1-96

=3.3100%+0.7077×7.59%+1%=9.68%。

⑥税前折现率计算

折现率

为(所得)税前折现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为了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由于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均以税前现金流量作为预测基础的,而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以便于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基础相一致。具体方法为以税后折现结果与前述税前现金流为基础,通过单变量求解方式,锁定税前现金流的折现结果与税后现金流折现结果一致,并根据税前现金流的折现公式倒求出对应的税前折现率:

r

(1)(1)

nn

ii

iiiia

RRa

rr

??

???

??

根据上述公式以及迭代计算过程,得出资产组税前折现率为10.43%。

(7)营运资金回收价值

根据营运资金测算,截止预测期结束2029年12月31日,预测期营运资金剩余价值为5,075.03元,营运资金期末回收价值折现后为2,534.13万元。

(8)固定资产期末回收价值

截止预测期结束2029年12月31日,设备固定资产剩余价值按期末净值考虑为11,243.89万元,资产组期末回收价值折现后为5,861.71万元

(9)期初铺底营运资金

预测期初铺底营运资金经测算为14,376.78万元。

2、2023年末固定资产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的评估情况

2023年末,公司PVC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的主要数据如

7-1-97

下:

单位:万元

项目预测期
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一、营业收入339,026.55355,977.88373,776.77392,465.61412,088.89432,693.33
二、营业支出373,963.12374,140.63374,850.41375,242.20375,886.33376,681.26
三、利润总额-34,936.57-18,162.76-1,073.6417,223.4036,202.5656,012.07
加:折旧与摊销4,957.594,356.554,257.943,810.273,582.363,213.12
减:营运资本变动704.23606.99586.28647.84656.74722.96
四、经营现金流量-30,683.21-14,413.202,598.0320,385.8339,128.1758,502.23
五、资产组经营现金流量-30,683.21-14,413.202,598.0320,385.8339,128.1758,502.23
六、税前折现率11.06%11.06%11.06%11.06%11.06%11.06%
折现期0.501.502.503.504.505.50
折现系数0.94890.85450.76940.69280.62380.5617
折现值-29,115.87-12,315.371,998.8914,123.1424,409.0332,861.79
七、资产组净贡献价值31,961.61
加:营运资金回收价值4,727.86
加:固定资产期末回收价值6,440.72
减:营运资金期初投入4,944.82
八、资产组价值38,190.00

以上数据及指标主要取值或计算过程如下:

(1)预测期取值

预测期主要系根据资产组的主要生产设备剩余使用年限确定,截至2023年末,预计主要生产设备剩余使用年限为6年。

(2)营业收入预测

其中,PVC产品的营业收入预测数主要系结合基期经营数据、对未来市场形势的预判、行业的周期性、产能利用率等综合得出,收入预测数据如下:

项目历史年度预测期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产能(万吨)64.0064.0064.0064.0064.0064.0064.0064.0064.00
销量(万吨)57.4758.1160.8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
单价(元/吨)8,008.766,701.225,245.415,650.445,932.966,229.616,541.096,868.157,211.56

7-1-98

收入(亿元)46.0338.9431.8933.9035.6037.3839.2541.2143.27

预测期的价格取值合理性:①以上测算价格波动周期约为7年(2023年为价格最低谷,后期逐步恢复至2029年趋于正常),结合历史上PVC行业的周期情况,PVC行业周期约6年左右,该周期与PVC产品历史周期基本相符;②预测期的最高价为7,211.56元/吨,低于行业周期高点2021年度平均售价8,008.76元/吨;③2023年PVC价格较2022年继续大幅走低,已达近年新低、历史低位,预计2024年美联储加息周期将结束,后续国内外宏观氛围有好转预期,随着国内经济复苏不断推进,将对PVC市场带来利好驱动,且国家对房地产行业“保交楼”政策托底、央行降准的利好释放,预计将有效缓解房地产低迷的走势,从而带动PVC行业向利好方向发展,故在PVC价格新低的情况下,预计未来价格将以较高的增长率回升。

预测期的销量均在产能值以下,未超负荷预测销售。

因此,收入预测整体具有合理性。

(3)营业支出-成本预测

PVC产品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燃料动力与2023年基本保持一致;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根据未来用工成本、折旧摊销、其他费用采购价等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历史年度预测期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单位直接材料(元/吨)5,285.065,680.824,571.604,571.604,571.604,571.604,571.604,571.604,571.60
单位燃料动力(元/吨)808.98862.50797.75797.75797.75797.75797.75797.75797.75
单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元/吨)521.11549.30512.34513.76505.55505.74500.16498.27494.07
单位成本(元/吨)6,615.157,092.625,881.695,883.115,874.905,875.105,869.515,867.625,863.42
销量(万吨)57.4758.1160.8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
成本(亿元)38.0241.2235.7635.3035.2535.2535.2235.2135.18

由上表可以看出,预测期单位成本与2023年基本相当,成本预测整体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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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测毛利率合理性分析

根据预测的PVC单价、单位成本,计算出预测期PVC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历史年度预测期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单价 (元/吨)8,008.766,701.225,245.415,650.445,932.966,229.616,541.096,868.157,211.56
单位成本 (元/吨)6,615.157,092.625,881.695,883.115,874.905,875.105,869.515,867.625,863.42
毛利率17.40%-5.84%-12.13%-4.12%0.98%5.69%10.27%14.57%18.69%

由上表可以看出:①以上测算毛利率波动周期为7年(2023年为最低点,后期随着价格的恢复,至2029年恢复平稳),结合历史上PVC行业的周期情况,PVC行业周期约6年左右,该周期与PVC产品历史周期基本相符;②预测期内成本基本保持稳定,毛利率主要受预测期单价影响,呈持续增长的趋势;③预测期的最高价为18.69%,低于行业周期高点2020年度平均毛利率21.07%。因此,毛利率预测整体具有合理性。

