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0日以书面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志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变动,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过审核,监事会认为:《浙江自然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浙江自然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过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未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上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