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6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2,662,63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361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Pengfei Zhang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Dawei Guo先生、王卫锋先生、财务总监许琇惠女士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丽莉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42,246,236 | 99.0239 | 368,200 | 0.8630 | 48,200 | 0.1131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矜如 、黄非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