(5)营业支出-费用预测

主要根据未来用工成本、折旧摊销、基期费用与收入的比例得出预测数。

综合根据上述(2)至(5),最终得出预测利润总额数。

(6)折现率(WACC)取值分析说明

①无风险收益率Rf取值

无风险收益率是指投资者投资无风险资产的期望报酬率。无风险利率通常可以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本项目采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剩余期限为十年期以上的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取值为3.52%。

②市场风险溢价Rm-Rf取值

(Rm-Rf)为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

市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300收盘价为基础,计算年化收益率平均值,经计算2023年市场投资报酬率为10.1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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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31日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3.52%,则2023年12月31日市场风险溢价为6.66%。

③系统风险系数β取值

A.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确定:根据同花顺查询的沪深300上市公司Beta,选择君正集团、新疆天业、北元集团氯碱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风险系数的分析比较,测算出无财务杠杆的风险系数(βu)为0.5934。

B.本次以华塑股份目标资本结构D/E(0.2513)。按照以下公式,将上市公司的无财务杠杆的β值,依照华塑股份的目标资本结构,折算成华塑股份的有财务杠杆的β。无财务杠杆β系数平均为0.5934,依照前述的目标资本结构测定有财务杠杆β系数。经测算,财务杠杆β系数为0.7052。

④特定风险调整系数a取值

特有风险调整系数为根据资产组与所选择的对比企业在规模、经营管理、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的差异进行的调整系数。根据对资产组特有风险的判断,取风险调整系数为2.50%。

⑤权益资本成本Re计算

根据上述的分析计算:Re=Rf+β×(Rm-Rf)+a=10.72%

⑥债务成本Rd取值

借入资本成本取评估基准日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LPR 3.45%。

⑦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评估对象的资本结构,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所得税率按25%,则税后WACC为9.08%。

在计算税后WACC的基础上,采用迭代法计算确定税前WACC,经计算,税前WACC为11.06%。

(7)营运资金回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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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运资金测算,截止预测期结束2029年12月31日,预测期营运资金剩余价值为8,869.86元,营运资金期末回收价值折现后为4,727.86万元。

(8)固定资产期末回收价值

截止预测期结束2029年12月31日,设备固定资产剩余价值按期末净值考虑为12,342.52万元,资产组期末回收价值折现后为6,440.72万元。

(9)期初铺底营运资金

期初铺底营运资金经测算为4,944.82万元。

3、2023年末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方法的评估情况

2023年末,公司PVC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方法的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 增值额评估 增值率
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净额
机器设备80,619.8936,520.3338,895.35816.7938,078.551,558.224.27%

注:共涉及设备1,500余台/套

以上数据取值或计算方法如下:

(1)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设备公允价值=全新设备市场价格(不含税)×资产状况调整系数×市场交易调整系数

①全新设备市场价格的确定

主要是通过以下方法确定:

A.通过向设备原生产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进行询价;

B.通过查询《2023年国内机电产品价格信息网》等数据库报价资料取得;

C.通过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调整取得;

D.对无法询价及查询到价格的设备,以类似设备的现行市价为基础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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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确定。

②资产状况调整系数的确定

由于委估设备为已使用设备,需要比较委估设备与全新设备在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等方面的差异情况根据使用年限和现场勘察情况综合判断资产状况调整系数。

③市场交易调整系数的确定

市场交易调整系数系在资产有序处置假设条件下,根据设备处置时间、市场需求、处置难易程度等因素等综合分析确定市场交易折扣率,即市场交易调整系数。

(2)处置费用的确定

处置费用主要包括处置可能发生的法律费用及其他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①法律及其他费用

处置发生的法律及其他费用=设备公允价值×费率

因本次委估设备系产权持有人自有资产,故处置发生的法律及其他费用主要为处置可能发生的管理费用,本次取值0.8%。

②相关税费

处置发生的税费=设备公允价值×税率

税率取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合计为增值税金额的10%。

③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主要为拆除费用。因拟原地续用,故不予考虑拆除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相关资产减值计提充分、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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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列示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开始建设时间及建设周期、目前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点,说明在建工程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建设周期较长、未及时转固的情形,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在建工程相关方与发行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结合在建工程转固进度说明未来新增收入利润及折旧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列示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开始建设时间及建设周期、目前建设进度、预计转固时点,说明在建工程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建设周期较长、未及时转固的情形,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截至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三氯氢硅项目、石灰石扩能项目、稀硫酸处置再利用项目、年产20万吨有机硅项目、电石分公司出炉机器人更新改造项目以及零星工程,其中零星工程主要系部分产线配套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4年6月末2023年末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
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147,419.6871.4061,528.6563.32
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28,198.5013.6613,976.3514.38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0,210.609.7913,918.7514.32
石灰石扩能项目6,292.413.056,147.136.33
稀硫酸处置再利用项目2,989.461.451,011.271.04
年产20万吨有机硅项目530.070.26455.990.47
电石分公司出炉机器人更新改造项目410.230.20--
零星工程433.360.21140.190.14
合计206,484.31100.0097,178.33100.00

上表可知,公司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三个主要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三个主要项目”)正常推进建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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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三个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期间期初增加减少期末
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2024年1-6月61,528.6585,891.03-147,419.68
2023年度598.8460,929.81-61,528.65
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2024年1-6月13,976.3514,222.14-28,198.50
2023年度-13,976.35-13,976.35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024年1-6月13,918.756,291.85-20,210.60
2023年度-13,918.75-13,918.75

三个主要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主要产品生物可降解新材料(也称“PBAT”)该项目主要为现行装置和未来项目运行提供工业水、脱盐水、氮气、压缩空气等生产需要三氯氢硅
设计产能12万吨/年6万吨/年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6万吨/甲醛装置、10万吨/年BDO、12万吨/年PBAT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主要包括工业水、脱盐水、中水回用、循环水和空压制氮等五大部分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其他费用等
项目投资预算23.28亿元3.81亿元3.08亿元
开始建设时间2022年12月2023年5月2023年5月
项目建设周期整体建设周期预计约为24个月整体建设周期预计约为18个月整体建设周期预计约为22个月
目前建设进度及预期转固时间目前处于试生产准备阶段,计划2025年上半年完成试车并一次性整体转固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阶段,预计于2024年12月完成建设并一次性整体转固2024年6月投料试车,预计于2024年12月完成试车并一次性整体转固
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万元)147,419.6828,198.5020,210.60
截至2024年6月30日,项目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占项目投资预算的比例63.33%73.98%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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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主要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

