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588弄23号楼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2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68,217,82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68,217,82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8.244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8.244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顾哲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郁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商业发展与项目管理副总经理沈刘娉女士、公司供应链副总经理陈艳女士、公司冷冻业务营销副总经理陈利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99,007,138 | 99.9507 | 84,452 | 0.0424 | 13,524 | 0.0069 |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68,130,279 | 99.9762 | 61,190 | 0.0166 | 26,359 | 0.0072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1 |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2,379,733 | 99.5641 | 84,452 | 0.3757 | 13,524 | 0.0602 |
2 | 关于变更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2,390,160 | 99.6105 | 61,190 | 0.2722 | 26,359 | 0.1173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大千律师、王依然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