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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对外投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4-040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凯

盛”或“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出资37,300万元对江苏凯盛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苏凯盛74.60%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相关风险提示:标的公司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受供需结构波

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新能源材料业务布局,以并购整合助推主业快速发展,巩固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于2024年12月30日,公司与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港”)、慈溪市光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光年”)、沭阳竞泽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竞泽”)共同签署《关于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安排,各方同意本次每一元新增注

册资本的缴付价格为1元,由公司和宿迁港对江苏凯盛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慈溪光年及沭阳竞泽同意放弃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的新增注册资本为49,778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7,300万元需缴付的出资款为37,300万元,宿迁港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2,478万元需缴付的出资款为12,47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凯盛的注册资本由222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公司将持有江苏凯盛74.60%股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并购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因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玻集团”)与江苏凯盛于2023年9月签署《关于委托管理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安排,由洛玻集团派驻管理团队对江苏凯盛的项目建设、试生产及投产后的运营实施托管。基于审慎性原则,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于增资协议签署前,洛玻集团与江苏凯盛已签署《委托管理终止协议》,上述委托管理事宜已解除。

二、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宿迁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宿迁市宿城区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
法定代表人李阳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营业期限2013年11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农村土地复垦;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5,30051%
宿迁市惠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4,70049%
合 计30,0001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度 (经审计)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7,523.9143,777.82
净利润11,566.022,541.13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1,526,421.041,556,574.46
净资产488,337.98490,879.11

2、慈溪光年

企业名称慈溪市光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慈溪市逍林镇樟新南路466-468号
法定代表人徐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9月5日
营业期限2016年9月5日至2036年9月4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产品研究、开发;太阳能光伏产品、电子产品、电机、通讯器材、五金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服装、鞋、工艺品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徐洁4,95099%
徐狄佳501%
合 计5,000100%

3、沭阳竞泽

企业名称沭阳竞泽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沭阳县东方明珠城5幢106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周国飞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8日
营业期限2016年4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耗材、玻璃原料、玻璃制品、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周国飞9999%
岑冲兰11%
合 计100100%

宿迁港的控股股东为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宿迁市人民政府;慈溪光年及沭阳竞泽的实际控制人为徐狄佳;上述增资协议主体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协议主体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运河宿迁港产业园2号楼309室
法定代表人王宁
注册资本222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2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0日
营业期限2021年7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慈溪市光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0万元72.0721%
沭阳竞泽电子贸易有限公司40万元18.0180%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2万元9.9099%
合 计222万元100%

2、标的公司投资项目概况

(1)江苏凯盛在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建设年产150万吨光伏组件超薄封装材料项目,主营产品定为光伏压延玻璃(产品厚度1.5mm~4mm),分光伏盖板玻璃和光伏背板玻璃。该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两条1200t/d超薄压延光伏玻璃基片生产线、配套10条深加工生产线及辅助设施;二期再建设两条1200t/d超薄压延光伏玻璃基片生产线、配套10条深加工生产线及辅助设施。江苏凯盛年产150万吨光伏组件超薄封装材料项目(一期)已办理完成项目备案、能评、环评、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截至目前,一期建设项目的土建施工已基本完成,公用工程整体完成70%。其中,一期A线已初步具备点火投产条件,B线主体设备尚未开始安装。

(2)根据尽职调查结果,江苏凯盛将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苏(2022)宿迁市不动产权第3309802号,证载面积624,941.00平方米)进行抵押,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签订了2024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日的一年期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2100220240038584)。2024年9月14日,江苏凯盛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江苏凯盛启动减资程序,将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减至222万元,以实现实缴出资。于完成前述减资及工商登记变更后,江苏凯盛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万元,实缴资本为222万人民币。

此外,经查询江苏凯盛不存在未完结诉讼或仲裁,也不存在对外担保、股权质押、受到行政处罚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江苏凯盛2023年度及2024年1-10月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110C028949号)。江苏凯盛2023年度及2024年1-10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度 (经审计)2024年1~10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88.3960.95
净利润-63.2624.22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10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51,121.4492,665.64
净资产9,396.95143.17

4、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1)增资前,江苏凯盛经登记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实缴出资情况
实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占 实收资本的比例
1慈溪市光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072.07%
2沭阳竞泽电子贸易有限公司4018.02%
3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29.91%
合计222100%

(2)增资完成后,江苏凯盛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出资占 注册资本的比例
1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7,30074.60%
2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2,50025.00%
3慈溪市光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00.32%
4沭阳竞泽电子贸易有限公司400.08%
合计50,000100%

四、标的公司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1、评估情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江苏凯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638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江苏凯盛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2,665.64万元,评估价值为93,039.05万元,增值额为373.42万元,增值率为