(1)项目概况

近年来,我国塑料污染治理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在“禁塑令”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建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的议案》,拟实施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24亿元。

(2)项目对应产品及产能

PBAT属于热塑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兼具PBA和PBT的双重特性,既有较好的延展性和断裂伸长率,也有较好的耐热性和冲击性能;由于其独特的膜类制品特性,目前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市场中应用最好的材料之一,并且在全降解材料应用中,膜类/丝类制品都需要将其作为改性过程中的基础材料而大量使用。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具备年产12万吨PBAT产能。

(3)项目投资概算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6万吨/甲醛装置、10万吨/年BDO、12万吨/年PBAT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初始预计总投资金额为24亿元,最新投资预算为23.28亿元。

(4)项目建设周期、目前建设进度及预期转固时间

本项目各阶段实施进度规划具体如下:

7-1-106

项目月度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可行性研究编制及批准
技术招投标阶段
专利商工艺包阶段总体设计阶段
基础工程设计阶段
详细工程设计阶段
设备材料招投标和采购阶段
土建及安装阶段
联动及投料阶段

7-1-107

该项目整体建设周期预计约为24个月,于2022年12月开始进行项目建设,目前处于试生产准备阶段,计划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试车并一次性整体转固。

2、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为产品结构调整一体化项目提供配套公辅工程。

(2)项目对应产品及产能

该项目主要为现行配置和未来项目运行提供工业水、脱盐水、氮气、压缩空气等生产需要,不产生直接效益。

(3)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预算为38,117.81万元,实施范围包含工业水、脱盐水、中水回用、循环水和空压制氮等五大部分。

(4)项目建设周期、目前建设进度及预期转固时间

项目的实施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①技术招投标阶段;

②专利商工艺包阶段;

③基础工程设计阶段;

④详细工程设计阶段;

⑤设备材料招投标和采购阶段;

⑥土建及安装阶段;

⑦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阶段。

该项目建设周期预计约为18个月,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阶段,预计于2024年12月完成建设并一次性整体转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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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CPVC项目”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2)项目对应产品及产能

该项目对应产品为三氯氢硅,建成后年产能为6万吨。

(3)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为30,759万元,投资估算内容包括:主要生产装置、辅助生产项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

(4)项目建设周期、目前建设进度及预期转固时间

本项目实施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前期、方案设计及审批,该阶段规划为6个月;第二阶段为工程建设,包括详细设计、厂址勘探及现场平整、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及管道安装、项目机械完工等,这一阶段规划为14个月(与第一阶段重叠1个月);第三阶段为试车阶段,包括系统吹扫、清洗、保温、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及化工投料试车等,此阶段规划为3个月。

本项目各阶段实施进度规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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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第一年第二年
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
项目前期、方案设计及审批
详细设计
厂址勘探及现场平整
设备采购
土建施工
设备及管道安装
项目机械完工
系统吹扫、清洗、保温、单机试车
联动试车及化工投料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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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建设周期预计约为22个月,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于2024年6月投料试车,预计于2024年12月完成试车并一次性整体转固。

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均处于正常施工或试车阶段,建设进度均基本符合前期规划安排,不存在工程长期停工或工程质量异常、建设周期较长、未及时转固的情形,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在建工程相关方与发行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相关方如下:

单位:万元

在建工程项目名称在建工程 相关方2024年6月末2023年末
构成在建工程余额的金额占期末单个在建工程总额比例构成在建工程余额的金额占期末单个在建工程总额比例
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4,387.0897.94%59,613.4096.96%
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705.0398.25%13,735.9698.36%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9,532.8596.65%13,501.7897.12%

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主要相关方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陆公司”),与公司、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07-18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东华科技 002140)
注册资本70,818.2622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立新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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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化工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监理及工程总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产品研制、生产、销售;承包境外化工、市政及环境治理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以及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期刊、资料出版发行、期刊广告(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2001-07-18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30032602U
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东华科技官网介绍,其隶属于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源于1963年成立的原中国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化工项目建设实施经验。

公司与东华科技此前曾合作项目包括2010年的100万吨/年聚氣乙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电石装置总承包,总承包预算金额10.30亿元;2010年的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公辅工程EPC总承包,总承包预算金额7.06亿元。

东华科技作为“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的总包方统筹负责项目建设及管理,系公司基于以往合作经验,通过招投标程序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2、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04-29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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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2003-04-29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48621958G
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华陆公司官网介绍,其前身系成立于1965年的化学工业部第六设计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点骨干企业,其信誉较高、运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在技术创新、工程转化、数字化交付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华陆公司作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总包方统筹负责项目建设及管理,系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三)结合在建工程转固进度说明未来新增收入利润及折旧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在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相关项目未来新增收入利润及折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1、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

假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于2025年6月整体达产转固,当年度预计增加折旧金额8,306.17万元,增加收入金额89,717.52万元(生产负荷80%),增加利润总额4,691.87万元;2026年度预计增加折旧金额16,612.35万元,增加收入金额190,649.73万元(1-6月生产负荷80%,7-12月生产负荷90%),增加利润总额11,595.32万元;2027年度预计增加折旧金额16,612.35万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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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收入金额213,079.12万元(1-6月生产负荷90%,7-12月生产负荷100%),增加利润总额16,018.50万元;2028年度预计增加折旧金额16,612.35万元、增加收入金额224,293.81万元(生产负荷100%),增加利润总额18,436.81万元。

