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侍光磊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蔡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侍光磊先生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购买公司可转债和公司股票,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600万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博先生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万元且不超过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侍光磊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可转债13,650张(已转换成公司股份192,253股),增持公司股份3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6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270%),合计已增持金额513.9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蔡博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2.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180%),增持金额252.7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收到上述高管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购买主体: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侍光磊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蔡博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3、购买方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购买。
4、购买标的:由原计划可转债变更为可转债和公司股票,前期已增持的可转债金额将计入增持总金额。
5、购买时间区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
6、购买金额:在原金额基础上增加部分金额。
姓名 | 职务 | 拟购买金额(万元) |
侍光磊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00-600 |
蔡博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250-350 |
合计 | 750-950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侍光磊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可转债13,650张(已转换成公司股份192,253股),增持公司股份3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6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270%),合计已增持金额513.94万元;蔡博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2.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180%),增持金额252.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 本次增持前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金额 (万元)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可转债转股 | 直接增持股票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侍光磊 | 500,000 | 0.0397% | 192,253 | 336,800 | 513.94 | 1,029,053 | 0.0818% |
蔡博 | 500,000 | 0.0397% | 0 | 224,700 | 252.74 | 724,700 | 0.0576% |
注:持股比例基于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0日总股本1,258,322,106股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侍光磊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蔡博先生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