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业电气”、“发行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4年12月28日行使完毕。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9.12元/股于2024年11月18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7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胜业电气于2024年11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70.00万股)。
胜业电气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胜业电气按照本次发行价格9.12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8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70.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070.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7,849.00万股增加至8,119.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50%。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62.4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8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6,416.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8,87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635.6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242.75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共同签署《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 战略投资者名称 | 实际获配数量(股) | 限售期安排 | 延期交付数量(股) |
1 | 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5,000 | 6个月 | - |
195,000 | 12个月 | |||
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000 | 6个月 | - |
195,000 | 12个月 | |||
3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5,000 | 6个月 | - |
195,000 | 12个月 | |||
4 | 北京煜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煜诚六分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7,500 | 6个月 | 650,000 |
422,500 | 12个月 | |||
5 |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2,500 | 6个月 | 550,000 |
357,500 | 12个月 | |||
6 | 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5,000 | 6个月 | 300,000 |
195,000 | 12个月 | |||
7 | 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5,000 | 6个月 | 300,000 |
195,000 | 12个月 | |||
8 | 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兴致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5,000 | 6个月 | 300,000 |
195,000 | 12个月 | |||
9 | 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北斗 | 105,000 | 6个月 | 300,000 |
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95,000 | 12个月 | ||
10 | 广东力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力量创新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105,000 | 6个月 | 300,000 |
195,000 | 12个月 | |||
合计 | 3,600,000 | - | 2,70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的35%限售期为6个月,剩余65%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均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4年11月29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增发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229041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增发股份总量(万股): | 270.00 |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万股): | 0 |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6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87.58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其中明确规定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15%。
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事宜。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相关议案。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2024年11月,发行人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承销协议》,明确授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强华 | 王光昊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