该项目具体效益测算过程参见“问题1 关于本次发行方案”之“三、“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最新的投资建设进度,预计投产时间,资金筹措安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预计影响”之“(三)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预计影响”相关回复内容。以上数据仅用于对项目未来新增收入利润及折旧的测算,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盈利水平的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下同。

2、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

假设“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于2024年12月整体达产转固,2025年度预计增加折旧金额3,017.66万元(按最新预算金额38,117.81万元、残值率为5%、综合使用期限12年折旧摊销估算)。该项目实施范围包含工业水、脱盐水、中水回用、循环水和空压制氮等五大部分,主要为现行配置和未来项目运行提供工业水、脱盐水、氮气、压缩空气等生产需要,不产生直接效益。

3、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假设“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4年12月整体达产转固,2025年度预计增加折旧金额1,780.28万元、增加收入金额23,787.61万元(生产负荷80%)、增加利润总额1,475.38万元;2026年度预计增加折旧金额1,780.28万元、增加收入金额26,761.06万元(生产负荷90%)、增加利润总额2,073.08万元;2027年度预计增加折旧金额1,780.28万元、增加收入金额29,734.51万元(生产负荷100%)、增加利润总额2,670.77万元。

该项目具体效益测算过程如下:

(1)项目业绩测算假设条件

①项目运营期限15年,第1年生产负荷80%,第2年生产负荷90%,第3年起生产负荷100%。

7-1-114

②人员费用:本项目定员48人(其中生产岗位定员40人、车间管技定员8人),生产岗位人均工资及福利费14.43万元/年,车间管技定员人均工资及福利费21.65万元/年。

③取费标准:固定资产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的2.50%计算;其它费用为各项费用中扣除工资及附加、折旧费、摊销费、维修费后的费用,为简化计算,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00%估列。

④主要会计估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综合折旧法,综合折旧年限按12年,残值率5%;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10年,其他资产摊销年限按5年。

⑤税收政策:增值税率13%,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10%,企业所得税率15%。

(2)项目营业收入估算

对应产品为三氯氢硅,项目运营期限15年,第1年生产负荷80%,第2年生产负荷90%,第3年起生产负荷100%,假定各产品各年销售量等于当年产量,产品销售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历史数据,100%达产后销售收入不含税金额为

29.734.51万元,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年销售量 (万吨/年)含税单价 (元/吨)含税销售收入 (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万元)
三氯氢硅6.005,600.0033,600.0029.734.51

(3)项目成本及费用估算

本项目成本及费用主要为外购原辅材料、燃料动力、折旧费、摊销费、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利息费用、其他费用等,100%达产当年总成本费用为26,949.72万元。

(4)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根据上述估算,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运营期第1年(生产负荷80%)利润总额为1,475.38万元,净利润为1,106.53万元;第2年(生产负荷90%)利润总额为2,073.08万元,净利润为1,554.81万元;第3年(生产负荷100%)利润总额为2,670.77万元,净利润为2,003.08万元。

以上项目未来新增收入利润及折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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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E)2026年(E)2027年(E)2028年(E)
预计新增在建工程转固①232,800.00---
预计新增转固累计折旧②13,104.1221,410.2921,410.2921,410.29
预计新增营业收入③113,505.13217,410.80242,813.63254,028.32
预计总营业收入④669,827.85773,733.52799,136.35810,351.04
预计新增利润总额⑤6,167.2413,668.4018,689.2821,107.58
预计总利润总额⑥7,866.4015,367.5520,388.4322,806.74
模拟测算新增收入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预计新增营业收入对预计总营业收入的影响=③/④16.95%28.10%30.38%31.35%
预计新增营业收入对预计总利润总额的影响=③/⑥1442.91%1414.74%1190.94%1113.83%
模拟测算新增利润总额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预计新增利润总额对预计总利润总额的影响=⑤/⑥78.40%88.94%91.67%92.55%
模拟测算新增折旧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新增折旧对预计总利润总额的影响=②/⑥166.58%139.32%105.01%93.88%

注1:假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于2025年6月转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为运营期第1年(生产负荷80%),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为运营期第2年(生产负荷90%),2027年7月至2028年6月为运营期第3年(生产负荷100%);“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预计2024年12月转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预计在2024年12月转固,2025年为运营期第1年(生产负荷80%),2026年为运营期第2年(生产负荷90%),2027年为运营期第3年(生产负荷100%);注2:预计总营业收入=现有营业收入+预计新增营业收入,预计总利润总额=现有利润总额+预计新增利润总额;现有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暂按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测算,不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的未来收入增长以及利润总额增长,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盈利水平的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注3:由于“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不产生直接效益,故上表中未体现其预计新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数据及对相关比例的影响。

上表可知,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等主要三个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其新增营业收入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增长带来较好的促进作用;其新增利润总额对公司的利润总额促进作用较明显;但其新增折旧在利润总额中占比也相对较高。

因此,三个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虽然将增加折旧摊销金额,但项目预计效益良好,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

7-1-116

重大不利影响。但若以上项目实际投产阶段,主要产品市场总体需求不足、公司客户开发不能如期实现,相关项目实际投产后可能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别风险提示”之“(三)下游市场波动风险”进行风险提示。

四、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大幅波动的原因,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债务规模与利息费用的匹配性,结合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说明新增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货币资金大幅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17,456.4038,641.3133,061.18115,656.12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5,289.5036,011.6131,574.754,251.69
其他货币资金5,236.4610,934.0212,405.334,192.88
合计27,982.3685,586.9477,041.25124,100.69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24,100.69万元、77,041.26万元、85,586.94万元、27,982.36万元,存在一定的波动。

其中,2022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47,059.44万元,下降37.92%,主要系当期偿还银行贷款及对“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等募投项目的投资所致;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8,545.69万元,上升11.09%,未发生大幅波动;2024年6月末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减少57,604.58万元,下降67.31%,流动资金较为紧张,主要系当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同时对“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等在建工程项目的投资所致。

