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4-063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欧博”)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年产120万盒自身免疫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及“新建年产90万盒过敏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结项,且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5号),浩欧博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76.458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85.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46.5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2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9,646.58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60,881.80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原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 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6840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研发新建项目 | 新建年产120万盒自身免疫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 25,818.30 | 23,575.84 | 24,588.37 | 104.29 | 2024年12月 |
新建年产90万盒过敏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 21,562.58 | 21,562.58 | 22,479.30 | 104.25 | 2024年12月 |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 9,576.70 | 4,508.15 | 2,685.97 | 59.58 | 2024年12月 | ||
2 | 营销及服务网络平台扩建项目 | 3,924.22 | - | - | - | - | |
合计 | 60,881.80 | 49,646.58 | 49,753.64 | 100.22 | -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1月末投资进度大于100%是投入金额中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建年产120万盒自身免疫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和“新建年产90万盒过敏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上述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及主要设备购置,公司已取得生产所必需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原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 预计募集资 金节余金额 | |
6840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研发新建项目 | 新建年产120万盒自身免疫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 25,818.30 | 23,575.84 | 0 |
新建年产90万盒过敏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 21,562.58 | 21,562.58 | 0 |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后续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新建年产120万盒自身免疫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和“新建年产90万盒过敏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在募投项目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项目“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9月。上述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作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所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时间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 2024年12月 | 2025年9月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三项募投项目集中于一座集生产、研发、办公于一体的总部大楼实施。“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中心装修、研发设备采购、研发项目投入等,其投入需待整体建筑建设达到装修条件后才能实施。2023年及2024年,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随着主体建筑工程完工,公司积极开展研发中心涉及的相关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设备的购买等工作,并于2024年12月基本完成相关建设。研发中心所涉及具体研发项目具备了实施的前提条件,后续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具体研发项目。在此背景下,为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能够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运用,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