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0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2月30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2024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公司决定对《内部审计制度》作如下修订、补充。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公司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活动的全过程 |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职责与权限、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考核奖惩等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
控制。 | |
【新增】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原则。 | |
第三条 审计部在董事长领导及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依照本制度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并向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程序、要求等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条 公司设审计部,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和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依照本制度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
【新增】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履行职责必须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财务预算,并予以保证。 | |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部应当配备具有会计师、审计师、造价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 第七条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审计实际,为审计部配置一定数量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通过持续的学习、培训来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原则上,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会计师、审计师、造价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第五条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
【新增】第九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部门、单位或人员以及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
第八条 审计部职责: (一)负责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三)对公司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公司的自然资源 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 | 第十一条 审计部职责: (一)负责修订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二)负责拟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负责按计划组织开展具体的内部审计业务; (四)负责向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 (五)负责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六)负责指导、协调审计建议的落实; (七)负责对各板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九)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 (八)负责公司工程审计中介机构的管理; (九)负责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
第十条 被审计单位职责: (一)如实提供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合同、协议、可研报告、图纸、预算、工程量验收及签证单、结算、各种批复及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不得拒绝和隐匿相关资料。 …… (三)负责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 第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包括公司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分子公司等,在接受审计过程中,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协议、可研报告、图纸、预算、工程量验收及签证单、结算、各种批复及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不得拒绝和隐匿相关资料; …… (三)负责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以及审计建议的实施,并反馈结果。 |
第十一条 相关部门职责: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配合审计工作,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或执行审计处理决定。 | 删除 |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当依照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实施审计。 |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应当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五条 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审计部应当在充分考虑审计项目风险等因素的情况下组成审计组,成员由审计部部长确定。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审计项目质量负责。 |
第十三条 审计部在审计项目实施3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提出审计目的与要求。对于需要突击进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审计通 | 第十六条 财务类审计项目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需要突击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工程类审计项目根据送审进度进行安排。审计通知书由审计组组长拟定,报审计部 |
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 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
第十四条 审计实施: (一)审计人员应依据审计方案,采用恰当的审计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束后两周内作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告时间。…… 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核实,并对审计报告作必要的修改。经审计部部长审核定稿后,将审计报告报送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领导。 | 第十七条 审计人员应当采用恰当的审计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并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一般应当在审计结束后的2周内完成,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告时间。 …… 第十九条 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核实后,将修订完善的审计报告提交审计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审批后形成正式审计报告,按要求进行报告和传递。 |
第十六条 审计部应跟踪检查审计意见的执行情况,重大审计项目应进行后续审计。 |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应当进行审计事项的后续跟踪审计,对审计意见落实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实现审计项目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
第十四条 审计实施: (二)工程造价审核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对送审工程结算逐项审核,在与施工单位充分对账并经其确认后,形成审核结论。 对单项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各单位相关责任人审核入账,审计部进行抽查;……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工程项目造价审计采取内、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单项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以各板块(单位)指定的相关责任人的审核结论作为财务结算(调账)依据,审计部进行抽查和监管。…… |
【新增】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形成的正式审计报告应当注意保密,原则上主要向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分管该单位的公司领导、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审计的公司领导、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报告。 【新增】第二十五条 公司审计部应当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同时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 |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结果可以应用到以下方面: (一)相关单位改善经营、完善内控、落实整改的参考依据; (二)被审计对象业绩考核的计算依据; |
(三)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内部审计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 |
【新增】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内审部门的激励机制,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年度评先表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对于内部审计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给予专项奖励,具体按照审计报告明确的直接经济效益的0.5%执行。 (一)审计人员专项奖励实行总额控制、按年度计发,原则上专项奖励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审计部人员在机关部室常态化年度考核机制下年度薪酬总额的50%; (二)专项奖励的具体分配方案由审计部负责人拟定,经分管审计的公司领导、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 |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公司建立内审部门约束机制,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机关部室常态化绩效考核范畴,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2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