7-1-117

(二)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月均存款余额注1利息收入注2平均利率注3
2024年1-6月注434,495.11193.631.12%
2023年度59,671.63247.840.42%
2022年度61,790.79441.370.71%
2021年度35,256.29276.500.78%

注1:月均存款余额=各月银行存款余额月初月末平均之和/当期月份数量,下同;注2:表中利息收入不包括现金折扣收入;注3:平均利率=利息收入/月均存款余额;注4:2024年1-6月已经年化计算,即2024年1-6月银行利息收入×2/月平均存款余额,下同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活期 存款协定 存款七天通知存款3个月定期存款6个月定期存款1年定期存款2年定期存款3年定期存款
存款基准利率0.35%1.15%1.35%1.10%1.30%1.50%2.10%2.75%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相应存款余额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类型月均存款余额(①)利息收入(②)平均利率(②/①)协议利率是否合理
2024年1-6月活期存款20,599.8935.590.35%0.20%-0.30%
协定存款9,784.62112.672.30%1.05%-1.35%由于本期协定存款业务系在常用账户项下开展,而相应账户付款通常在月末期间,即导致月末余额相对较低,从而也导致经计算的月均存款余额也较低,故使得经计算的平均利率相对较高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110.6045.372.21%0.20%-1.85%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通常单笔金额较大,其增减变动并非线性,使得月均余额以月初月末余额均值取值无法完全真实反映其与利息收入的匹配关系,下同
合计34,495.11193.631.12%//

7-1-118

2023年度活期存款54,118.21189.950.35%0.20%-0.30%
协定存款1.042.90278.85%1.35%同2024年1-6月协定存款的解释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552.3754.990.99%0.20%-1.35%
合计59,671.62247.840.42%//
2022年度活期存款45,989.66157.290.34%0.25%-0.35%
协定存款13,366.39279.412.09%1.35%-1.45%同2024年1-6月协定存款的解释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434.744.670.19%0.25%-1.35%同2024年1-6月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解释
合计61,790.79441.370.71%//
2021年度活期存款22,909.3788.780.39%0.30%-0.35%
协定存款10,215.17181.021.77%1.35%-1.45%同2024年1-6月协定存款的解释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131.756.700.31%0.30%-1.35%
合计35,256.29276.500.78%//

注:表中活期存款包括活期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专户、矿区环境恢复专款专用基金,其利率均按活期利率执行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相匹配。

(三)债务规模与利息费用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项目主要用途与借款期限期末余额
2024.6.30其他应付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国拨资金借款7,000.00
长期借款(包括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部分)“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银团专项借款,借款期限为2023年6月-2027年12月,总额度为16.58亿元, ,截至2024年6月末累计放款79,824.99万元79,824.99
合计86,824.99

7-1-119

2023.12.31其他应付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国拨资金借款7,000.00
长期借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银团专项借款,截至2023年末累计放款25,849.99万元25,849.99
长期应付款(包括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部分)采矿权出让金3,537.37,系分期付款取得采矿权,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时间为2024年4月3,537.37
合计36,387.36
2022.12.31长期应付款(包括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部分)采矿权出让金6,914.82
合计6,914.82
2021.12.31短期借款系流动借款,于2022年3月全部偿还19,300.00
长期借款(包括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部分)“年产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银团专项借款,借款期限为2011年4月-2023年4月,总额度为60亿元。截至2021年末,借款余额为52,858.40万元52,858.40
长期应付款(包括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部分)采矿权出让金10,139.16万元及融资租赁款2,695.43万元,其中融资租赁款系2017年10月取得,到期日为2022年10月12,834.59
合计84,992.99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及利息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利息支出项目月均借款余额注1利息费用注2平均费用率注3
2024年1-6月54,675.07737.292.70%
2023年度16,867.77517.493.07%
2022年度22,490.041,114.774.96%
2021年度178,440.448,198.274.59%

注1:借款月平均余额=各月银行存款余额月初月末平均之和/当期月份数量注2:利息费用含资本化利息注3:平均费用率=利息费用/月均借款余额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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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年以内(含一年)一至五年(含五年)五年以上
贷款基准利率4.35%4.75%4.90%

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类型月均借款余额(①)利息费用(②)平均费用率(②/①)协议利率是否合理
2024年1-6月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45,597.90563.572.47%2.50%-2.60%
其他应付款7,000.00122.093.49%3.45%
长期应付款注2,077.1751.634.97%4.75%
合计54,675.07737.292.70%//
2023年度短期借款4,000.0092.222.31%2.50%
长期借款7,831.24192.522.46%2.60%-2.70%
其他应付款583.3321.213.64%3.45%7,000万元借款于2023年11月30日借入,此处月均借款余额按((7000+7000)/2)/12计算,平均费用率略高于协议利率,主要系2023年11月的1天利息影响
长期应付款注4,161.53211.555.08%4.75%
合计16,867.77517.493.07%//
2022年度短期借款3,120.83114.933.68%3.25%-3.50%
长期借款11,012.17611.085.55%4.41%-4.90%
长期应付款注8,357.04388.764.65%4.75%-9.00%
合计22,490.041,114.774.96%//
2021年度短期借款34,406.671,250.623.63%3.05%-4.05%
长期借款127,735.725,958.104.66%4.41%-4.90%
长期应付款注16,298.05989.546.07%4.75%-9.03%
合计178,440.448,198.274.59%//

注:长期应付款主要系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取得采矿权的应付款项,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并确认利息支出,其协议利率为内含报酬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经测算的各类借款平均利率均在合理区间范围内;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借款整体费用率分别为4.59%、4.96%、3.07%、2.70%,2023年起借款费用率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对应当期LPR利率下降所致。

7-1-121

报告期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债务规模与利息费用相匹配。

(四)结合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说明新增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标识2024年6月末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货币资金A27,982.3685,586.9477,041.26128,351.96
首发募集资金专户资金B6,675.4733,523.6924,459.5799,028.70
使用受限资金C5,236.4610,934.0212,405.334,192.88
可由公司自由支配的资金D=A-B-C16,070.4341,129.2340,176.3625,130.38

