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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股票、可转债交易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4-155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股票、可转债

交易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7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自查整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87)等公告。2024年7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2024-093)。根据《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0024号)的内容,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等相关情况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自2025年2月9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风险提示

1、2024年7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自查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7)等公告。2024年7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2024-093)。根据《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0024号)的内容,因公司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等相关情况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2、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涉及的保留意见主要为:一是由于公司未能完整提供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更正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更正金额是否准确。二是公司存在向海南德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康等七家公司)采购研发材料、研发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公司与德赛康等七家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所披露交易是否准确和完整,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4、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自2025年2月9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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