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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普源精电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27,3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633.1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020.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4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已经累积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1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15,000.0014,983.1899.89%
2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16,118.4416,098.0299.87%
3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8,992.8626,783.9792.38%
4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888.703,646.9036.88%
合计70,000.0061,512.0787.87%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定将上述项目结项。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项目实际总投资金额利息收入净额募集资金剩余金额其中:尚未支付的质保金金额
1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8,992.8626,783.97462.702,671.591.41

注:尚未支付的质保金金额后续将利用自有资金支付。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包括:

1、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2,671.59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待上述尚待支付的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将“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胜谢嘉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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