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莉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0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池业务,即期限内任一时点开展资金池业务的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0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