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桂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2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20.9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5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授予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