上表可知,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28,351.96万元、77,041.26万元、85,586.94万元、27,982.36万元,剔除募集资金和使用受限资金后,公司实际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为25,130.38万元、40,176.36万元、41,129.23万元、16,070.43万元。

如前文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84,992.99万元、6,914.82万元、36,387.36万元、86,824.99万元。

公司2022年有息负债余额大规模减少,主要系当时市场环境较好,公司业绩表现较好,且2021年11月完成IPO,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足,为减少财务费用负担,偿还了期初借款且未新增借款。公司2023年、2024年1-6月有息负债余额增加较多,系公司为投资建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向由中

7-1-122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6家金融机构组成的银团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6.58亿元的项目专项借款,并根据实际投资进度进行放款;及自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取得7,000.00万元国拨资金借款,专项用于该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借款与资金变动的主要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期初可由公司自由支配的资金(A)41,129.2340,176.3625,130.38
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金额(B)-29,738.3858,354.20100,042.64
募集资金补流(C)14,176.97-35,918.8053,157.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剔除募投项目投资金额)(D)62,994.2241,084.1533,889.12
分配股利、偿还利息(E)652.4813,264.5828,661.15
不考虑借款,理论资金余量(负数为资金缺口)(F=A+B+C-D-E)-38,078.888,263.03115,780.18
新增借款金额注(G)53,975.0032,849.99-74,853.83
借款情况“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借款本期继续放款因投建“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资金需求量大,本期取得7,000.00万元的国拨资金,并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6.58亿元的项目专项借款,并按实际需求放款公司IPO后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偿还了期初借款及融资租赁款且未新增借款
考虑借款,理论资金余量(H=F+G)15,896.1241,113.0240,926.35
期末可由公司自由支配的资金(I)16,070.4341,129.2340,176.36
是否匹配

注:因支付长期应付款-采矿权出让金现金流分类为投资活动,已包含于上表D项之中,故在G项中予以剔除;而支付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现金流分类至筹资活动,故在G项中予以保留。

7-1-123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借款系因投资建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具备合理性。

五、公司在集团下属金融机构的存贷款金额、存贷款利率情况,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金额及利率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将发行人资金自动划入集团下属金融机构的情况,存款资金是否存在无法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在集团下属金融机构的存贷款金额、存贷款利率情况,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金额及利率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淮矿集团下属金融机构——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金额、存贷款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贷款项目2024.6.30/ 2024年1-6月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存款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余额5,289.5036,011.6131,574.754,251.69
集团下属金融机构-利率0.30%(活期)、1.20%(协定存款)0.30%(活期)0.30%-0.35%(活期)0.35%(活期)
第三方金融机构-余额22,692.8649,575.3345,466.51119,849.00
第三方金融机构-利率0.20%(活期)、承兑保证金(0.20%-1.85%)、协定存款(1.05%-1.35%)0.20%-0.25%(活期)、协定存款(1.35%)、承兑保证金(0.20%-1.35%)0.25%-0.30%(活期)、协定存款(1.35%-1.45%)、承兑保证金(0.25%-1.35%)0.30%(活期)、协定存款(1.35%-1.45%)、承兑保证金(0.30%-1.35%)
贷款-长期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余额15,800.0015,800.00--
集团下属金融机构-利率2.60%2.60%--
第三方金融机构-余额64,024.9910,049.99-52,858.40
第三方金融机构-利率2.60%2.70%、2.60%-4.41%、4.90%
贷款-短期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余额---5,000.00
集团下属金融机构-利率---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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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款项目2024.6.30/ 2024年1-6月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第三方金融机构-余额---14,300.00
第三方金融机构-利率---3.25%、3.50%

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主要系一般活期存款及协定存款,存款利率水平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相当;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主要系“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专项贷款,贷款利率水平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相当。

(二)是否存在将发行人资金自动划入集团下属金融机构的情况,存款资金是否存在无法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的情形

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国内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并由其派出机构安徽监管局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监管,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根据监管要求,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保障财务公司稳健运行、监督有效。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相关要求,财务公司制定了涵盖各业务领域的内控制度,每年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动态更新,并通过强化稽核检查等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管控落实到位,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10亿元;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参照主要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期同类同档存款利率,并保持全部成员单位执行统一的存款利率”,不存在集团下属金融机构对公司资金进行自动归集的情况。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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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领导工作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资产部等部门相关人员。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期间,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保证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和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一笔存取款,均为自主行为,并遵循公司规定的银行间划款的流程,保证每一笔存取款均经过有效审批;存款限额按股东大会批准的存款上限严格执行;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均可全额提取使用。公司年审会计师已出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等相关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将资金自动划入集团下属金融机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资金被集团下属金融机构自动归集的情况,存款资金不存在无法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的情形。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获取发行人各期存货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存货周转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是否有差异;获取发行人各期末各类存货库龄表,分析期末存货的库龄情况;分析发行人存货结构变动的合理性;获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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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存货收发存明细表,核查发行人存货计价方法,核查发行人各期末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获取发行人存货跌价测试方法和覆盖范围,检查存货跌价计提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复核发行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复核发行人确定估计售价、相关费用的计算依据,检查其可变现净值计算的正确性,结合存货库龄结构、存货周转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存货跌价:评估并测试存货跌价准备及期末确定存货估计售价、费率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对存货实施监盘或复核发行人盘点资料,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以识别呆滞\已损坏或者陈旧的存货,并询问发行人管理层是否对此类存货计提了适当的存货跌价准备;取得存货的期末库龄清单,并复核库龄划分是否正确,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查询发行人各期主要原材料单价变动情况,了解主要产品报告期价格走势,考虑存货受市场环境影响的程度,判断产生存货跌价的风险;获取发行人存货的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程序,检查分析可变现净值的合理性,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固定资产:了解并评估发行人与识别资产减值迹象和测算可回收金额相关的内部控制;实地勘察了相关固定资产,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工艺技术落后、长期闲置等问题,以及负荷率等状况;了解并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可收回金额测算方法及所作出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复核相关计算过程和结果及其账务处理;获取管理层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并对其进行复核,评价独立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评价评估报告中使用的关键假设、方法以及关键参数的合理性;

