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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9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

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在中审众环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1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苏国芝,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专业、独立、客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利安达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经甘肃省国资委招标并根据其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聘任无异议。鉴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审计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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