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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4-066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

其中:

①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6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A座21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明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44,087,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6,854,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9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7,232,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6,58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6,58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宁波凯数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645,015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达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2,19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67%;反对1,24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3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3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512%;反对1,24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为36,853,480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达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985,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441%;反对1,24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3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512%;反对1,248,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489,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53%;反对58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9%;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9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333%;反对58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09%;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7%。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841,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44%;反对1,24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4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891%;反对1,24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杜晓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李明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5,375,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21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75,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527%。

李明之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朱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83%。

朱凡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唐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83%。唐晖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杜晓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83%。

杜晓敏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庆伟先生、刘宏展先生、王智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01选举刘庆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84%。

刘庆伟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刘宏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0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83%。刘宏展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王智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3,491,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8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99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514%。王智波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海贵先生、唐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选举吴海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1,607,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74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07,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02%。

吴海贵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7.02选举唐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83%。

唐志雄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湘珂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因此,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吴海贵先生、唐志雄先生、

陈湘珂女士三人组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唐诗、尹雯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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