3、了解发行人在建工程相关内控制度,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检查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完工进度表、工程结算书、项目支出明细等,复核报告期内主要在建工程的开始日期、完工进度、工程状态等情况,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在建工程的进度资料,复核是否存在计划与实际进度不匹配的情况;查阅在建工程转固资料,核实在建工程结转金额是否准确,转固时点与生产记录时点是否准确;对主要在建工程进行实地察看,检查建筑工程进度,以确认是否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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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项目的情况;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相关在建工程的进展、用途等情况;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出现减值情形,是否应确认减值准备;查询在建工程相关方基本信息,并获取发行人就在建工程相关方与发行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的说明;复核发行人在建工程转固后未来新增收入利润及折旧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的计算过程;

4、获取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了解资金收付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获取发行人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获取报告期发行人银行存款明细账以及发行人和重要子公司的银行账户对账单,报告期各期,对期末银行对账单的检查比例均为100%;对银行账户余额以及资金受限情况进行函证,报告期各期,对期末银行账户余额的函证比例分别为100%、100%、100%、

23.86%(2024年6月30日,主要对募资资金账户进行了函证,因部分银行不对保荐机构回函,保荐机构查阅了申报会计师相关函证底稿);获取发行人货币资金明细表、利息收入明细账,对发行人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进行合理性测算;获取发行人各报告期银行借款明细及借款合同,确认发行人借款及余额情况;获取发行人利息支出明细账,对发行人借款余额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性进行合理性测算;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新增借款的用途以及原因;

5、与发行人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背景及相关情况;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告文件;查阅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财务公司以及外部金融机构的存贷款规模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利率情况以及境内外市场的存贷款利率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查阅《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库存商品大幅增长主要因对PVC价格的市场走势进行合理预判,合理减少对相应期末PVC产品的销售所致,在产品大幅增长主要因对期末产成品产量减少,导致中间产品消耗减少,使得期末时点的在产品相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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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具备合理性;发行人不存在存货积压情形,期后结转情况未出现不利变化,各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成本费用等参数计算依据系按照会计政策执行,相关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发行人业绩下滑主要系主营产品PVC受外部市场因素影响,其销售价格出现下滑所致,相关资产减值计提充分、审慎;

3、发行人在建工程大幅增加主要系“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等三个主要项目的正常推进建设所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建设周期较长、未及时转固的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相关方与发行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发行人对在建工程未来新增收入利润及折旧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的相关测算具备合理性;

4、发行人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存在大幅波动,其中2022年末余额较2021年末、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因偿还银行贷款或对长期资产投资较大所致;发行人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债务规模与利息费用具备匹配性;发行人新增借款主要系因投资建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取得项目专项银团贷款所致;

5、发行人在集团下属金融机构的存贷款金额属实,存贷款利率水平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相当,不存在将发行人资金自动划入集团下属金融机构的情况,存款资金不存在无法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的情形。

问题4 关于合法合规性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受到多起行政处罚。

请发行人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责任认定及整改情况,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2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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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公司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责任认定及整改情况,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一)公司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责任认定及整改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1、关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2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

(1)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

(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如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5%),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

2、公司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责任认定及整改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为华塑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有关处罚依据和/或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函,该等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未被相关处罚依据认定为情节严重,或者已被有权机关证明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均不属于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构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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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上市公司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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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情况具体原因/责任认定整改措施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依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2条项下的认定依据类型
12022年3月28日,华塑股份收到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滁)应急罚[2022]2-16号),罚款82.00万元脱硫制浆区电石渣浆液泵回流管道漏浆后,作业人员在浆液储罐顶部进行焊接作业,浆液储罐罐体内长时间聚积的乙炔和一氧化碳混合气体,遇到焊接作业时产生的金属火花发生闪爆。 华塑股份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有效协调管理。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变更生产工艺、从源头消减安全风险,对现有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细化规程内容;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控制工作,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反思,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于2021年6月15日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公司在该起事故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8月15日出具书面证明函,确认公司在该起事故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因此,该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2022年3月10日,华塑股份收到定远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定)应急罚[2022]3号),罚款49.00万元施工方在公司电石厂更换煤气柜皮膜时动火作业,引发火灾事故,公司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有效协调管理。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控制工作;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定远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8月15日出具书面证明函,确认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此,该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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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情况具体原因/责任认定整改措施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依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2条项下的认定依据类型
32022年6月23日,华塑股份收到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定环罚字[2020])33号),罚款金额14.50万元VCM二期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标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在VCM二期尾气排口安装非甲烷总烃在线检测仪并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做到实时监控;开展员工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压实各岗位环保责任;组织环保设备日常运维管理。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8月6日出具书面证明函,确认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因此,该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罚款金额较小且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42022年1月28日,华塑股份收到安徽省水利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省水罚决字[2022]第2号),罚款5.00万元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超许可取水。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已按照实际取水需求重新申领《取水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具体处罚依据,该项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该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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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情况具体原因/责任认定整改措施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依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2条项下的认定依据类型
52023年5月12日,华塑股份收到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滁市监罚[2023]1号),没收多收环保电价款69,057.70元,罚款38,126.50元公司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但仍执行环保电价的行为,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组织员工学习相关规定;严格监测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并严格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电价结算。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15日出具书面证明函,确认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营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具体处罚依据,该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该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62023年5月23日,华塑股份收到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定卫职罚[2023]1号),罚款19.00万元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致使一名公司员工被鉴定为“职业性其他尘肺壹期”。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组织上岗前体检及防尘培训,科学合理使用防尘口罩;定期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8月5日出具书面证明函,确认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处罚依据,该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该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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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情况具体原因/责任认定整改措施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依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2条项下的认定依据类型
72023年8月14日,无为华塑收到无为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芜无交执罚[2023]1000114号),罚款2.00万元无为华塑超限超载货物运输。无为华塑已按期缴纳罚款,并成立治超领导小组、制定《治超管理办法》由生产管理科负责治超平台使用、车辆登记台账、超载超限制度上墙及培训等工作;门卫负责车辆进出口排查和管控,严格执行车辆荷载要求。无为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8月2日出具书面证明函,确认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该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82023年9月27日,无为华塑收到无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无)城管(规划)普罚决[2023]028号),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11.958万元无为华塑厂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车间控制楼等砖混结构建筑物。无为华塑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完善报建手续,相关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无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8月2日出具书面证明函,确认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处罚依据,该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该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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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属于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二)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三会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业务开展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及机构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上述各机构运行情况正常。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规范运营,公司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管理措施及应急管理流程等事项,涵盖了公司生产作业的全部主要环节。