0.4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43.17万元,评估价值为516.59万元,增值额为373.42万元,增值率为260.82%。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15,195.195,196.180.990.02
非流动资产287,470.4487,842.87372.430.43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40.000.000.00
固定资产5106.49109.913.433.22
在建工程678,220.9478,133.10-87.83-0.11
油气资产70.000.000.00
无形资产89,080.269,537.10456.845.03
其中:土地使用权99,070.179,526.60456.435.03
其他非流动资产1062.7662.760.000.00
资产总计1192,665.6493,039.05373.420.40
流动负债1285,210.6685,210.660.000.00
非流动负债137,311.817,311.810.000.00
负债总计1492,522.4792,522.470.000.00
净资产15143.17516.59373.42260.82

2、定价情况

经本次增资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本次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的缴付价格为1元。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公司

乙方:宿迁港

丙方:慈溪光年

丁方:沭阳竟泽

2、增资安排及出资款的缴付

(1) 本次增资

本协议各方同意由甲方和乙方对江苏凯盛进行增资,江苏凯盛的注册资本由222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9,778万元。其中,甲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7,3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乙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2,478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丙方和丁方放弃对上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

各方同意本次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的缴付价格为1元。其中,甲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7,300万元需缴付的出资款为37,300万元,乙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2,478万元需缴付的出资款为12,478万元。

(2)出资款的缴付

各方同意本次新增注册资本49,778万元分期缴付,具体如下:

在协议生效且本次增资的市场监管变更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缴付20,005万元,其中,甲方缴付15,000万元,乙方缴付5,005万元。

在2025年10月30日之前缴付29,773万元,其中,甲方缴付22,300万元,乙方缴付7,473万元。

3、交割

(1)本协议各方同意将在江苏凯盛的厂区进行交割,交割基准日暂定为2025年1月31日,可由各方届时协商调整另行确定。

(2)为完成交割之目的,甲方委派的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交割人员”)将有权进入江苏凯盛开展交割工作,丙方、丁方保证甲方交割人员进入江苏凯盛公司现场并配合甲方完成交割。同时甲方将聘请中介机构对江苏凯盛进行交割审计(或审阅)并出具截至交割基准日的审计/审阅报告(以下简称“《交割审计报告》”)。

4、损益的处理

江苏凯盛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如有)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承担和享有。

江苏凯盛自审计评估基准日次日起实现的损益由本次增资完成之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5、债权的处理

本次增资仅是江苏凯盛股东的变更,江苏凯盛仍保留法人地位。在江苏凯盛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等债权

全部由本次增资后的江苏凯盛继续享有,原股东应保证该等债权均真实、有效。

6、债务及担保的处理

本次增资仅是江苏凯盛股东的变更,江苏凯盛仍保留法人地位。已在江苏凯盛截至交割基准日的《交割审计报告》中记载的负债继续保留在江苏凯盛,由本次增资后的江苏凯盛负责偿还。但因原股东原因造成的且未在《交割审计报告》中反映并计提负债的或有负债由原股东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责任。

7、公司治理及人员安排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凯盛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由股东各方按照江苏凯盛新的公司章程另行选举或聘任。具体如下:

(1)江苏凯盛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4名,由甲方提名3人,乙方提名1人,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担任江苏凯盛的法定代表人。

(2)江苏凯盛的总经理由甲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其中丙方和丁方有权共同推荐1名副总经理人选),并由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根据甲方的推荐人选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8、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由各方盖章;

(2)本协议所述交易事宜获得甲方有权机构批准;

(3)本协议所述交易事宜获得乙方有权机构批准。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依托中国建材集团及凯盛科技集团的产业平台支持与科技创新支撑,聚焦新能源材料主业,致力打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业务发展新格局。

本次增资并购江苏凯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完善主营业务布局,通过并购整合实现快速发展,巩固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有利于做强做优核心主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借助江苏凯盛在建和拟建生产线的后发优势,以“大吨位、多规格、低成本”策略,扩大区域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凯盛74.60%股权,江苏凯盛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江苏凯盛的增资款37,300万元,其中40%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剩余60%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支付,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财务稳定性和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并购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当前,整个光伏行业产业链依然面临严峻挑战,行业已经进入深度调整期。未来,在标的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受供需结构波动、行业需求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为此,公司将构建专业化的高效经营管理团队,加强内部协同合作,强化风险管控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并购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核后认为,本次增资并购江苏凯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完善主营业务布局,通过并购整合实现快速发展,巩固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本次增资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的缴付价格为1元,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和合理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并购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参会董事7名,关联董事谢军、何清波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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