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关于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郭宪明先生、周雅婷女士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周雅婷女士工作调整,现委派李翔先生接替周雅婷女士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郭宪明先生、李翔先生。
二、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起始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签字会计师 | 李翔 | 2017年 | 2013年 | 2013年 | 2016年 |
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024年 | 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二)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李翔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