2024年4月24日,容诚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0821号),认为华塑股份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2条中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

2、取得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无为华塑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对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和整改措施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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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录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税务部门、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各级住建部门、各级水利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省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公众网站,检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或行政处罚信息;

4、针对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事由,通过查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对相关违法事项的处罚依据,对相关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进行分析;

5、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审计报告,对行政处罚金额占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进行测算分析;

6、取得有权机关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不属于情节严重行为的确认函;

7、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了解发行人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8、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环保、安全等制度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就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责任认定及整改情况的相关说明内容符合实际情况,相关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均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

问题5 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1,017.77万元,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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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公司为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请发行人说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的《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界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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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①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②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4)保荐机构应就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内容、模式、规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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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及相关风险、债务偿付能力及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应就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2024年7月19日,前六个月(2024年1月19日)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况,具体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未进行类金融业务。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也不存在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以赚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拆借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拆借资金的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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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8、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拟投入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三)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2024年7月19日,前六个月(2024年1月19日)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无须相应调减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四)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主要构成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46,782.89银行存款、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16.43押金保证金-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9,791.37待抵扣/认证进项税-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1,317.77对联营企业投资-

7-1-141

项目金额主要构成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中:财务性投资金额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7,112.38预付林地补偿费、预付工程设备款-

针对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银行存款(含存放财务公司存款)39,438.55
2其他货币资金-矿区环境治理专款专用基金3,967.94
3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376.40

合计

合计46,782.89-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科目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押金保证金251.71
2代扣个人社保4.07

小计

小计255.78-

减:坏账准备

减:坏账准备239.35-

合计

合计16.43-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142

序号项目金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待抵扣进项税18,128.80
2待认证进项税1,662.47
3预付车船税0.10

合计

合计19,791.37-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317.77万元,为对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资,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凯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湖路88号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规划设计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8NKDP9XB
股权结构淮矿集团持股40.00%; 华塑股份持股20.00%;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00%;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00%

淮矿新材料主要开展新材料、新能源、绿色化工的技术开发,具体包括煤化工、氯碱化工及其产业链延伸领域的产品、工艺、催化剂研发及利用;氢能、碳捕集及转化、高分子材料、石墨烯材料技术研发及利用等。其中氯碱化工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及利用与公司具备较强的产业链关联性,可助推公司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7-1-143

报告期内,公司与淮矿新材料紧密合作,签订并执行了一系列《技术开发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高性能聚氯乙烯开发”“乙炔下游产业布局规划”“高性能低成本可降解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BDO下游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技术服务采购金额23.5889.62--

因此,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预付林地补偿费5,453.99
2预付工程设备款1,658.39

合计

合计7,112.38-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最近一期末(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1条的相关规定中关于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认定的要求并进行逐条核查;

2、查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及相关

7-1-144

临时公告;

3、了解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4、向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问题6 其他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共计持有4项住宅资产,其中持有华塑家园房屋的建筑面积合计为10,312.64平方米。

请发行人说明:公司及控股公司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以及具体开展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及控股公司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以及具体开展情况。

(一)公司持有住宅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共计持有4项住宅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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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不动产权证号座落建筑面积(㎡)用途
1皖(2020)定远县不动产权第0004154号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倒班宿舍3#)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房屋建筑面积:15,156.07㎡住宅
2华塑家园26#定远县炉桥镇繁华大道北侧华塑(家园)小区共有宗地面积:64,696.91㎡/房屋建筑面积:5,365.50㎡住宅
3华塑家园24#定远县炉桥镇繁华大道北侧华塑(家园)小区共有宗地面积:64,696.91㎡/房屋建筑面积:2,432.69㎡住宅
4华塑家园25#定远县炉桥镇繁华大道北侧华塑(家园)小区共有宗地面积:64,696.91㎡/房屋建筑面积:2,514.45㎡住宅

其中第1项住宅位于公司厂区内,系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员工宿舍;第2-4项系公司向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的房产,主要用于解决厂区内员工宿舍不足的问题,同时也为有改善需求的公司员工提供选择。

(二)公司及控股公司不涉及房地产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无为华塑未经营上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商品房出租等房地产业务,亦未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等相关内容,亦未开展房地产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共计持有的4项住宅资产均为员工宿舍;公司及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等相关内容,亦未开展房地产业务。

7-1-146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华塑家园以及倒班宿舍的不动产权证;

2、走访华塑家园及倒班宿舍,核查其实际使用情况;

3、取得发行人关于华塑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关于经营范围、房地产相关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的确认文件;

4、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营业收入情况;

5、取得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营业执照,核查其经营范围中涉及“房地产”的情况;

6、登录企查查网站,查询了解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情况;

7、访谈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共计持有的4项住宅资产均为员工宿舍,发行人及控股公司无为华塑未经营上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等房地产业务,经营范围亦不包括“房地产”等相关内容。因此,发行人及控股公司均不涉及房地产业务。

保荐人关于发行人回复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保荐人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以下无正文)

7-1-147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148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签名: ________ _______路 明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149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冯 浩 陆东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150

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________ _______朱 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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